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仲裁委员会/布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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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維基百科 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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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渡厨、Lemonaka和WiiUf在管理员布告板的争议一案的最终决定
[编辑]裁决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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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代表仲裁委员会公告最终决定,该决定获3-0-4多数支持通过。——ZhaoFJx(论) 2025年10月16日 (四) 21:45 (UTC)[回复]
| 依照仲裁委員會/流程#仲裁流程當中的「發起仲裁前的爭議解決」以及仲裁委員會當中的「職權」第一項「在無法通過社群討論及管理程序等常規流程解決的嚴重用戶衝突中擔任最高爭議解決機關,作出具約束力的裁決;」,綜觀本案立案請求,本案雖有提報至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金色黎明,惟其案件程序仍在釐清,管理員尚未介入處理之階段,又或該案件非屬常規程序所無法調停解決,故建議當事雙方若需要更廣泛的意見徵詢,則亦可至互助客棧開設相關議題詢問,個人認為雙方所認為的爭議問題事項將會獲得其他用戶的廣泛關注與回應,而此本案立案請求,經詢問其他委員們的意見,依照仲裁流程當中的「駁回案件」章節的「未行其餘的爭議解決流程而無法證明其餘爭議解決流程均無效,明顯不成熟。」一致認為不符立案要件,故仲裁委員會決議駁回立案請求。 |
謹代表仲裁委員會發布此通知。--薏仁將🍀 2025年10月22日 (三) 09:36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经动议,修订了§参与仲裁程序的期望,并新增了§转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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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仲裁程序的期望 仲裁委员会将会在立案时依证据认定当事方,并会按需通知用户参与调查。获通知用户将有七天事件回应表明是否参与调查。 若当事方于通知后七天内未回应、拒绝参与以至退出维基百科,仲裁委员会有权在没有该用户参与下继续调查程序。 于仲裁相关方无法在仲裁页面空间中编辑的情况,经仲裁委员会商议,可允许其透过志愿者回复团队渠道转述。 转述的程序 用户被期望透过arbcom-zh 如认定邮件需发布至仲裁页面空间,委员会应先行判断是否包含任何符合监督范围的内容。如否,委员会须指定相应案件的主要起草委员,代为转述至相应页面。如是,则在委员会节删相应信息后,按照先前程序处理。如认定无需发布至仲裁页面空间,委员会则须指定一仲裁员予以存档,并建立索引。 对于违反讨论页指引的内容,仲裁员亦不应预先审查,而应原样转述,并允许其他非当事用户处理不当留言。 |
谨代表仲裁委员会。ZhaoFJx(论) 2025年10月24日 (五) 03:48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经动议,核准了以下针对Bosco Sin管理人员选举的禁制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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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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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代表仲裁委员会。ZhaoFJx(论) 2025年10月24日 (五) 04:02 (UTC)[回复]
- (※)注意 该指令已获得修正,请见修正“Bosco Sin管理人员选举临时禁制令”。——ZhaoFJx(论) 2025年10月24日 (五) 20:34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经动议,修正了原有针对Bosco Sin管理人员选举的禁制指令。
背景
臨時禁制令
廢除原先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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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代表仲裁委员会。ZhaoFJx(论) 2025年10月24日 (五) 20:31 (UTC)[回复]
仲裁委员会经动议,新增了§仲裁邮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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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履职及计票方式 仲裁邮件事务 仲裁委员会须指定数名仲裁员(下称通讯仲裁员),主持邮件事务并管理邮件列表,以协助委员会运转。如果可能,仲裁员被期望签署《维基媒体基金会非公開個人資料存取政策》所要求的保密协议。 仲裁委员会目前管理:
候任仲裁员应在上任后与通讯仲裁员联络,加入上述的通讯渠道;即将卸任的仲裁员亦应与通讯仲裁员协调,退出上述的通讯渠道。 |
谨代表仲裁委员会。——ZhaoFJx(论) 2025年12月7日 (日) 20: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