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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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面是討論各種仲裁請求程序的中心位置。在此提出請求,通常不太可能直接協助解決問題,但活躍於爭議解決領域的編輯者應能提供協助。 |
| 中文維基百科 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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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转述
[编辑]被封禁用户有时需要就其作为相关方的仲裁发表意见,不过其往往无法直接编辑相应的页面。目前采用的惯例方案是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发送邮件,随后由签署VRT保密协议的仲裁员代为传达。有用户认为,仲裁员在传达时应当预先审查内容,而不应原样传达。此外,这一行为很大程度上依附于仲裁员的活跃度,并有被错误指代误会的风险。延伸来看,“如何处理被封禁用户的参与”这一问题也十分棘手。有劳社群讨论为荷。——ZhaoFJx(Talk) 2025年9月15日 (一) 00:44 (UTC)
- 或许可以简单归纳为三个问题:“如何让被封禁的用户参与与其相关的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否要审查节删转述”、“如果转述,是否可以避免只依靠VRT仲裁员”。——ZhaoFJx(Talk) 2025年9月15日 (一) 02:46 (UTC)
- 相關事宜:轉述的時候出現了編碼問題。至少在我的設備上,幾個繁體字都變成了U+FFFD � REPLACEMENT CHARACTER。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5日 (一) 06:06 (UTC)
- (原文如此) 有可能是Zunny的问题……——ZhaoFJx(Talk) 2025年9月15日 (一) 11:21 (UTC)
- 私以爲被封禁用戶在仲裁中發言時(無論是否經過轉達)應和一般用戶無異。對於一般用戶的留言,任何能執行WP:TPG的編者都可以通過{{deltalk}}處理不當留言或其部分,轉達的過程只是讓這一過程可以提前進行(仍應妥善標記節刪部分),並非特別爲已封禁用戶設立的規定;也就是說,無需將「預先審查內容」作爲特例,對言論是否符合討論頁和仲裁規定的審查可以隨時進行,不論其發言方式。--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15日 (一) 12:15 (UTC)
- 認同。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7日 (三) 10:26 (UTC)
- 不過考慮到提前審查將導致社群完全無法閱覽原文,是否有必要將原文轉發給委員會或(對於若發布即需監督的內容而言)監督員?--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1日 (日) 05:05 (UTC)
- 或可考虑第一个修订版本原样转述,并在第二个修订版本进行节删,这样一来,diff可以清晰地看出区别,也可避免无法阅览原文的困境。——ZhaoFJx(Talk) 2025年9月22日 (一) 05:19 (UTC)
- 無需監督或刪除修訂版本的部分可用此方法,但需要監督的部分則絕不能這樣做,因爲知情權並不能凌駕於隱私。所以對於需要監督的編輯,唯一的問題是應該發送給仲裁員、仲裁員中有簽署保密協議者還是監督員。--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2日 (一) 10:41 (UTC)
- 目前有能力访问VRT邮件的仲裁员均已签署保密协议。如果是指邮件有需要监督的信息,仲裁队列也可以一键移动给监督队列。 不过,倘若是“遇到了需要紧急监督的编辑”,WP:监督请求就可以。--ZhaoFJx(Talk) 2025年9月24日 (三) 01:39 (UTC)
- 是指需轉述的內容中有若發佈則需要監督的內容。此類內容不適合包含於任何修訂版本內(即使是隨即進行監督),故應在發佈至站內前就進行隱藏,並同時將已節刪的內容告知仲裁員(若通過郵件列表轉述,則已經自動符合這一點)。雖然VRT的保密協議和監督員的保密協議要求不盡相同,但也無大礙。--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4日 (三) 03:43 (UTC)
赞 上述内容或许可以列为公示方案(或许也需送动议加入仲裁流程?)需要补充的题外话是,所有的仲裁员都在邮件列表,但只有部分签署了L37和L45的仲裁员在VRT队列内。关于监督的问题,保密协议是一样的()可以参见WP:ARBCOM。——ZhaoFJx(Talk) 2025年9月24日 (三) 06:00 (UTC)
