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法
外观
| 朱家法 | |
|---|---|
| 大明工部郎中 | |
| 籍贯 | 直隶上海县 |
| 字号 | 字季则,号半石 |
| 出生 | 癸卯三月廿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出身 | |
| |
朱家法(1543年—?),字季则,号半石,直隶上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顺天乡试第五十名举人[1]。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名进士,次年授信阳州知州,擢营缮司员外郎,仕至工部郎中[2][3],管理吕梁分司。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崇祯三年刻本《松江府志·卷之三十四》:朱家法 顺天中式详壬辰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十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 官衔 | ||
|---|---|---|
| 前任: 韩策 |
明朝信阳州知州 万历二十一年-二十七年 |
继任: 朱一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