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崔根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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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根娣 | |
|---|---|
| 性別 | 女 |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籍貫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 |
| 職業 | 上海第十七棉紡織廠工人 |
| 配偶 | 王洪文 (1992年喪偶) |
| 兒女 | 王亞萍 王亞軍 王亞民[1] |
崔根娣,上海人,上海第十七棉紡織廠工人,王洪文的配偶。
人物生平
[編輯]崔根娣的父母皆為工人。她與王洪文結婚後育有一女二男,三個孩子後都於上海工作。[2]
1976年10月5日下午,為了避免政治鬥爭牽連家人,王洪文托廖祖康向崔根娣提出離婚。崔根娣對此表示:
「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往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個人走個人的路。」[2]
然而,王洪文還未與崔根娣正式離婚,就於1976年10月6日晚被拘捕。王洪文被逮捕後,當局領導勸誡崔根娣與王洪文離婚。崔根娣則表示:
「王洪文犯了罪,你們怎麼判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2]
此後,崔根娣每年都會帶著孩子,在他們的結婚紀念日(10月1號)趕往秦城監獄看望王洪文。[2]
王洪文於1992年病逝後,崔根娣仍與王洪文老家的弟妹們保持來往。王洪文被監禁於秦城監獄期間,她多次給王洪文的弟弟、妹妹寫信,還數次從上海乘車前往長春,步行回到開源村(王洪文的老家),在王洪文妹妹的家中居住一段時間。當時的道路條件較為惡劣,她需要步行一個小時才能前進三四公里。崔根娣最近一次回開源村是在1995年夏天,當時她在吉林市、百家屯和開源村一共居住了三個月。在王洪武(王洪文二弟)家中停留時,她就居住在西屋,有時會和王洪武的妻子一起燒飯。[3]
參考資料
[編輯]- ^ “四人帮”倒台后家人的遭遇. 新華澳報. 2014-10-06.
- ^ 2.0 2.1 2.2 2.3 沈國凡. 王洪文鲜为人知的“婚事”. 人民文摘.
- ^ 崔聚成. 楊紅軍 , 編. 历代崔氏人物词典 2013年5月第1版. 瀋陽市瀋河區: 白山出版社. ISBN 978-7-80687-7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