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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藩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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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親王之嫡長子封世子,長孫封世孫,其餘各子封郡王。郡王嫡長子封長子,其餘各子封鎮國將軍。以下依次封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

神宗時,因宗室繁衍過巨,遂減歲祿,並限制繼承。親王由旁支入繼者,取消旁推之恩,原為郡王者,除嫡長子外,其餘各子仍襲鎮國將軍爵位,不得進封郡王;鎮國將軍入繼者,其餘各子仍襲輔國將軍爵位。此外,由郡王入繼者,原郡封再襲之例也被取消。

以下按照帝系及藩王世襲列舉明朝諸王,也可以見各藩王世系表連結。

明太祖所定各王世系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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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二十六子,九子趙王朱杞早夭,二十六子朱楠幼殤未封。為其餘二十四子及靖江王各擬二十字。宗室命名以上一字為據,而下一字起五行偏旁,以五行相生之火、土、金、水、木為序(太祖各子已取木字旁名)。因靖江王為太祖從孫輩,故同其孫輩取火字旁名,初名為朱煒;後太祖因其非為己胤,改其名為守謙,並令靖江王府後代命名不拘五行之例[1][2][注 1][注 2]

  1. 東宮:允文遵祖訓,欽武大君勝。順道宜逢吉,師良善用晟。
  2. 秦府:尚志公誠秉,惟懷敬誼存。輔嗣資廉直,匡時永信惇。
  3. 晉府:濟美鍾奇表,知新慎敏求。審心咸景慕,述學繼前修。
  4. 燕府:高瞻祁見祐,厚載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簡靖迪先猷。
  5. 周府:有子同安睦,勤朝在肅恭。紹倫敷惠潤,昭格廣登庸。
  6. 楚府:孟季均榮顯,英華蘊盛容。宏才升博衍,茂士立全功。
  7. 齊府:賢能長可慶,睿智實堪宗。養性期淵雅,寅思復會通。
  8. 潭府:福昌忻保定,嘉應必興隆。啟處詢從式,尊聞汝貴中[注 3][注 4]
  9. 魯府:肇泰陽當健,觀頤壽以弘。振舉希兼達,康莊遇本寧。
  10. 蜀府:悅友申賓讓,承宣奉至平。懋進深滋益,端居務穆清。
  11. 湘府:久鎮開方嶽,揚威謹禮儀,剛毅循超卓,權衡素自持。
  12. 代府:遜仕成聰俊,充廷鼐鼎彝,傳貽連秀鬱,炳耀壯洪基。
  13. 肅府:贍祿貢真弼,縉紳識烈忠。曦暉躋當運,凱諫處恆隆。
  14. 遼府:貴豪恩寵致,憲術儼尊儒。雲仍祺保合,操翰麗龍輿。
  15. 慶府:秩邃寘台鼒,倪伸帥倬奇。適完因巨衎,騭眷發需毗。
  16. 寧府:磐奠覲宸拱,多謀統議中。總添支庶闊,作哲向親衷[注 5][3]
  17. 岷府:徽音膺彥譽,定幹企禋雍。崇理原諮訪,寬鎔喜賁從。
  18. 谷府:賦質僖雄敞,叢興闡福昌。篤諧恂懌豫,擴霽昱禎祥。
  19. 韓府:沖範徵偕旭,融謨朗璟逵。亶韶愉灝慥,令緒價蕃維。
  20. 瀋府:佶幼詮勛胤,恬珵效回瑝。湜源諲皙暐,圭璧澈澄昂。
  21. 安府:斐序斌廷賞,凝覃濬祉襄。恢嚴顓輯矩,縝密廓程綱。
  22. 唐府:瓊芝彌宇宙,碩器聿琳琚。啟齡蒙頌體,嘉曆協銘圖。
  23. 郢府:偉聞參望奭,箴誨洎皋夔。麒麟餘積兆,奎穎曄璿璣。
  24. 伊府:顒勉諟訏典,褒珂采鳳琛。應疇頒胄選,昆玉冠泉金。
  25. 靖江府:贊佐相規約,經邦任履亨。若依純一行,遠得襲芳名[注 6]

