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坪山區不可移動文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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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FradonStar在話題數據維護記錄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個月前
數據維護記錄
[編輯]| 級別 | 底本數據 | 增補數據 |
|---|---|---|
| 省級 | 2024年10月22日 | |
| 市級 | 2024年10月22日 | |
| 區級 | 2022年8月25日 | |
| 未定級 | 2022年8月25日 | 2019年7月24日、2025年5月30日 |
--白面石武水大橋(留言) 2025年8月1日 (五) 18:01 (UTC)
- @BMSBridge:感謝您的貢獻,但看了一遍條目後,我認為不應當在區級文保表格里列出不在坪山區境內的文保,這些與現時的坪山區沒有任何關係。--FradonStar☯️ · 📣 2025年9月1日 (一) 06:17 (UTC)
- 另外列表正文部分我認為應當把名稱放在第一列,而不是保護級別、序號什麼的,這樣在版式上看著不美觀(下方沒有序號的區保、文物點就更是如此了),且條目的主題(不可移動文物)也不夠突出。--FradonStar☯️ · 📣 2025年9月1日 (一) 06:21 (UTC)
- 感謝您的提議。關於第一項提議,條目設置「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章節是為了記錄文保單位的公布、認定歷史與沿革,故在列表中完整列舉了該批次的所有文保點(包括已撤銷、升級或劃入其它行政區的文物點,且為公布文件的原名稱)。關於第二項提議,保護級別我認為是必須的,但放在哪一列可以深入討論下;「批次-序號」的序號是參考了其它同類列表,也算是當前的共識,由於官方性不足的問題,可以考慮刪除或者替換為具有官方背景的「不可移動文物編號」(6位行政區號+4位序號,但該序號極少公開)。 --白面石武水大橋(留言) 2025年9月1日 (一) 13:21 (UTC)
- 對於第一點我仍然持保留意見,這種列表最好能反映這個區的真實情況,如果是原屬於坪山區,後來從坪山區劃出去的,我倒是認為可以寫,但這裡畢竟是龍崗區的名錄,在這裡列出和坪山毫無關聯的內容容易讓讀者誤會成前面我說的那種情況,所以我認為這樣寫不好;龍崗區不可移動文物列表里列出坪山區的內容我倒是不反對。
- 對於第二點,如果官方文件有的話,批次和序號當然可以保留;但我的本意是希望讓文物的名稱放在第一列,並不是要改批次、序號。--FradonStar☯️ · 📣 2025年9月1日 (一) 13: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