- 感覺WP:ARBCOM描述中,目前全部已簽署L45均已經簽署L37只是巧合,實務上存在只簽署了L45而未簽署L37的空間。(比如,若我這一次選舉接受提名並當選,即屬於此情況。)不過似乎L45比L37要嚴格(增添十天通知期,完全禁止在基金會未批准的情況下披露),那就沒有問題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4日 (三) 07:08 (UTC)
- 奇怪,之前讨论认为VRT代理必然已签署L37……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避免对象加入仲裁队列,因为仲裁邮箱内已经存在非常敏感的个人信息。——ZhaoFJx(Talk) 2025年9月24日 (三) 16:02 (UTC)
- 尤其考慮到仲裁隊列可能處理CU等資訊,同意此做法,並可以共識確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5日 (四) 09:27 (UTC)
- 此部分应加入方针还是流程?转述相关的内容可以经过动议加入仲裁流程,但邮件队列的部分我不太确定。方针需要社群公示,而流程需要仲裁投票。——ZhaoFJx(Talk) 2025年9月25日 (四) 18:18 (UTC)
- 根据WMF的说法好像确实是这样,所以遇到需要监督的那种内容还是放到oversight-zhwp里比较好吧。 Stang1212 2025年9月26日 (五) 09:42 (UTC)
- 尤其考慮到仲裁隊列可能處理CU等資訊,同意此做法,並可以共識確立。--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5日 (四) 09:27 (UTC)
- 奇怪,之前讨论认为VRT代理必然已签署L37……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避免对象加入仲裁队列,因为仲裁邮箱内已经存在非常敏感的个人信息。——ZhaoFJx(Talk) 2025年9月24日 (三) 16:02 (UTC)
- 感覺WP:ARBCOM描述中,目前全部已簽署L45均已經簽署L37只是巧合,實務上存在只簽署了L45而未簽署L37的空間。(比如,若我這一次選舉接受提名並當選,即屬於此情況。)不過似乎L45比L37要嚴格(增添十天通知期,完全禁止在基金會未批准的情況下披露),那就沒有問題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4日 (三) 07:08 (UTC)
- 是指需轉述的內容中有若發佈則需要監督的內容。此類內容不適合包含於任何修訂版本內(即使是隨即進行監督),故應在發佈至站內前就進行隱藏,並同時將已節刪的內容告知仲裁員(若通過郵件列表轉述,則已經自動符合這一點)。雖然VRT的保密協議和監督員的保密協議要求不盡相同,但也無大礙。--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4日 (三) 03:43 (UTC)
- 目前有能力访问VRT邮件的仲裁员均已签署保密协议。如果是指邮件有需要监督的信息,仲裁队列也可以一键移动给监督队列。 不过,倘若是“遇到了需要紧急监督的编辑”,WP:监督请求就可以。--ZhaoFJx(Talk) 2025年9月24日 (三) 01:39 (UTC)
- 無需監督或刪除修訂版本的部分可用此方法,但需要監督的部分則絕不能這樣做,因爲知情權並不能凌駕於隱私。所以對於需要監督的編輯,唯一的問題是應該發送給仲裁員、仲裁員中有簽署保密協議者還是監督員。--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2日 (一) 10:41 (UTC)
- 可以視情況凸顯「轉述」的性質,以免有人誤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0日 (六) 12:50 (UTC)
- 這當然,絕不可能將他人留言歪曲成自己的,這又是另一樣無需作為特例而規定的事情。--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9月21日 (日) 05:03 (UTC)
冷了太久,竟然被存档了
囧rz……那么现在,
公示7日,2025年10月13日 (一) 20:59 (UTC)結束 不允许未签署維基媒體基金會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的志愿者回复团队成员访问arbcom-zh-wp队列。
转交至动议 对于非需要监督的内容,由仲裁员代为转述至相应页面,并请其他非当事用户按讨论页指引处理不当留言。对于需要监督的内容,则由仲裁员在节删敏感信息后,按照非需要监督的程序处理。
知会@魔琴、1F616EMO、Stang、Ericliu1912,谢谢大家讨论。——ZhaoFJx(Talk) 2025年10月6日 (一) 20:59 (UTC)