《大明會典》另載六十字無國號[4]

  1. 毖初斯建節,勗好必貞銓。執準符鈞正,詢旼汝勵虔。
  2. 薦諝演還暢,先施遂省稽。諏懽爰造就,適藝冀塤箎。
  3. 慧堅忻愿確,鑑潔綽侁孜。習獻增盈謐,臨饒軼績撝。

明朝藩王分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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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明世,共有八十六親王。其中太祖封二十四王(一王後為帝系,七王被廢或自盡、二王絕嗣),懿文太子封四王(一王為追封,三王被廢),惠帝封一王(南明追封),成祖封二王(廢一王),仁宗封九王(追封一王,絕嗣四王),宣宗封一王(後即位為帝),英宗封七王(廢一王、絕嗣三王),憲宗封九王(絕嗣六王),孝宗封一王(追封),睿宗封一王(追封),世宗封六王(一王即位為帝,追封四王),穆宗封二王(追封一王),神宗封七王(追封三王),光宗封六王(一王即位為帝,追封五王),愍帝封六王(追封四王)[5][6][7]

明朝共計實封親王六十四位,追封親王二十二位(指始封王而言,不包括世孫、世曾孫繼位、或旁支入繼後追贈父祖的親王)。實封親王中,十六位親王因事被廢、除封(晉王、周王、代王、岷王重新復封,齊王、谷王復而再廢。岷、荊、唐府有親王因事被廢,由世子或旁支繼位,因未除封而未計入),十五位親王因絕嗣而除封。至崇禎朝明亡,共計有親王三十三位。南明三帝及監國魯王實封三王、追封七王、贈封(郡王死後加封親王)一王。

明代各王府先後封624位郡王[注 7],其中秦府封15郡王(南明另封1郡王),晉府封28郡王,燕府封1郡王(後升為親王),周府封75郡王,楚府封20郡王(南明封1王),齊府封3郡王(後均廢為庶人),魯府封23郡王,蜀府封21郡王,代府封29郡王,肅府封10郡王,遼府封24郡王,慶府封20郡王,寧府封11郡王,岷府封27郡王,谷府封1郡王(後廢為庶人),韓府封36郡王,瀋府封28郡王,唐府封19郡王,伊府封8郡王,漢府封8郡王(後均廢為庶人),趙府封17郡王,鄭府封15郡王,襄府封13郡王,荊府封14郡王,淮府封17郡王,德府封19郡王,崇府封7郡王,吉府封7郡王,徽府封24郡王,益府封40郡王,衡府封14郡王,榮府封8郡王,潞府封1郡王,福府封2郡王,桂府封2郡王。潭、湘、安、郢、梁、秀、興、岐、雍、壽、汝、涇、景、瑞、惠等府僅傳一世,未及分封郡王[7]

南明隆武帝永曆帝又分封非皇族者為郡王、親王,見另表

按帝系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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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追封父祖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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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仲八[8]

明德祖

明懿祖

明熙祖

詳見熙祖系

明仁祖

詳見仁祖系

明朝實封及追封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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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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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太祖系

懿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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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懿文太子系

明惠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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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惠帝系

明成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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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成祖系

明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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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仁宗系

明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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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宣宗系

明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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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英宗系

景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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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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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憲宗系

明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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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孝宗系

明武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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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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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睿宗系

明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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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世宗系

明穆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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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穆宗系

明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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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神宗系

明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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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光宗系

明熹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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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熹宗系

崇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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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愍帝系

明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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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安宗系

明紹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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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紹宗系

明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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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昭宗系

