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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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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仰廉
大清邛州直隸州學正
籍貫四川重慶府涪州武隆縣
出身
  • 康熙二年癸卯科舉人[1]
經歷

徐仰廉(?—?),四川成都府仁壽縣籍,重慶府涪州武隆縣人,清朝學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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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與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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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仰廉是康熙二年(1663年)癸卯科四川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3]

學正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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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年(1667年)任邛州直隸州學正[4]。到任後,康熙七年(1668年)捐資重修學署的頭門三間、寢室三間[5]

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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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朝廷頒布恩詔,蠲免四川等邊遠省份的次年錢糧。四川巡撫貝和諾將此恩惠曉諭全省後,徐仰廉與本省紳士張烺張吾瑾等一同歡呼踴躍,聚集於公庭,代表全省士民向官府呈文,懇請巡撫代為上奏,感謝皇恩浩蕩[6]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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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八選舉志七:“徐仰廉,武隆人。”
  2. ^ (嘉慶)《邛州直隸州志》卷二十四:“學正……徐仰廉,仁壽縣舉人,康熙六年任。”
  3. ^ (道光)《重慶府志》選舉志卷七:“康熙二年癸卯科……徐仰廉,武隆人。”
  4. ^ (嘉慶)《邛州直隸州志》卷二十四:“學正……徐仰廉,仁壽縣舉人,康熙六年任。”
  5. ^ (嘉慶)《邛州直隸州志》卷九:“(邛州學正署)兵燹後盡燬。國朝康熙六年知州蕭恒創建明倫堂,七年學正徐仰廉捐修頭門三間、寢室三間。”
  6. ^ (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三下:“隨據闔省紳衿士民張烺、張吾瑾、徐仰廉等歡呼踴躍,環聚公庭,呈稱我皇上洪恩普被……懇請代為題謝聖恩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