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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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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黨介紹了日本政黨及其背景,這包括政黨制度、相關法律和歷史等。

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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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現行的《政治資金規正法日語政治資金規正法》,所有政治團體都必須進行申報登記。該法第8條規定,政治團體在登記前不得接受捐款或進行支出。因此,秘密結社本身並不違法,但若其以秘密團體的形式進行募捐或支出活動,則構成違法。

滿足特定條件的已登記政治團體被稱為政黨並可獲得各種法律保護,日本的《公職選舉法日語公職選挙法》、《政治資金規正法》、《政黨助成法日語政党助成法》和《政黨法人格授予法日語政党交付金の交付を受ける政党等に対する法人格の付与に関する法律》分別對政黨的界定提出了相似但又略有不同的要求。通常而言,政黨被定義為「擁有5名以上國會議員(眾議員或參議員),或者在最近一次全國性國政選舉[a][1]中(無論單一選區制比例代表制選區)獲得全國總票數2%以上」[b][c]的政治團體。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不符合上述法律定義的微型政黨或地區政黨,它們在廣義上依然屬於政黨的範疇,也不會在政黨分析或政黨體系分析中被排除在外。

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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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裁判所判例
案件名選舉無效案選挙無効請求事件
案件編號平成18(行ツ)176
2007年6月13日
判例集民集第61巻4號1617頁
法庭判決
  1. 關於《眾議院議員選舉區劃定審議會設置法》第3條中包含的、俗稱「一人一區」制度的眾議院小選舉區選區劃分標準,不違反《日本國憲法》第14條第1款。同時,根據上述標準,由2002年第95號法律修訂的《公職選舉法》第13條第1款及附表第1中關於選區劃分的規定,無論是在修訂當時,還是在2005年9月11日眾議院議員選舉施行時,都不能被認定為違反《日本國憲法》第14條第1款。
  2. 此外,《公職選舉法》中允許已申報候選人的政黨(即「候選人申報政黨」)進行政見廣播等選舉活動的規定,雖然在選舉活動方面導致了隸屬於該類政黨的候選人與不隸屬於該類政黨的候選人之間存在差異,但這一差異尚未達到可被視為不具合理性的程度,因此不能認定其違反《日本國憲法》第14條第1款。
審判長島田仁郎日語島田仁郎
陪審官橫尾和子日語横尾和子上田豐三日語上田豊三藤田宙靖甲斐中辰夫日語甲斐中辰夫泉德治日語泉徳治才口千晴日語才口千晴津野修日語津野修今井功日語今井功 (裁判官)中川了滋日語中川了滋堀籠幸男日語堀籠幸男古田佑紀日語古田佑紀那須弘平日語那須弘平涌井紀夫日語涌井紀夫田原睦夫
法庭意見
多數意見全體一致(對判決要旨1有補充意見者:才口千晴、津野修、古田佑紀、那須弘平)
意見藤田宙靖、今井功、中川了滋
反對意見橫尾和子、泉德治、田原睦夫
適用法條
  • 判決第1點和第2點:《日本國憲法》第14條第1款
  • 判決第1點:《公職選舉法》第13條第1款、《公職選舉法》附表第1、《眾議院議員選舉區劃定審議會設置法》第3條
  • 判決第2點:《公職選舉法》第131條第1款、第141條第1款、第141條第2款、第141條第6款、第141條之2第1款、第142條第1款、第142條第2款、第142條第8款、第143條第1款、第143條第3款、第144條第1款、第144條第4款、第149條第1款、第150條第1款、第150條第4款、第151條之5、第161條第1款、第161條之2

在日本,法律承認的政黨與其他政治團體、無黨籍候選人的待遇差異巨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005年日本第44屆眾議院總選舉後,有人提起了選舉無效的訴訟。原告在訴訟中主張,除了「一票的價值不平等」之外,公職選舉法中對政黨候選人與非政黨候選人的差別待遇違反了《憲法第14條英語日本国憲法第14条第1款所規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因此是違憲的。然而,東京高等法院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求。

2007年6月13日,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日語大法廷(時任審判長為島田仁郎日語島田仁郎郎)以12票對3票的結果駁回了原告的上告,維持了東京高等法院的原判。該判決(即2005年眾議院選舉合憲判決日語2005年衆院選合憲判決)指出,「政黨是支撐議會民主主義不可或缺的要素,是形成國民政治意願最有力的媒介」,因此,與非政黨候選人之間的待遇差異屬於「基於合理理由而被認可的差異」的範疇。[2]此外判決還認定,眾議院小選舉區政見廣播將非政黨候選人排除在外是基於「將選舉制度導向以政策和政黨為本位的合理立法目的」。

此外,根據《政黨助成法日語政党助成法》的相關規定,如果一個團體被認定為政黨便可以接受團體獻金。若該團體進一步滿足《政黨助成法》規定的條件,還可以根據《政黨助成法日語政党助成法》和《政黨法人格授予法日語政党交付金の交付を受ける政党等に対する法人格の付与に関する法律》獲得法人資格並從國家獲得政黨交付金等,享受區別於其他政治團體的特殊待遇。[f]

相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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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政黨名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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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部分需要經由國會同意或內閣指定的政府相關職務,都設有「同一政黨所屬者不得超過規定人數」的限制。其目的在於確保這些職位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黨務人員任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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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職人員被規定不得兼任政黨職務。具體規定如下:

  • 禁止兼任「政黨幹部、政治顧問,或擁有類似政治影響力的政黨成員(包括任命前5年內曾擔任過者)」的職位:人事官日語人事官
  • 禁止兼任「曾是政黨幹部者(包括任命前1年內曾擔任過者)」的職位:日本廣播協會經營委員
  • 禁止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幹部」的職位:國地方爭端處理委員會委員、中央更生保護審查會委員。

政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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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黨及其合規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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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名 黨魁姓名 國會議員
(5人及以上)
最近得票率
(2%及以上)
政黨合規要求
上屆眾院選舉
第50屆
上屆參院選舉
第27屆
上上屆參院選舉
第26屆
政治資金規正法日語政治資金規正法
政黨法人格授予法日語政党交付金の交付を受ける政党等に対する法人格の付与に関する法律
政黨助成法日語政党助成法 公職選舉法日語公職選挙法
單一
選區
比例
選區
單一
選區
比例
選區
單一
選區
比例
選區
自由民主黨 高市早苗 297 38.46% 26.73% 24.46% 21.64% 38.7% 34.4% 是 是 是
公明黨 齊藤鐵夫 45 1.35% 10.93% 5.37% 8.80% 6.7% 11.7% 是 是 是
立憲民主黨 野田佳彥 186 29.01% 21.20% 16.42% 12.50% 15.3% 12.8% 是 是 是
日本維新會 吉村洋文[h] 57 11.15% 9.36% 5.84% 7.39% 10.4% 14.8% 是 是 是
國民民主黨 玉木雄一郎 49 4.33% 11.32% 12.14% 12.88% 3.8% 6.0% 是 是 是
參政黨 神谷宗幣 18 2.50% 3.43% 15.66% 12.55% 3.8% 3.3% 是 是 是
日本共產黨 田村智子 15 6.81% 6.16% 4.79% 4.84% 6.8% 6.8% 是 是 是
令和新選組 山本太郎 15 0.78% 6.98% 3.18% 6.56% 1.8% 4.4% 是 是 是
日本保守黨 百田尚樹 5 0.29% 2.10% 1.10% 5.04% - - 是 是 是
社會民主黨 福島瑞穗 3 0.52% 1.71% 0.51% 2.06% 0.3% 2.4% 是 是 是
未來團隊 安野貴博日語安野貴博 1 - - 1.62% 2.56% - - 是 是 是
與大家一起創造黨 大津綾香[i] 0 0.05% 0.04% 0.01% - 2.08% 2.36% 是 否 否

小型政黨·泡沫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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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選舉中,將那些由於當選人數極少,特別是那些沒有現任國會議員且未來也無望獲得議席的政治團體,通常被統稱為「泡沫政黨」。

日本媒體在進行選舉報道時,常常將不滿足政黨條件的政治團體簡稱標註為「諸派(諸派)」。[3][4]

網絡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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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一些以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為主要平台發布政策主張並開展政治活動的政治團體、協會非營利組織應運而生。部分媒體將這類團體視為年輕人參與政治的新途徑。[5]在日本,天木直人中松義郎是主要的倡導者。

這類政治團體的顯著特點是主要依賴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作為宣傳媒介。早在過去,日本就曾有過多次嘗試,例如「電腦突破黨日語栗本慎一郎」以及由前駐黎巴嫩特命全權大使、外交評論家天木直人創立的「新黨憲法9條」。進入21世紀10年代後,隨著網際網路的進一步普及,令和新選組NHK黨參政黨等團體藉助網絡平台成功獲得了國會席位。同時,許多傳統政黨也開始將宣傳重點轉向網際網路。

在海外,義大利的「五星運動」等網絡政黨甚至成功執政。不過,這類「迷你政黨」在獲得成功後又失去政黨資格並解散的情況也並不少見。也有一些團體最終淪為「泡沫政黨」,甚至有的連參選資格都被剝奪。[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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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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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日本政治選舉的語境下,「最近一次全國性國政選舉」通常指以下三者之一: 對於政黨資格的國會議員人數要求,該人數包括在眾議院解散日至選舉投票日期間的前眾議院議員,以及任期屆滿後至選舉投票日期間的國會議員。
  2. ^ 根據《政黨助成法日語政党助成法》,政黨必須擁有國會議員才能獲得政府資助。
  3. ^ 根據《日本國憲法修正程序法》第106條第2款的規定,「政黨等」是指「所屬議員(眾議院議員或參議院議員)在1名以上的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且該團體已根據兩院議長協商的規定向國民投票宣傳協議會提交了申報」
  4. ^ 政治團體若想在眾議院選舉中提名候選人,其候選人數必須達到眾議院法定議席總數的五分之一以上;若僅在眾議院比例代表區提名,則各選區(比例代表組)的候選人數必須達到該選區法定議席總數的五分之一以上(小數點向上取整)。在參議院選舉中,政治團體的候選人總數(包括選區和比例代表區)必須達到10人以上。
  5. ^ 非政黨的政治團體只能接受個人捐款。
  6. ^ 除了根據《政黨助成法》註冊的政黨外,其他政治團體基本上都屬於「無權利能力社團日語権利能力なき社団」。但也有例外,部分團體根據其他法律擁有法人資格,例如作為自民黨政治獻金團體的「一般財團法人日語一般財団法人國民政治協會日語国民政治協会」等。
  7. ^ 自衛官日語自衛官是自衛隊員的一種。如果使用「自衛隊員」這個稱呼,則包括防衛事務次官日語防衛事務次官以下的所有事務官防衛大學校學員等在內。
  8. ^ 非日本國會議員。現任大阪府知事
  9. ^ 非日本國會議員。

出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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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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