監國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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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姓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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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明朝會典等制度的規定,只有皇族可以在生前封為王爵。非皇族者生前最高爵位為國公,死後可追贈郡王爵。此制度一直實行至明朝滅亡,及南明弘光隆武兩朝。但是至永曆朝時,在孫可望的逼迫下,永曆帝打破了異姓不封王的慣例,先後封其為平遼王(不受)、冀王(不受)和秦王。此後又封李定國為西寧王(進封晉王),劉文秀為南康王(進封蜀王),白文選為鞏昌王,馮雙禮為慶陽王,馬進忠為漢陽王,鄭成功為延平王(進封潮王,未受)等。單字王為親王,二字王為郡王。

明朝追贈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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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分封追贈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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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藩王世系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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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僅列出有襲封世系的諸王。始封一代即絕嗣除封的諸王,以及幼殤追封的諸王,均見上表,此處不載。

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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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秦王系

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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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晉王系

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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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周王系

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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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楚王系

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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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齊王系

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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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魯王系

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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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蜀王系

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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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代王系

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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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肅王系

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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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遼王系

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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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慶王系

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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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寧王系

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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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岷王系

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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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谷王系

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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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韓王系

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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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瀋王系

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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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唐王系

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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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伊王系

靖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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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靖江系

漢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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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漢王系

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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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趙王系

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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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鄭王系

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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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襄王系

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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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荊王系

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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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淮王系

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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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德王系

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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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崇王系

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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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吉王系

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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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徽王系

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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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益王系

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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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衡王系

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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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榮王系

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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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潞王系

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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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福王系

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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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桂王系

藩王及宗室繼承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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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皇帝嫡長子封太子,襲位;其餘諸子封親王。女封公主,夫為駙馬都尉,位在伯爵之上[13]
  • 太子嫡長子封太孫,其餘諸子封郡王,即位後升親王。女封郡主,即位後升公主。
  • 親王嫡長子封世子,嫡長孫封世孫,襲位;其餘諸子封郡王。女封郡主,夫為儀賓,視從一品。
  • 郡王嫡長子封長子,嫡長孫封長孫,襲位;其餘諸子封鎮國將軍,視從一品。女封縣主,夫為儀賓,視從二品。
  • 鎮國將軍諸子封輔國將軍,視從二品。女封郡君,夫為儀賓,視從三品。
  • 輔國將軍諸子封奉國將軍,視從三品。女封縣君,夫為儀賓,視從四品。
  • 奉國將軍諸子封鎮國中尉,視從四品。女封鄉君,夫為儀賓,視從六品。
  • 鎮國中尉諸子封輔國中尉,視從五品。
  • 輔國中尉諸子封奉國中尉,視從六品。
  • 奉國中尉諸子世襲。
  • 宗室有罪削爵者稱庶人。

親王及宗室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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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封秦、晉、燕、周、楚、齊、潭、魯、蜀、靖江十王。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祿[14]

  • 親王歲支米五萬石[注 58],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一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一千匹,綿二千兩,鹽二千引,茶一千斤,馬匹草料月支五十匹。緞匹歲給匠料,撥王府自造。
  • 靖江王歲支米二萬石,鈔一萬貫,余物比親王減半,馬匹草料月支二十匹。
  • 公主未受封,每歲支紵絲紗羅各一十匹,絹冬夏布各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封,賜莊田一所,計歲收米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
  • 親王子男未受封,歲支紵絲紗羅絹冬夏布同綿同公主未封例,女未封者減半。
  • 親王子男已封郡王者,歲支米六千石,鈔二千八百貫,錦一十匹,紵絲五十匹,羅二十五匹,絹及冬夏布各一百匹,綿五百兩,鹽五十引,茶三百斤,馬匹草料月支十匹。女已受封及已嫁者,歲支米一千石,鈔一千四百貫,緞絹由所在親王國帶造。
  • 皇太子次子既封郡王后,候出閣,歲支與郡王同,女及嫁者與郡(親)王已封女同。
  • 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
  • 郡王女已封縣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鈔五百貫,余物半親王女已受封者。
  • 郡王諸子年十五,各賜田六十頃,除租稅為永業,其所生子世守之。後乃令止給祿米。

