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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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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行
大明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
籍貫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出生癸酉十一月初一日
配偶娶王氏,継娶張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王順行(1573年—?年),字率之,號成五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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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十一月初一日生,行一,治《詩經》,由增生中式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鄉試二十二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八十六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名進士。禮部觀政,四十一年授大理寺右評事,四十三年陞右寺副,四十四年終養[1]。歷守順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尋備兵陝西莊浪道,天啓六年(1626年)四月升右參政,調西寧分守道,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累遷至陝西巡撫,大得士民心。致政歸[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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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廷受;祖王寶,義官;父王希樂,義官;母婁氏。具慶下。弟王道行。子王嗣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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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
  2. ^ 清乾隆刻本《通許縣誌》:王順行,字成五,萬曆庚戌(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進士,授大理寺評事。歷守順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尋備兵莊浪道,夜聞沙雞飛鳴,知有邊警,遂整軍出,寇適至,大勝之。時皆服其先識。累遷至陝西巡撫,大得士民心。致政後,敦睦姻族,鄉人欽其德義。佐邑令修城,區畫有方。流寇至,聞順行分守城池,各驚怖遁去。值歲祲,施賑遍陳、杞、許三邑,活老稚以億萬計。祀鄉賢。
官銜
前任:
莊毓慶
明朝順德府知府
天啓元年-天啓三年
1621年-1623年
繼任:
胡維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