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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崔根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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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根娣
性别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职业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工人
配偶王洪文
(1992年丧偶)
儿女王亚萍
王亚军
王亚民[1]

崔根娣,上海人,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工人,王洪文的配偶。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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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根娣的父母皆为工人。她与王洪文结婚后育有一女二男,三个孩子后都于上海工作。[2]

1976年10月5日下午,为了避免政治斗争牵连家人,王洪文托廖祖康向崔根娣提出离婚。崔根娣对此表示:

“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往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个人走个人的路。”[2]

然而,王洪文还未与崔根娣正式离婚,就于1976年10月6日晚被拘捕。王洪文被逮捕后,当局领导劝诫崔根娣与王洪文离婚。崔根娣则表示:

“王洪文犯了罪,你们怎么判我不管,可是我不离婚。他还年轻,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2]

此后,崔根娣每年都会带着孩子,在他们的结婚纪念日(10月1号)赶往秦城监狱看望王洪文。[2]

王洪文于1992年病逝后,崔根娣仍与王洪文老家的弟妹们保持来往。王洪文被监禁于秦城监狱期间,她多次给王洪文的弟弟、妹妹写信,还数次从上海乘车前往长春,步行回到开源村(王洪文的老家),在王洪文妹妹的家中居住一段时间。当时的道路条件较为恶劣,她需要步行一个小时才能前进三四公里。崔根娣最近一次回开源村是在1995年夏天,当时她在吉林市、百家屯和开源村一共居住了三个月。在王洪武(王洪文二弟)家中停留时,她就居住在西屋,有时会和王洪武的妻子一起烧饭。[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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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人帮”倒台后家人的遭遇. 新华澳报. 2014-10-06. 
  2. ^ 2.0 2.1 2.2 2.3 沈国凡. 王洪文鲜为人知的“婚事”. 人民文摘. 
  3. ^ 崔聚成. 杨红军 , 编. 历代崔氏人物词典 2013年5月第1版. 沈阳市沈河区: 白山出版社. ISBN 978-7-80687-733-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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