洪武二十八年,詔以官吏軍士俸給彌廣,乃量減諸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15]

  • 親王歲祿萬石
  • 郡王歲祿二千石
  • 鎮國將軍歲祿千石
  • 輔國將軍歲祿八百石
  • 奉國將軍歲祿六百石
  • 鎮國中尉歲祿四百石
  • 輔國中尉歲祿三百石
  • 奉國中尉歲祿二百石
  • 公主及駙馬都尉二千石
  • 郡主及儀賓八百石
  • 縣主及儀賓六百石
  • 郡君及儀賓四百石
  • 縣君及儀賓三百石
  • 鄉君及儀賓二百石

洪武二十八年又令晉、燕、楚、蜀、湘府祿米如數撥給;代、肅、慶、遼各府遠在邊陲,民少賦薄,歲給五百石;齊府一千石;秦府嗣王年幼,歲用糧米按數撥給[16]

洪武六年定,親王祿米每年十月撥給,本府文武官吏俸祿及軍士糧儲皆按月支給。成化二年定,郡王祿米俱於親王府倉上納。聽令按季支用。鎮國將軍以下祿米於有司官倉收貯,二次支給。宗室祿米,將軍以賜名受封日為始,縣主、儀賓以出閣成婚日為始,於附近州縣秋糧內撥給。郡王將軍以下出閣在前、受封在後,以受封日為始;受封在前、出閣在後,以出閣日為始。嘉靖四十四年定《宗藩條例》,規定郡王、將軍祿米七分折鈔,中尉祿米六分折鈔,郡縣主、郡縣鄉君及儀賓八分折鈔。諸王亦請辭歲祿,少者五百石,多者二千石。嘉靖年間宗室庶人月給米六石,萬曆年間減至二石或一石[17]

萬曆年間各王府歲祿如下[18]

  • 秦府:秦王永樂初祿米五千石,洪熙年間加五千石,計歲支祿米一萬石,米鈔中半支給。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晉府:晉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周府:周王永樂初祿米一萬石,永樂年間加五千石,洪熙年間加五千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二萬石,襲封歲支本色祿米一萬二千石。弘治十六年改一萬石,隆慶二年辭一千石。
  • 楚府:楚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隆慶三年辭一千石。
  • 魯府:魯王永樂初祿米三千石,洪熙年間加二千石,後又加五千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二千石。
  • 蜀府:蜀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代府:代王永樂初祿米五百石,洪熙年間加一千五百石,計歲支祿米六千石,米鈔中半支給。
  • 肅府:肅王永樂初祿米五百石,洪熙年間加五百石,計歲支祿米一千石,本色七百石,折色三百石。隆慶四年因本府輔國將軍承襲王爵,仍支輔國將軍祿米八百石。另賜草場。
  • 遼府:遼王(已廢)永樂初祿米一千石,洪熙年間加一千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二千石。
  • 慶府:慶王歲支祿米一萬石,本色七千五百石,折色二千五百石(正德年間革歲祿三分之一)。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寧府:寧王(已廢)永樂初祿米一千石,洪熙年間加九千石,計歲支祿米一萬石,米鈔中半支給。
  • 岷府:岷王歲支本色祿米一千五百石。
  • 韓府:韓王歲支祿米三千石,本色二千石,折色一千石。
  • 瀋府:瀋王永樂初祿米三千石,洪熙年間加七千石,計歲支祿米一萬石,本色六千石,折色四千石
  • 唐府:唐王永樂初祿米三百石,洪熙年間加一千七百石,後又加四千五百石,計歲支本色祿米六千五百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五百石。
  • 伊府:伊王(已廢)永樂初祿米三百石,洪熙年間加一千七百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二千石。
  • 靖江府:靖江王永樂初祿米三百石,洪熙年間加七百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一千石。。
  • 漢府:漢王(已廢)歲支祿米一萬石,洪熙年間加兩萬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三萬石。
  • 趙府:趙王歲支祿米一萬石,洪熙年間加兩萬石,計歲支本色祿米三萬石。宣德年間辭祿,降為一萬石,米鈔中半支給。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鄭府:鄭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隆慶元年加四百石。
  • 襄府:襄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荊府:荊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淮府:淮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衛府:衛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德府:德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秀府:秀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崇府:崇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五百石。
  • 吉府:吉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徽府:徽王(已廢)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興府:興王(後為帝系)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岐府:岐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益府:益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二千石。
  • 衡府:衡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二千石。
  • 雍府:雍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壽府:壽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汝府:汝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涇府:涇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 榮府:榮王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嘉靖四十四年辭一千石。
  • 景府:景王(國絕)歲支本色祿米一萬石。

