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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宏福苑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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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Tisscherry在話題竹棚爭議內容編排,以及內容臃腫問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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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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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版本90307053@LuciferianThomas

  • 「香港回歸」一詞首次加入於版本90291957和90293097之間,由於侵權版本刪除看不到具體加入情況。
  • Special:Diff/90304208~2025-36540-05將「香港回歸」改爲「香港主權移交」。
  • 並不需要照搬來源敘述。
  • 香港回歸》條目已敘「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承認『香港主權移交』為『香港回歸』的表述用詞」,改為一個實際控制國政府不承認的用詞不太恰當。如果需要中性用詞,建議改為「香港移交」。
  • 此前就「臺灣光復」一詞的使用亦有相關爭議(Talk:臺灣光復節#光復?),我們可能確實需要擬定一些規範。

以上。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7日 (四) 06:35 (UTC)回覆

  • Special:Diff/90304208原有內容並不被五則來源支持,我是另外才找到支持此説法的來源,故應以該來源為準。
  • 沒有壞處,為何不搬。
  • 不反對「香港移交」。
--西 2025年11月27日 (四) 06:38 (UTC)回覆
無異議,已修改。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7日 (四) 06:52 (UTC)回覆
不如用1997年。--自由米花🌾🌼 2025年11月27日 (四) 07:33 (UTC)回覆
直接寫「1997年」就對不知情者顯得隨機了。--西 2025年11月27日 (四) 08:16 (UTC)回覆
就像「解放前」、「解放後」一樣,我都不知道怎麼改寫,直接寫「1949年後」 囧rz……--自由米花🌾🌼 2025年11月27日 (四) 10:00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就行。--Cygz留言2025年11月27日 (四) 10:06 (UTC)回覆
但是「香港移交」這個詞彙文法有問題呀,香港什麼東西移交?主權?治權?其他東西?不如直接使用「香港回歸後」。--Timberwolf2021留言2025年11月27日 (四) 14:26 (UTC)回覆
因為要WP:避免地域中心,如果稱「特區成立以來」會不會好一點?--Cygz留言2025年11月27日 (四) 14:52 (UTC)回覆
這個用詞應該沒有中立和地域問題,支持使用「特區成立以來」。--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1月27日 (四) 15:02 (UTC)回覆
支持。這個也不錯。--自由米花🌾🌼 2025年11月28日 (五) 08:39 (UTC)回覆
@魔琴@LuciferianThomas,在下想了解對此用詞的立場?--Cygz留言2025年11月29日 (六) 08:01 (UTC)回覆
無異議。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9日 (六) 08:12 (UTC)回覆
所謂「香港什麼移交」的語法質疑很莫名,移交香港整體呀?莫非「香港」不是一個東西?為何香港可以作為回歸的主詞,但不能作為移交的主詞?另,來源就是寫香港移交,以先到先得原則當然是以提供來源的說法為先。--西 2025年11月29日 (六) 08:15 (UTC)回覆
「特區成立」用詞更為糟糕,只能表達特區成立,無法反映是指兩個時代的交接時間。來源如此,應忠於來源敘述。--西 2025年11月29日 (六) 08:17 (UTC)回覆
為什麼「特區成立」會更糟糕?難道英屬香港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同時存在於香港?--Cygz留言2025年11月29日 (六) 08:21 (UTC)回覆
特區成立是只反映「特區」主體,移交或回歸均表達「A交予B」的動作,兩者意義不同。不論港中外媒體都不會以「特區成立」表達該時間點。除了成立紀念日外,但當天因政治因素都是慶回歸而非慶成立。有中立、忠於來源的「香港移交」不用,偏要用帶有政治意味的「香港回歸」,還演化出更沒有人用的「特區成立」,莫名其妙。--西 2025年11月29日 (六) 09:48 (UTC)回覆
移交的當然是「香港」。就像「飯喫了」就是飯「被」喫了,而不是飯「的」什麼東西被喫了,在文法上面有什麼問題?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9日 (六) 08:19 (UTC)回覆
如果指的是1949.10.1以後按Cygz的方法寫就行。如果說的是「某地解放後」,我覺得一般條目直接說「解放後」不會有問題,如果是「某市歷史」或者「1949年」這種條目,就應該迴避「解放」,說「解放軍佔領(控制、奪取、攻克)某市」 ——魔琴留言 貢獻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9日 (六) 08:15 (UTC)回覆
嚴格來講1949/10/01時部分地區仍未被中共所控制,所以不知道怎麼寫。比如雅安直至1950年才被攻克,直接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可能無法覆蓋。--自由米花🌾🌼 2025年11月30日 (日) 13:50 (UTC)回覆

