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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快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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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d|原因}}

重定向(步骤 | 提报新重定向页

{{rfd}}

小小作品记录

{{subst:substub/auto}}

侵犯著作权步骤 | 提报新页面

{{subst:Copyvio/auto|url=来源}}

合并

{{merge}}
{{mergeto|條目}}
{{mergefrom|條目}}
{{merging}}

页面移动

{{move}}
{{subst:Moved}}

快速删除记录

{{delete|理由}}
{{Obsolete}}
{{NowCommons}}

姊妹项目

{{移动到维基词典}}
{{移动到维基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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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Commons}}

相关页面
删除 恢复 - 准则 - 记录

快速删除(英语:speedy deletion,SD),简称速删,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或文件,省去存废讨论的时间。管理员可直接删除符合下列准则而又挂有快速删除模板的页面或文件。若页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删除准则(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CSD),就应提案一般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然而,切记删除乃最后手段。提案或删除前,请考虑是否可以改进、合并重定向回退等处理。删除文件时还应排除文件链接被不当移除或错误上传到维基共享的情况。但如果页面在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同时又侵犯著作权,则应当先按快速删除处理。

任何用户(含非确认用户、IP用户)均可提案快速删除,添加快速删除模板至该页,由管理员审批。而提案时,则须注明页面符合以下哪一条准则,同时也建议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编修者,一般的方法为:在相应页面放置 {{d|快速删除理由}} 模板后,请在相关用户的讨论页中放置模板:{{subst:db-notice|target=页面名称}}--~~~~

所有页面必须保证无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报快速删除。

严禁页面创建者与主要编修者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反对者,请于快速删除模板下添加反对模板并行明理由。管理员审批后,可否决反对,并删除该页,但应在反对者的讨论页留言,解释其决定。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可以考虑转交存废讨论。用户对快速删除不服,则可提交存废复核。另外,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

准则

以下是快速删除的准则(英语:criterion for speedy deletion,CSD)。

所有页面

以下标准,除了有特别的说明外,均适用于所有命名空间中的页面。

G1. 没有实际内容的页面。

如“adfasddd”。参见Wikipedia:胡言乱语。但注意:图片、占位模板也算是内容。
  • 对于条目:建议使用A1。
  • 对于用户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创建的,请提交页面存废讨论。用户本人创建的,请不要管它。
  •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 对于其他页面(沙盒页面除外):如果内容为空或符合Wikipedia:胡言乱语,请使用{{d|G1}}。
  • 使用模板{{d|G1}}或{{d|empty}}。

G2. 测试页面。

例如:“这是一个测试。”
  • 对于用户页:如果它是其他用户创建的,请提交页面存废讨论。用户本人创建的,请不要管它。
  • 对于用户讨论页:请加入{{subst:welcome}}。
  • 使用模板{{d|G2}}或{{d|test}}。

G3. 明显扰乱的非建设性页面。

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错误信息、信息明显错误的图片、人身攻击、清理移动破坏时留下的重定向等。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

G5. 经存废讨论或复核程序被删除而又被重建的内容。

页面此前根据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侵权审核存废复核请求的结果而删除,并在删除后被重建,而页面重建后:
  1. 其首个版本的内容与被删除的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
  2. 其当前版本的内容与其首个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
  • 如果被重建的页面此前根据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请求的结果删除,提请者须于快速删除模板标注该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的讨论串的位置。
  • 如果被重建的页面:
    1. 此前根据侵权审核的结果删除;或
    2. 其现时的内容疑似侵犯著作权,
提请者应一并加挂疑似侵权模板[1],并提供足以查证的相关删除信息[2]
  • 如果被重建的页面此前根据快速删除方针的任何条款而删除,请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交快速删除请求。
  • 如果页面重建后的版本:
    1. 与被删除的版本明显不同;或
    2. 其现时的内容已不再适用此前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请求中提出的删除理由,
而提请者认为需要删除,请重新提交到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请求。如果提请者对此不肯定,请先联络上次执行删除的管理人员。
  • 不适用于根据存废复核结果被恢复或允许重建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创建的页面有机会发展,那么不应提交快速删除,而应该提交存废复核请求或页面存废讨论重新评核。
  • 此条不要求页面被删除前与被重建后所在的命名空间必须为同一命名空间。
适用于所有命名空间,包括用户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G8. 因技术原因删除页面。

包括解封用户后删除用户页、因用户夺取而删除、删除无用的MediaWiki页面、因移动请求而删除页面、以覆盖删除重定向。
  • 除界面管理员因技术原因需要删除MediaWiki命名空间的页面外,请不要使用模板{{d|G8}}提删。

G10. 原作者清空页面或提出删除,且实际贡献者只有一人。

  • 提请须出于善意,并附有合理原因。
  • 移动产生的重定向页,移动前的创建者视为原作者。
  • 被导入的页面,导入者视为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或{{d|ad}}。

G11. 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

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
  • 须注意,仅仅以某公司或产品为主题的条目,并不直接导致其自然满足此速删标准。
  • 即便该页面具有宣传情况,除非您可以非常确定该页面创建仅为广告宣传而建,否则应以收录标准提报或提删替代。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G12. 未列明可靠来源且语调负面的生者传记

  • “列明”指至少一个列出的来源可直接支撑条目中的任何信息,并与其中的断言相匹配。
  • 如有用户对条目中列出的来源是否属于可靠来源提出合理异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注意是未列明可靠来源语调负面,须2项均符合方适用此项。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G13. 翻译拙劣。

