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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金華皇后夜總會火災事件

座標29°06′10″N 119°39′17″E / 29.102902°N 119.654778°E / 29.102902; 119.65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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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金華 「皇后」 夜總會火災事件
日期1996年3月25日
時間2時案犯縱火,2時40分火勢蔓延,2時50分接警,3時26分撲救結束
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解放東路165號
座標29°06′10″N 119°39′17″E / 29.102902°N 119.654778°E / 29.102902; 119.654778
別名3·25金華「皇后」 夜總會縱火案
類型縱火
起因兩名案犯因發洩情緒點燃花籃,導致火災
死亡1

1996年金華 「皇后」 夜總會火災事件,又稱3·25金華「皇后」 夜總會縱火案,一般是指1996年3月25日凌晨,中國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解放東路165號的皇后夜總會發生重大縱火火災事故。火災造成1人死亡,夜總會主體建築及內部設施焚毀,相鄰商鋪受損,兩名18歲縱火者被依法判處死刑,成為當時金華市影響深遠的社會事件。

事故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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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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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夜總會改建於1992年歲末,1993年1月18日正式營業,地處金華市區黃金地段。場所集舞廳、卡拉OK、時裝表演、餐飲於一體,裝潢考究、環境舒適,因曾資助「金華小姐」評選活動而在當地頗具知名度。其建築面積較大,二樓歌舞廳額定容納168人,營業期間賓客眾多,是當時金華市檔次較高的公共娛樂場所。夜總會周邊毗連大批磚木結構老房子,且臨近商鋪、居民區,火災風險隱患較大。[1]

涉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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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者:周學鋒、何楓,均為18周歲,金華鄭崗山村人[來源請求]。初中文化程度,案發前系金華市萬福天暢茶樓學徒工。周學鋒曾因賭博、偷盜、觀看黃色錄影等行為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何楓外表白淨斯文,外號「白菜」,兩人均缺乏法律意識。[2]

受害者:孔涵英,金華孝順鎮人[來源請求],18周歲,皇后夜總會服務員,火災當晚滯留舞廳包廂休息,不幸葬身火海。

事故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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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起因與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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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24日23時許,周學鋒、何楓與朋友方某(外號「洋湯」)等人在市區勝利北街吃煲。期間,周學鋒因方某叫來其他男性同伴而心生不快,與他人拼酒至凌晨2時左右,飲酒後情緒激動。眾人散場後,周學鋒因方某與他人乘車離去而心懷怨氣,夥同何楓踢砸路邊自行車發洩。

隨後,周學鋒欲吸菸卻發現口袋無煙,兩人嘗試踢砸街旁煙店卷閘門未果,遂逃往解放東路方向。行至皇后夜總會門口時,周學鋒踢碎玻璃門闖入店內,何楓隨後跟進。兩人在二樓吧檯尋找香菸無果後,周學鋒提議縱火洩憤,何楓表示附和。周學鋒從門廳西側牆邊抱起一隻花籃,何楓用打火機點燃花籃內的綢布和塑料花,周學鋒又將花籃橫放以加速火勢蔓延,之後兩人迅速逃離現場。[3]

火災發生與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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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凌晨2時40分許,皇后夜總會火勢蔓延,引發爆炸聲響,周邊居民被驚醒。現場火光沖天,濃煙翻滾,夜總會形成立體火場,臨解放東路的通道被大火封鎖,門口配電箱及街道對面變壓器不斷產生電弧花,周邊磚木結構老房子面臨被引燃的風險。

2時50分,金華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直屬中隊官兵分乘3輛消防車趕赴現場,支隊領導率領40餘名幹警到場組織指揮。消防官兵採取上截下防、堵截包圍的戰術,在切斷電源後展開總攻,期間克服濃煙、烈火、屋頂坍塌等危險,於3時26分成功撲滅大火。[4]

事故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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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傷亡:消防官兵清理現場時,在二樓堆積物下發現服務員孔涵英的遺體,其因火災窒息或燒傷身亡。

財產損失:皇后夜總會主體建築被焚毀,內部舞廳設施、空調、燈具等全部損毀,臨街的皇后時裝城上千套名牌衣褲污損,裝潢及貨物價值近300萬元;夜總會樓梯間的液化氣瓶發生爆炸,周邊部分商鋪受煙霧薰染受損。[5]

案件偵破與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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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發生後,金華市公安局迅速組建由消防支隊、刑偵支隊、江北公安分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和調查訪問,確定火災系外來火源引發的縱火案。在群眾配合下,警方於3月25日17時30分許將周學鋒、何楓抓獲歸案,案件從發案到偵破僅用15小時。[6]

有網友稱,是其中一人的女友得知情況後告訴自己的父親,其父向公安舉報後得以快速破案[來源請求]

經審訊,兩人對縱火事實供認不諱。周學鋒供述縱火動機為「因『洋湯』跟別的男人走了,香菸又搞不到,就放把火把它燒了」,何楓則表示點火時未明確思考原因,兩人均對行為後果缺乏認知,甚至詢問「拘留幾天可以出去」「會判幾年」。[7]

考慮到案件造成的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且發生在公共娛樂場所,社會影響惡劣,法院依據當時的法律規定,以縱火罪判處周學鋒、何楓死刑。判決後在金華市人民廣場召開公訴大會,隨後兩人被執行死刑[來源請求]

有網友稱自己曾是周學鋒的獄友,稱其「人很好」,臨刑前還給獄友買過「555」牌香菸、一些菜和雪碧。有押解的武警為其感到惋惜落淚[來源請求]。另有網友稱行刑當日在金華殯儀館為家人送葬,見到了兩人的屍體「衣服上有血跡和腦漿」[來源請求]

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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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成為1990年代金華市著名的社會事件,引發當地對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視,推動了相關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案件中兩名年輕人(作案時剛滿18周歲)因一時衝動和法律無知犯下重罪,成為法治教育的典型案例,警示公眾敬畏法律、理性控制情緒。此外,火災導致曾經紅極一時的皇后夜總會徹底倒閉,其舊址及相關記憶成為許多金華市民的時代印記,相關討論長期出現在當地民間回憶場景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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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2.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3.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4.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5.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6.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 
  7. ^ 陳滋政; 何國燦. 泣血的“皇后”. 浙江消防. 1996, (3):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