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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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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行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籍贯河南开封府通许县
出生癸酉十一月初一日
配偶娶王氏,継娶张氏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王顺行(1573年—?年),字率之,号成五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通许县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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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十一月初一日生,行一,治《诗经》,由增生中式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乡试二十二名举人,年三十七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一百八十六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名进士。礼部观政,四十一年授大理寺右评事,四十三年升右寺副,四十四年终养[1]。历守顺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寻备兵陕西庄浪道,天启六年(1626年)四月升右参政,调西宁分守道,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累迁至陕西巡抚,大得士民心。致政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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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廷受;祖王宝,义官;父王希乐,义官;母娄氏。具庆下。弟王道行。子王嗣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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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
  2. ^ 清乾隆刻本《通许县志》:王顺行,字成五,万历庚戌(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历守顺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寻备兵庄浪道,夜闻沙鸡飞鸣,知有边警,遂整军出,寇适至,大胜之。时皆服其先识。累迁至陕西巡抚,大得士民心。致政后,敦睦姻族,乡人钦其德义。佐邑令修城,区画有方。流寇至,闻顺行分守城池,各惊怖遁去。值岁祲,施赈遍陈、杞、许三邑,活老稚以亿万计。祀乡贤。
官衔
前任:
庄毓庆
明朝顺德府知府
天启元年-天启三年
1621年-1623年
继任:
胡维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