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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畿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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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畿嗣
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湖廣蘄水縣(今湖北浠水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明卿,號九嶷
出生八月初十日
湖廣蘄水縣(今湖北浠水縣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黃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

李畿嗣(1532年—?),明卿,一字民欽九嶷湖廣黃州府蘄水縣(今湖北浠水)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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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第六名,嘉靖四十一年,登壬戌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名[1][2]。除官江西廣信府推官,擢升工部營繕司主事,督修乾清宮工程。貶浙江衢州府推官,歷升福建漳州府同知、南京刑部、兵部郎中等職。萬曆二年(1574年)擔任廣東惠州府知府,主築城之事[3],四年十二月以平海寇林鳳功,受賞賜銀幣。萬曆五年(1577年)調肇慶府知府,從兩廣總督凌雲翼平定羅旁猺亂,升瀧水縣為州,本年七月以功升廣東按察使司監軍副使[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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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李宗本、祖父李大睦、父親李美。母何氏。慈侍下[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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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惠州府志》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四》:萬曆五年七月辛卯,升肇慶知府李畿嗣為廣東副使,台州知府李時漸為陝西副使。
  5. ^ 《湖廣通志》《三楚文獻録》:李畿嗣,字民欽,蘄水人。嘉靖壬戌進士,除廣信推官。庇平民,忤權相,為營繕主事,督乾清宮工。世宗親賜食,卒為嚴嵩中傷,左遷漳州同知。數平海冦。尋歴南刑兵部郎,出知惠州。先是,沙田、陸梁人民大散,嗣勤招徠,縱反間,擒賊首,流移盡復。時嶺南有事羅旁,羅與肇慶相接,延袤數千里,剽掠不可制。當事疏嗣調守,嗣設方畧大破之。盡平羅旁東、西山,升瀧水為直𨽻羅定州,置東安、西寧二縣𨽻焉。捷聞,遷監軍副使。
  6. ^ 龔延明主編 (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樂舜賓
明朝惠州府知府
萬曆二年(1574年)上任
繼任:
宋堯武
前任:
楊棐
明朝肇慶府知府
1576年-1577年
繼任:
邵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