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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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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尚约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山东莱州府胶州军籍
字号字孔源
出生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二十日
逝世隆庆五年(1571年)
配偶娶匡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栾尚约(1527年—1571年),字孔源,号岱沧,山东莱州府胶州(今胶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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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三甲进士[1][2]。次年任直隶溧水县知县,三十六年八月擢江西道试监察御史[3],三十七年二月实授,巡按直隶、山西。

嘉靖四十年(1561年),谪安州判官,迁怀庆府推官,被论削籍。归里后,被其家仆栾桂杀害[4][5]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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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尚约去官家居卧病,发掘其妾与家奴通奸之事,与其妻商议扑杀此奴。其妾闻讯告之,家奴即收买一屠户半夜入户,将夫妇杀害,且在宿仇赵某门前和过道暗洒血迹,诬告官府。幸得保定知府章时鸾查明实情,诛杀罪人[5]

戏曲《血手印》中的剧情即以他的事迹改编。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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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岱沧集》一卷,朱彝尊评其诗为:“不失温柔敦厚之教”。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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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栾鸣;祖父栾滋,曾任闸官 赠文林郎知县;父栾□,曾任代府右长史。母张氏(赠孺人);继母刘氏(封孺人)。具庆下。兄尚䌹、尚志、尚简。弟尚缜、尚纯[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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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绪《溧水县志·卷五》
  4. ^ 《国朝献征录·卷之九十二》河南按察司副使章公时鸾墓志铭(陈颐正):御史栾尚岳家居寝疾,微得其奴妾奸状,与妇议扑杀之。妾闻告奴。奴厚贿一屠,夜入杀御史夫妇,而密洒血宿仇赵某之门及道巳,乃佯惊大呼,集众迹之。栾无子,奴妾即讦赵大辟。赵不厌亟诉行公覆鞫,公一见疑之,密询奴与屠□,擒屠母讯之,立得实,尽伏辜,而御史之冤雪,赵氏之狱解。
  5. ^ 5.0 5.1 《涌幢小品·卷十二》:雪冤解狱 保定御史栾尚岳,家居寝疾,微得其奴妄奸状,与妇议,欲扑杀之。妾闻告奴,奴厚贿一屠,夜入,杀御史夫妇,而密洒血宿仇赵某之门及所经道上。已乃佯惊大呼,集众迹之,以血为据。栾无子,奴妾即讦赵,坐大辟。赵不服,亟诉覆鞫。时青阳章时鸾为守,一见疑之,密询奴所最厚者何人,知为屠也,擒屠母,询之,立得实,尽伏辜,而御史之冤雪,赵氏之狱解。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包桐
明朝溧水县知县
1551年-1556年
继任:
曾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