秦府郡王初封者歲祿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一千五百石。襲封者一千石,米鈔中半兼支。晉、周、楚、魯、蜀、代、遼、瀋、唐、伊、趙、鄭、襄、荊、德、崇、徽等十七府郡王初封者歲祿二千石。襲封者一千石。俱米鈔中半兼支。肅、慶、寧、韓、淮五府郡王初封歲祿一千石,米鈔中半兼支,襲封同。吉、益、衡、榮四府郡王歲支祿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鈔。岷府郡王初封歲支祿米五百石,米鈔中半兼支,襲封同。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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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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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政記》:洪武二十八年十月,上定東宮諸王世系,各擬二十字為一世,以其字為命名之首,其下一字則臨時所議,以為二名,編入玉牒,至二十世後復擬續增。
  2. ^ 《大明會典》:洪武二十八年,令靖江王庶子稱王子,發放言語稱裔旨,一應官員人等參見並時節慶賀,常服行四拜禮,常見行一拜禮,不叩頭。令晉、燕、楚、蜀、湘府給祿米如數,代、肅、慶、遼各府遠在邊,民少賦薄,歲且給五百石。齊府一千石。嗣秦王幼,其應用米石有司月進。凡親王位下各擬名二十字,日後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宗人府。所立雙名每一世取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臨時隨意選擇,編入玉牒。至二十世後照例續添,永為定式。下字俱用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府不拘。
  3. ^ 萬曆《大明會典》卷一·宗人府:「舊有潭王位下福昌忻保定、嘉應必興隆、啟處詢從式、尊聞汝貴中二十字,以國除,祖訓不載。」
  4. ^ 在潭王世系命名中,頭兩字「福昌」與谷府世系第九、十字相重複;第四字「保」、第十六字「尊」和第二十字「貴」分別與遼府世系第十四字、第九字和第一字相重複;第五字「定」和第十四字「從」與岷府世系第六字、第二十字相重複;第六字「嘉」和第十一字「啟」與唐府第十六字、十一字相同;第七字「應」與伊府第十一字相同;第九字「興」與谷府第七字相同;第十字「隆」和第十二字「處」與肅府第二十字、十八相同;第十七字「聞」與郢府第二字相同;第二十字「中」與寧府第十字相同。。按潭王自焚於洪武二十二年,而肅、遼二王雖受封於洪武十一年,但其時尚年幼;在洪武二十四年封寧、岷、谷、唐、郢、伊六王時,並將肅王、遼王改封(原來分別為漢王、衛王),因此這八位親王的世系用字可能定於此時,並取用了被除封的原潭王世系用字。
  5. ^ 據寧府後裔朱兆藩(派名哲培)所修訂之盱眙朱氏八支宗譜載,寧府擬定的新派名為「行端由志正,承啟守家傳。敦睦和熙兆,咸宜振緝延。」
  6. ^ 據桂林嘉慶十一年《修建朱家祠碑記》,嘉慶年間靖江王支系二十字已用完,後裔族老續擬二十字,曰「繼志宜從本,敦修尚貴賢,振家招廣盛,寶善乃長延」