- 公示案無問題。關於轉述案,我記得另外有個討論串中的共識認爲根本不應該轉述含任何違反方針指引部分內容的留言,我找找。--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10月7日 (二) 04:39 (UTC)
- 我還是認為,要deltalk也應該先發出來再deltalk。——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7日 (二) 05:29 (UTC)
- 處理WPNL的時候發現上方公示案似乎從未寫入方針?還是說無需寫入?--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5年11月19日 (三) 14:26 (UTC)
- 您說的是哪一段?第一段正在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9日 (三) 20:56 (UTC)
- 指第一段;第二段已經通過動議處理。--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04 (UTC)
- 第一段也已寫入仲裁方針「透明度及保密」一節;此一話題應可關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4日 (一) 21:43 (UTC)
- 指第一段;第二段已經通過動議處理。--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5年11月19日 (三) 23:04 (UTC)
- 您說的是哪一段?第一段正在處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9日 (三) 20:56 (UTC)
对“用户Bosco Sin的权限滥用问题”的社群讨论
[编辑]按照仲裁请求指引,未涉事方的意见被期望用于发表陈述,而非讨论或质疑。因此,按照常规指南的规范,谨移动部分违反指引的留言。——ZhaoFJx(论) 2025年10月26日 (日) 23:38 (UTC)
Jackyming
[编辑]請問會先移除Bosco Sin的「臨時帳號IP檢視者」嗎?——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0月24日 (五) 05:46 (UTC)
我想知道申訴專員調查的時候是否會公開嫌疑人資訊?--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0月24日 (五) 14:54 (UTC)
脳内補完
[编辑]冻结RfA属于行政员权限,由仲裁委员会处理是否处理得当?--脳補。◕‿◕。讨论 2025年10月24日 (五) 13:28 (UTC)
- @脳内補完:此案大部分內容應該暫時不涉及此一問題,而且行政員已表明(暫時)不會確認當事人申請結果(請參閱委員動議討論),我想事實上不用再追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4日 (五) 14:18 (UTC)
Martinc021
[编辑]仲裁委员会看到manchiu收到的举报了吗?这份举报会公开吗?--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5年10月25日 (六) 18:54 (UTC)
Lemonaka
[编辑]换届后这东西怎么处理啊?就现在的效率,我不相信换届前案件能完结-Lemonaka 2025年10月26日 (日) 00:55 (UTC)
臺灣象象
[编辑]根據臨時帳號IP檢視者方針,這不是應該由申訴專員處理嗎?--象象🐘(留言|貢獻) 2025年10月26日 (日) 05:04 (UTC)
- 仲裁委員會正在與基金會的信任與安全團隊、申訴專員委員會等協調隱私和行為證據的處理等相關事宜,將儘速答覆社群。--🎋竹生🎍 2025年10月26日 (日) 13:30 (UTC)
其他社群讨论
[编辑]魔琴的意见
[编辑]我,或者社群,该怎麼知道哪些临时帐号是同一個用户(指~2025-29948-00等)?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27日 (一) 02:21 (UTC)
說明 带回给委员会讨论。ZhaoFJx(论) 2025年10月27日 (一) 02:51 (UTC)- 我觉得只能按WP:DUCK,因为该用户(们?)自称会使用代理,且一直在更换临时账号,即使注册了账号也是一次性的(Use:Vsdbsdbsbsb)。
- 我除了在该讨论页留的档外没有私下保存别的信息。印象中在unbooks.miraheze被PB2008封的其他几个IP位于数字差别很大的网段,不过涉事的封禁已经被解除,且在此之前日志项已被删除,所以我无从考证。不知道仲裁委手上的材料有多详细。--Srapoj(留言) 2025年10月27日 (一) 12: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