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國用
外觀
| 蔡國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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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 |
| 籍貫 | 江西撫州府金谿縣民籍 |
| 出生 | 萬曆七年己卯六月初三日 |
| 逝世 | 崇禎十三年六月 |
| 配偶 | 娶鄒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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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用(1579年—1640年),字正甫,號靜原,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蔡國用為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江西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聯捷庚戌科三甲九十一名進士。由中書舍人擢御史。天啓五年(1625年)八月復除福建道御史,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但不久即因事得罪魏忠賢,被罷官。
崇禎元年(1628年)後為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時,需石甚急,因建議取牙石用之,而受大用。
崇禎十一年(1638年)六月,朝廷要推舉閣臣,蔡國用人望輕,並沒有獲得推薦,而由崇禎帝特旨任禮部尚書,入閣辦事。後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崇禎十三年(1640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諡文恪[1]。
家族
[編輯]曾祖蔡衍。祖父蔡錦。父蔡際春,號後岡。母吳氏。具慶下。弟國藩、國珍、國翰、國琦。娶鄒氏。[2]
評價
[編輯]《明史》稱蔡國用居位清廉謹慎,但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
陳盟雪《崇禎內閣行略》評價曰:「國用醕謹之士,無他才能,遭値際遇,遂至破格,亦適逢其會。」
參考資料
[編輯]-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