  7. ^ 指始封各郡王而言,不包括繼封及追封者,但包括後來升為親王的郡王,如秦府富平王(康王)、鎮安王(簡王),周府祥符王(簡王)、通許王(懿王),福府德昌王(後封為世子、藩王,即南明弘光帝)等
  8. ^ 壽春王及其子孫諸王皆明太祖追封,各王姓名見《弇山堂別集》卷三十三·郡王
  9. ^ 惠帝時追尊為明興宗,成祖時復稱懿文太子
  10. ^ 朱橚初封吳王,封國杭州府
  11. ^ 齊王榑永樂時廢為庶人,齊國除封,子孫居鳳陽,稱齊庶人。弘光朝上諡號齊恭王
  12. ^ 湘王朱柏,建文年間諡號為「戾」,至永樂年間改諡號為「獻」。
  13. ^ 代王初封豫王
  14. ^ 肅王初封漢王,封國漢中府
  15. ^ 遼王初封衛王。隆慶時廢,遼國除封
  16. ^ 慶王初封時就食於韋州
  17. ^ 正德時寧王朱宸濠謀反,廢,寧國除封
  18. ^ 谷王橞永樂時因謀反廢為庶人,谷國除封,子孫居鳳陽,稱谷庶人
  19. ^ 嘉靖時伊王朱典楧因暴虐廢,伊國除封
  20. ^ 朱雄英早夭,追封虞王《弇山堂別集》作朱雄煐
  21. ^ 永樂時降為廣澤王,居漳州府,後廢為庶人,子孫居鳳陽,稱吳庶人。弘光元年復王號,追封為吳悼王,隆武元年追封為吳哀王
  22. ^ 永樂時降為懷恩王,居建昌府,後廢為庶人。弘光元年復王號,追封為衡愍王,隆武元年追封為衡悼王
  23. ^ 永樂時降為敷惠王(後改封甌寧王),守懿文太子陵,旋死於火。弘光元年復王號,追封為徐哀王,隆武元年追封為徐愍王
  24. ^ 靖難之變應天城破時不知所終,南明弘光朝追封恭愍皇太子,隆武朝追封和簡太子
  25. ^ 永樂時廢為建庶人,南明弘光朝追封為原懷王,隆武朝追封為潤懷王
  26. ^ 宣德時廢漢王為庶人,旋誅殺,子孫並遇害
  27. ^ 蘄王初封靜樂王,卒,仁宗即位後追封蘄王
  28. ^ 景泰朝廢太子位,降為沂王,英宗復辟後重新為太子
  29. ^ 景泰朝封朱見潾為榮王,英宗復辟後改封徳王
  30. ^ 嘉靖時廢王,徽國除封
  31. ^ 初為郕王世子,景帝即位後封為太子,殤。英宗復辟後復降為郕世子
  32. ^ 興王世子入繼大統,為明世宗
  33. ^ 追贈潁王,諡號殤
  34. ^ 李自成封朱慈烺為宋王。南明弘光朝諡為獻愍皇太子。監國魯王追上諡號悼皇帝
  35. ^ 李自成封朱慈炯為安定公。南明弘光朝諡為定哀王
  36. ^ 南明弘光朝諡為永悼王
  37. ^ 初生即陷於清兵
  38. ^ 初生即陷於清兵
  39. ^ 永曆十五年被害,鄭經上諡號哀愍太子
  40. ^ 40.0 40.1 40.2 永曆帝弟,見執於張獻忠,追封
  41. ^ 永曆帝弟,夭折,追封
  42. ^ 朱議氻為寧王系瑞昌王朱拱栟的四世孫。朱拱栟因參與朱宸濠謀反而被廢,子孫禁錮高牆。弘光帝即位後大赦鳳陽高牆罪宗,朱議氻獲釋,隆武二年襲封瑞昌王,五月在紹興謁魯監國,被封為翼王,弟朱議瀝襲瑞昌王位。
  43. ^ 《弇山堂別集》稱為太王
  44. ^ 秦昭王朱秉欆,以臨潼王入繼,追封祖父臨潼惠簡王朱公銘為秦安王,父臨潼和僖王朱誠澯為秦莊王
  45. ^ 秦宣王朱懷埢,以臨潼王系宗室入繼。追封曾祖(秦安王庶次子、鎮國將軍)朱誠潤為秦恭王,祖父朱秉柎為秦順王,父朱惟燫為秦端王
  46. ^ 據《大明宗室秦景王墓誌》,萬曆二十三年生,崇禎二年封秦世子,崇禎十二年襲,崇禎十四年薨,無子,以弟朱存極(明史作「朱存樞」)襲