某些引用的媒體是不是在鼓吹陰謀論?可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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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注意到引用的《追光者》,標題起了個《宏福苑大火|中國鋼材過剩之際港府力推改用金屬棚架 竹棚疑成大火代罪羔羊?》,翻開其主頁,還發現了諸如《宏福苑大火|前大埔區議員周炫瑋:大家都知民建聯是無恥的》。請問這就是前些日子剛剛被某些編者鼓吹的——考慮到《追新聞》自成立至合併前同樣並未遇到任何重大的爭議,並聲稱自己遵守按《英國和愛爾蘭新聞記者操守守則》自行制訂的編採約章,我相信合併前的《追新聞》的報導與合併前的《光傳媒》同樣具備相當高的可靠性與公信力,而兩者的可靠性與公信力可由合併後的《追光者》繼承,因此我也相信合併後的《追光者》同樣具備相當高的可靠性與公信力——還是UC震驚部標題黨?可靠嗎?--超級核潛艇留言2025年11月30日 (日) 15:47 (UTC)回覆

可靠,該媒體人員班底都是資深媒體人。--忠誠忠誠系要做忠誠者⭐⭐⭐留言2025年11月30日 (日) 16:26 (UTC)回覆
反對,不可靠新聞來源。慣於以有色眼鏡報道涉中國內容。--深藍燧石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09:05 (UTC)回覆
無法認同您的觀點,或許您有自身立場--忠誠忠誠系要做忠誠者⭐⭐⭐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0:28 (UTC)回覆
《追光者》這篇報道標題有明顯的「標題黨」嫌疑。
理由如下:
1.中國鋼鐵產能的確龐大被被外界稱爲「過剩」,但香港鷹架市場相對較小,無法對內地鋼鐵產能形成有效的吸納,就算所有竹棚架都改成鋼鐵,總體用量也極爲有限。
2.事實性錯誤。早在1994年,深圳就已經「禁竹」(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9875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並非近年。
無意討論竹與金屬孰優孰劣。--深藍燧石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07:01 (UTC)回覆
竹子爭議論更值得專門作出討論。--約克客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0:18 (UTC)回覆
政治立場不會對任何媒體的可靠性造成影響,除非該媒體因政治立場發佈虛假或錯誤資訊。皇家水手 2025年12月1日 (一) 10:35 (UTC)回覆
是的,十分認同此。--忠誠忠誠系要做忠誠者⭐⭐⭐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0:37 (UTC)回覆
有選擇性地裁剪信息是否也構成一種「虛假或錯誤資訊」?--深藍燧石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07:16 (UTC)回覆
起這樣的標題,把金屬-竹之爭與中國鋼鐵產能過剩聯繫起來,這也能配得上聲稱自己遵守的《英國和愛爾蘭新聞記者操守守則》?--超級核潛艇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15:46 (UTC)回覆
站內對媒體「可靠」的定義理解或有參差。WP:BIASED。有偏見媒體發表的資料數據、觀點表述可能是真實存在的,此時引用這些內容算是可靠的──但有時很難評定,似乎只憑站內討論?各式內容同時可能是不完整、經挑選、帶有偏見的,我不認為此時此類媒體或文章的觀點、立場和結論屬於可靠結論(或者說絕對可靠、完全公認),但幾乎一切內容都可能有潛在偏見。對於有偏見媒體是否真的有偏見,所載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得到共識暫不抱希望。--YFdyh000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17:15 (UTC)回覆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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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背景部份,本人覺得各章節可以如下:

  • 大維修工程
    • 工程物料安全性
      • 竹棚與棚網
      • 發泡膠及其他
  • 其他潛在因素

有維修工程才要用到工程物料,而竹棚、棚網(HK01最新報導亦用此詞)及發泡膠均屬工程物料,而且最新調查亦指現場發泡膠屬高度易燃,這樣編排比較合理。

不過另有編者覺得應該作如下編排:

  • 大維修工程
  • 竹棚及保護網
    • 宏福苑工程物料之安全性
  • 其他潛在火險

大家怎麼看?--Waydwaid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6:55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一併討論是否需要拆分。--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8:25 (UTC)回覆
連背景都要拆分是不是太魔幻了...不見其他語言的版本有這種問題。在下留意到這一則討論之前,剛剛調整了背景的編排 但似乎又被回退了;),即這一筆編輯,其大體如下:
  • 大維修工程概況
  • 大維修安全問題
  • 承建商背景
  • 相關行業概況
  • 潛在火災因素
在下認為這是這麼多個版本裏面最符合邏輯也最容易閲讀的,其他版本都有章節與內容不符、難以檢索、時序錯誤等等問題。希望其他編者仔細查看這筆修訂差異,再作考慮。(説到底還是寧缺毋濫,如果不是有人四處抓文複製貼上弄得這麼臃腫,其他章節也不需要拆來拆去)--AdrianLaw0330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14:31 (UTC)回覆
我剛看了一下,閣下上面提及之編輯目前尚未被回退,建議閣下仔細查看再作發言。
另亦建議閣下詳細閱讀WP:MOSHEAD中關於標題使用名詞更合適之部分,另外亦請參考en:MOS:NOBACKREF,並自行回退。--Waydwaid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14:41 (UTC)回覆
改成這樣應該就不違反en:MOS:NOBACKREF了:
  • 大維修工程
    • 安全問題
    • 承建商背景
  • 相關行業概況
  • 潛在火災因素
--AdrianLaw0330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15:41 (UTC)👍1回覆

