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箕
外觀
| 劉應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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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巡撫大同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 |
| 字號 | 字維南 |
| 出生 | 正德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曹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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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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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箕(1513年—?年),字維南,號平川,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大同巡撫。
生平
[編輯]由國子生中式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七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六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進士。授浙江餘姚縣知縣,二十八年調補宣城縣,歷任浙江按察司僉事、布政司左參議、海道副使、右參政,以巡按御史黃廷聘論劾閒住,上疏自辯,又都御史張永明參其違例妄陳,有傷憲體,四十四年被革職為民[1]。隆慶初以薦起為陝西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調任山西,整飭陽和兵備兼理屯田諸務,五年(1571年),代方逢時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萬曆元年(1573年)七月,以言官交章論劾,令回籍聽勘,十二月因違例奏辯,醜詆言官,無人臣禮,被革職為民。俺答封貢,應箕適逢其事,與總督王崇古共同處理了封貢事宜,並親赴市場,參加了開市大典。
著作
[編輯]劉應箕有《款塞始末》一卷,記述「隆慶和議」及與蒙古右翼諸部建立通貢互市關係的經過。《明史·藝文志》有著錄。
家族
[編輯]曾祖劉仲英,祖劉伯全,父劉翱,母楊氏。具慶下,妻曹氏,弟應畢;應奎[2]。
參考資料
[編輯]|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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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蕭綸 澂江舉人 |
宣城縣知縣 嘉靖二十八年-嘉靖三十年 |
繼任: 黃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