  47. ^ 《明實錄》中有載,《明史》及《南明史》均誤作「朱存樞」。據《大明秦世子暨妃張氏合葬壙志》,朱存樞應為秦藩世子名,薨後以朱存機繼承秦王之位。崇禎十六年降於闖軍,後被帶至山海關,歸降清兵。順治二年在北京被殺
  48. ^ 永樂時廢,後平反,封平陽王
  49. ^ 永樂時攻訐長兄晉王朱濟熺,使明成祖廢兄立己,遂進封晉王,後因事廢
  50. ^ 其子周世孫朱倫奎弘光元年襲封周王,隆武二年十二月在廣州被清兵殺死,世子朱敷錚不知所終,後朱倫奎之弟朱倫聖嗣封周王
  51. ^ 長子朱均鈋襲封楚王,即楚靖王
  52. ^ 朱華壁、朱華堞、朱華廛三位楚王為南明所封
  53. ^ 朱國楨《涌幢小品》卷五·二王孫:「宸濠世子外不請名,蓋有異志,它日欲自賜名,立嗣立國也。故宮中止以行敘,曰某哥某哥雲。既敗,其第三子尚幼,投於水,得浮木,攀之,為漁家所收。尋流落民間,名曰朱學。嘉靖十五年,自言於霍丘縣,送至京師。照鼒材例,發高牆。」
  54. ^ 朱常洵《明史》所載諡號為福恭王,墓誌記載諡號為福忠王。南明諡慕天敷道貞純肅哲修文顯武聖敬仁毅孝皇帝,廟號恭宗
  55. ^ 南明時追贈潁王
  56. ^ 南明時追贈德王
  57. ^ 南明諡體天昌道莊毅溫弘興文宣武仁智誠孝端皇帝,廟號禮宗
  58. ^ 《明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戊午:「魯府左長史胡秉忠奏:王府歲給米五萬石,折收金銀鈔錠,已移文山東布政使司。今魯王薨,而有司送納如故,未敢即收。上諭戶部尚書楊靖曰:王府歲用已有定製,王雖薨,國用不可缺也,命如數收受。」可見明初親王祿米由布政使司支給,並非盡數給米,而是也可以兼折金銀鈔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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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表一·諸王
  2. ^ 朱國楨《涌幢小品》:宗室命名
  3. ^ 盱眙朱氏八支宗谱 10卷-族谱网. [2020-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7). 
  4. ^ 卷一·宗人府. [正德]《大明會典》. : 6a. 
  5. ^ 明史》諸王傳、諸王世表
  6. ^ 6.0 6.1 6.2 6.3 明實錄
  7. ^ 7.0 7.1 7.2 7.3 《弇山堂別集》
  8. ^ 《弇山堂別集》卷三十三·郡王
  9. ^ 錢海岳《南明史》志二·禮
  10. ^ 錢海岳《南明史》列傳第三·諸王一
  11. ^ 明實錄
  12. ^ 明史
  13. ^ 萬曆《大明會典》
  14. ^ 萬曆《大明會典》;《明史》食貨志六·俸餉;《弇山堂別集》卷六十七·親王祿賜考
  15. ^ 萬曆《大明會典》;《明史》食貨志六·俸餉
  16. ^ 《大明會典》卷三十八·廩祿一·宗藩祿米
  17. ^ 《明史》食貨志六·俸餉
  18. ^ 萬曆《大明會典》卷三十八·廩祿一·宗藩祿米;《弇山堂別集》卷六十七·親王祿賜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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