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丕顯
外觀
| 李丕顯 | |
|---|---|
| 大明贛州府知府 |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
| 出生 | 弘治七年甲寅十月十六日 |
| 逝世 | 嘉靖三十三年 |
| 配偶 | 娶鄭氏,繼娶陳氏、林氏 |
| 出身 | |
| |
李丕顯(1494年—1554年),字憲文,號貞菴,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今古槐鎮湖南村)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第七十六名舉人。曾任龍門縣儒學教諭,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二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授永嘉知縣,十九年十月選授南京山西道試御史,二十一年三月實授。歷官汝寧府、贛州府知府,以勞卒於官。
家族
[編輯]曾祖李則仁;祖父李孟申;父李德宣,母林氏;繼母陳氏。慈侍下[3]。
參考文獻
[編輯]- 明進士刑部右侍郎應天府尹鄭漳撰《貞庵李公墓志銘》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 官銜 | ||
|---|---|---|
| 前任: 周珫 |
明朝永嘉縣知縣 嘉靖十五年-嘉靖十九年 |
繼任: 朱潤 |
| 前任: 潘子正 |
明朝汝寧府知府 嘉靖年間-1550年 |
繼任: 來聘 |
| 前任: 王春復 |
明朝贛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1558年 |
繼任: 胡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