竹棚爭議內容編排,以及內容臃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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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把學者和前官員的觀點移出「爭議」一章?明明是正反爭論,卻放到「評論」裏面,不倫不類。「評論」一章其他問題例如:

  1. 為什麼林超英和曾俊華講完竹棚下一句是有關「樓宇更新大行動」?
  2. 為什麼認同竹棚導致火災那一段裏冷不丁有一句「存廢爭議」?
  3. 為什麼把很多海外學者的言論放到「香港」子章節?
  4. 為什麼「其他地區」章節第一句就是學者認同竹棚導致大火?意思是所有香港以外的學者都否定竹棚安全性?還是只有香港的學者為竹棚辯護?

如此種種邏輯錯誤無法儘列,似乎又是重演這一串討論的問題。我的建議是縮寫學者的意見,不用詳細列舉名字和頭銜,只需總結他們的立場和主要論據就好,如此把學者意見統整成2段(正反各一段)放回「爭議」一章。

另外,強烈反對用拆分條目的方式來逃避內容臃腫纍贅、欠組織、欠邏輯的問題,中文作為最精簡的語言,但中文版本卻是唯一需要大幅拆分的頁面版本,根本原因是有些編者疑似FOMO一般窮盡抓文章之能事,卻沒有抓重點、抓核心、歸納整合的過程。況且,拆分出來的條目,還有多少瀏覽量呢?很多讀者是不會點擊「主條目」連結的。--AdrianLaw0330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04:18 (UTC)回覆

只回覆拆分條目的部分,正正就是內容臃腫纍贅、欠組織、欠邏輯,所以有些內容(例如原有的#應急措施#支援與響應#各地官方表態#衍生事件)可以參照Grenfell Tower Fire分為後續,至少可以集中現有條目集中展示大火發生過程、事後成因調查及後果的部分。至於大火發生時的行動,例如各界反應、表態及之後爭議事件較多細節,放在後續可以在精簡及呈現中立事實之間平衡。當然內容組織及行文用字必須整理。--Xq5354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08:32 (UTC)回覆
我認為爭議及評論應可考慮外移,建議合併至衍生事件條目或是另開宏福苑大火的爭議,這些都是外界評論,討論火災為甚麼發生的各種原因,嚴格來說偏原創研究,而在這裡寫了,可能有綜合原創研究發表原創總結,略看還有網紅的言論也收錄。即使是火場專家或前消防隊員的發言被經過報導,不是第一線人員也沒參與任何調查,僅只能是參考,收入條目內應該要再討論。--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2月9日 (二) 01:46 (UTC)回覆
拿竹棚來說,以現場照片看到香港高樓維修使用竹棚,媒體未經確認就擴大討論,一開始誤解竹子易燃的媒體似乎沒有更正發言。火場鑑識報告未出目前應都還是未定論,主條目的部分應更簡單的僅只有事件本身的經過,其他各方的討論放在條目裡還安排在中段,即使寫得再中立,可能有引導讀者判斷的疑慮。--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2月9日 (二) 01:55 (UTC)回覆

是否應該將大火經過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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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的經過是否應該拆分為新條目?--Ivesccy8964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10:37 (UTC)回覆

(-)反對,以這個長度毫無必要。--AdrianLaw0330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12:47 (UTC)回覆
(-)反對---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15:11 (UTC)回覆

可否更新大火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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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這裏,提及每座大廈死亡人數及起火次序--~2025-36731-32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16:36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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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自由雨日

刪除參見欄位中香港火災下的三宗以前的火災事件,因沒直接關係--Av393留言2025年12月3日 (三) 16:40 (UTC)回覆

參見章節旨在為讀者提供延伸閱讀,有一定聯繫即可,不須有直接關係。但同意八仙嶺大火關連性較低,我認為可移除。-- Sun8908 2025年12月5日 (五) 06:55 (UTC)回覆
同意,已稍作清理。--Waydwaid留言2025年12月5日 (五) 13:06 (UTC)回覆
對,八仙嶺山火好像發生在1996年--東沙平島的15號線評論發車記錄2025年12月5日 (五) 14:53 (UTC)回覆

編輯請求:內容敘述太多複雜、累贅 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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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維基新手,本條目的內容敘述太多複雜、累贅,部分內容需要編輯。--Piggy Studio留言2025年12月7日 (日) 11:24 (UTC)回覆

請提出具體打算如何修改的要求給社群檢視。--S叔 2025年12月7日 (日) 12:17 (UTC)回覆
宏福苑大火的講述要根據WP:NOT(如新聞報道、複製品)等維基百科要遵循的中立性原則,以及「香港移交」由於1997年發生主權歸還給中國,故稱「香港回歸」--Piggy Studio留言2025年12月7日 (日) 23:15 (UTC)回覆
Talk:宏福苑大火#回歸?---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12月8日 (一) 01:0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