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法
外觀
| 朱家法 | |
|---|---|
| 大明工部郎中 | |
| 籍貫 | 直隸上海縣 |
| 字號 | 字季則,號半石 |
| 出生 | 癸卯三月廿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 |
朱家法(1543年—?),字季則,號半石,直隸上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第五十名舉人[1]。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第二甲第三十名進士,次年授信陽州知州,擢營繕司員外郎,仕至工部郎中[2][3],管理呂梁分司。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崇禎三年刻本《松江府志·卷之三十四》:朱家法 順天中式詳壬辰科。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官銜 | ||
|---|---|---|
| 前任: 韓策 |
明朝信陽州知州 萬曆二十一年-二十七年 |
繼任: 朱一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