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于淳
外观
| 程于淳 | |
|---|---|
| 大清 | |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江津縣 |
| 字號 | 字伯子 |
| 出生 | 約崇禎十六年(1643年) |
| 逝世 | 康熙二年(1663年)後不久 北上會試途中 |
| 配偶 | 冉氏(南充舉人冉世維之女)[1] |
| 親屬 | * 伯:程源(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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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 | |
程于淳(約1643年—約1663年後不久),字伯子,四川重慶府江津縣人,清朝孝廉。
生平
[编辑]程于淳出身江津士族。康熙二年(1663年),他與父親(號涼沙君)及一位兄長(號鹿呦君)一同參加四川鄉試,三人「聯芳蜀闈」,同登癸卯科舉人[3],時年二十一歲[4][5]。
中舉後,程于淳赴順慶府南充縣,與南充舉人冉世維(字柱石)之女冉氏成婚[6]。婚後僅七日(一作半月、匝月),程于淳即辭別妻子,動身前往京師參加會試[7]。不幸在途中遭家奴謀害身亡[8]。
其妻冉氏聞訊後,千里奔波,向官府陳告,最終使兇手伏法[9]。此後,冉氏歸養程于淳的寡母,並撫育其弟之子為嗣,守節五十餘年,受到朝廷及地方表彰[10]。
家庭
[编辑]- 父親:涼沙君(名不詳,號),為康熙二年癸卯科舉人程爾慶、程翰二人中的一位。
- 兄長:鹿呦君(名不詳,號),為康熙二年癸卯科舉人程爾慶、程翰二人中的另一位。其中一人後官至忠州學正(程爾慶)。
- 妻子:冉氏(1646?—1727?),南充人,冉世維之女。十七歲(一作十九歲)嫁與程于淳,七日後夫亡。她千里訟冤,使夫仇得雪,並歸養婆母,撫育嗣子,守節六十三年,壽八十有二,事蹟載入《大清一統志》及多部省、府、縣志[11]。
註釋
[编辑]- ^ 《乾隆》《江津縣志》卷十五:“冉孺人……江西永新令冉公柱石之女,江津孝亷程伯子之妻也。”按:柱石爲冉𢖟石之字。
- ^ 《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二十八選舉志七:“程于淳,江津人。”
- ^ 《乾隆》《江津縣志》卷十五:“《冉孺人傳》 龔懋熙:孺人冉氏,順慶府西充人,江西永新令冉公柱石之女,江津孝廉程伯子之妻也。孺人幼從父永新任。甲申國難,江右亂作,冉公還,過楚汴,水道卒。孺人方離襁褓。值伯子從其伯父經略程公金一寓楚,程來聘,因為納徵焉。既聘而孺人家回西充。蜀亂如沸,音書不能時至。及師平蜀,而程氏亦有家難,問訊曠闕者又久之。康熙癸卯,伯子與其父涼沙君、兄鹿呦君聯芳蜀闱。伯子年二十有一歲,登隽後,始赴西充行合卺禮。才七日,伯子歸治公車,忽遘變以卒。程氏方迫家冗,與孺人又杳杳若阻天涯也。俗論疑揣者謂:“孺人年少途遥,改醮亦情勢之宜耳。”己酉,孺人兄冉君同人登賢書。津士晤於成都,知孺人勁節凌霜,誓死不二,聞者莫不嗟嘆。乃蜀亂未已,再陷吳逆,川東蹂躪尤甚。為孺人傷者:遭時危苦,抑又甚哉!天計關七年乃殄平。孺人兄之官廣東增城,迎孺人與俱。孺人幸一日之安,此生艱瘁,或用少慰,且承友于之愛,自依依不忍違也。乃孺人堅不肯赴,馳書夫家,將歸與伯子同穴。嗚呼!孺人至是年五十六矣,始望夫家之門而歸老。進止可不謂得其正哉?孺人申戌歸,趨拜伯子墓,痛哭幾絶。程氏諸昆以伯子季弟之子侍養孺人,為伯子後,嶄然見頭角。伯子於是乎有子矣。予與孺人父同年昆弟也,見孺人其志確然,其論劃然,其守足以自韜,而其能又足以有濟。允矣,世德之光也!亟為之傳,以備採風焉。笋眉氏曰:五倫之大均也。士君子當國破家亡之際,能以身殉、執節不辱者幾人哉?而欲以之責婦人女子,何可得耶?顧婦人完節,文山所謂“不待學而能”者有之矣。以七日之婚,涉理亂存亡,孤棲弔影數十年而不改其操,我未之前聞也。鄉里有言旌揚之舉者,孺人愀然曰:“吾期行吾志耳,豈以立名?”噫嘻!此又近於學者之言也。昔凌太淵年十九聘劉氏,已請期而太淵卒。劉氏號痛,易服奔裘,乞夫兄恭之子以養,至於抱孫白首,不易其志。若孺人者,與之並著天壤,豈媿也哉?。”
- ^ 《乾隆》《江津縣志》卷十五:“伯子年二十有一歲登雋。”
- ^ 《康熙》《四川總志》卷十四下科第:“程爾慶、程翰、程于淳,俱江津人。”
- ^ 《乾隆》《江津縣志》卷十五:“伯子登雋後,始赴西充行合卺禮。”
- ^ 《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七十人物志二十八:“女年十九,適江津舉人程于淳,甫半月,于淳公車北上。”
- ^ 《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一下:“于淳北上,逆奴謀殺於道。”
- ^ 《康熙》《大清一統志》卷二百四十一:“冉間關千里,號泣陳於有司,執奴論如法。”
- ^ 《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七十八人物志三十六:“歸養孀姑,撫姪承祧,苦節五十一載,經南充詳請旌表。”
- ^ 《乾隆》《江津縣志》卷十五:“氏時年十八,誓死不二……孀居六十三年,壽八十有二。”又《嘉慶》《四川通志》卷一百七十:“苦節五十一年,人稱世節,皆嫺習母訓也,載《一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