不适用于所有的讨论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和用户命名空间。
  • 若条目满足草稿化的条件,且无其他构成快速删除条件的问题,则应考虑优先选择草稿化,而非快速删除。
  • 使用模板{{d|G13}}或{{d|mt}}。

G14. 逾14天没有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

包括所有未翻译的外语、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此项仅适用于条目、项目、维基专题、使用说明和主题命名空间。
  • 可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取代快速删除,并将页面列于翻译请求,使其有机会被校阅和翻译。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G15. 孤立页面,比如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指向空页面的重定向等。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没有对应文件的文件页面;
  2.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用户页子页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页面的重定向;
  4. 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讨论页存档、用户讨论(User talk)命名空间的页面除外;
  5. 不存在对应的注册用户,也不存在对应的临时账户的用户自治空间页面,localhost对应IP用户的用户页、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及其存档、随用户更名产生的重定向除外。
请在删除时注意有无将内容移至他处的必要。
不包括在主页面挂有{{CSD Placeholder}}模板的讨论页。
  • 使用模板{{d|G15}}或{{d|orphan}}。

G16. 页面与介绍相同事物的既有页面同样侵犯著作权

页面在既有页面被提报侵犯著作权后创建,与既有页面介绍相同的事物,而且内容与既有页面的内容同样侵犯著作权。
  • “既有页面”指:
    1. 因侵犯著作权而已被删除的页面;及
    2. 正在进行侵权审核程序的页面。
  • 提请者应一并加挂疑似侵权模板[1],并提供足以查证的相关删除信息[2],除非可一眼能看出已被提报侵犯著作权的既有页面。
  • 不适用于根据存废复核结果确认未有侵犯著作权而被恢复的页面。如果提请者仍认为页面侵犯著作权,请重新提交到侵权审核程序。如果提请者对此不肯定,请先联络上次执行删除的管理人员。
  • 此条不要求页面必须挂上{{Draft Copyvio}}模板,亦不要求页面的内容与既有页面的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
适用于所有命名空间,包括主命名空间用户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
  • 使用模板{{d|G16}}或{{d|temp}},并请与{{copyvio}}一同使用。

G17. 位于不恰当的命名空间的消歧义页面。

  • 此项不适用于条目、用户、项目与草稿命名空间。
  • 在提请快速删除前,请务必先检查并清理相关消歧义页面的链入。
  • 此项不论页面是否引用消歧义模板消歧义讯息模板均适用,惟对消歧义模板及消歧义讯息模板本身不适用。
  • 使用模板{{d|G17}}。

G19. 被草稿化而又被重建的页面。

因为不满足维基百科对于内容的质量要求而被移动至用户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作草稿之用,但其内容被以剪贴移动的方式再度发布至用户命名空间与草稿命名空间之外的页面。
  • “草稿”指:
    1. 所有位于用户命名空间且含{{AFC submission}}的页面;
    2. 所有位于用户命名空间且显然作草稿之用的页面;及
    3. 所有位于草稿命名空间的页面。
  • 此条不要求页面被草稿化前与被再度发布后所在的命名空间必须为同一命名空间。
  • 除非存在不适合合并的内容,管理员在处理以此条为理由的快速删除时,应将被发布至用户命名空间与草稿命名空间之外的页面的编辑历史完整地合并至既有的草稿页中。
不适用于用户命名空间与草稿命名空间。
  • 使用模板{{d|G19}}。

G20. 未经同意以剪贴移动的方式发布的新草稿。

草稿未经主要实际贡献者明确同意,以剪贴移动的方式发布至用户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之外,而本身属最近[3]
  1. 创建;
  2. 经历持续修订;或
  3. 经历重大修订,
并且:
  1. 未满足CC BY-SA 4.0协议条款“署名”的要求;或
  2. 由主要实际贡献者提出删除,并附有合理原因。
  • “草稿”指:
    1. 所有位于用户命名空间且含{{AFC submission}}的页面;
    2. 所有位于用户命名空间且显然作草稿之用的页面;及
    3. 所有位于草稿命名空间的页面。
  • 如果主要实际贡献者多于一人,“主要实际贡献者明确同意”指所有主要实际贡献者均明确同意,而“主要实际贡献者提出删除”则指任何至少一位主要实际贡献者提出删除。
  • 除非存在不适合合并的内容,管理员在处理以此条为理由的快速删除时,应将被发布至用户命名空间与草稿命名空间之外的页面的编辑历史完整地合并至既有的草稿页中。
不适用于用户命名空间与草稿命名空间。
  • 使用模板{{d|G20}}。

G21. 极有可能使用大型语言模型生成且明显缺乏人工校对的页面。

任何页面呈现出下列一条或多条征象,令读者可合理怀疑页面为LLM生成并缺乏人工校对,可提请快速删除。任何理性的编者读过一遍即应识别并修正下列问题内容,因此不论是否确实由LLM生成均可提请快速删除:

  • 页面内容在不合理的地方含有针对使用AI者的指示或说明:包括如下类型:
    • 对话上下文:“当然可以,这是一篇针对〇〇的维基百科文章草稿”
    • 免责声明:“根据我在〇〇年〇〇月最新更新的知识”
    • 自我提及:“作为一个大型语言模型”
    • 占位符:“(此处列出相关的文献、学术文章、会议纪录等)”、“年会自[填写年份]年开始召开”
  • 虚假的参考文献:在页面创建之初即为无效的参考文献(含外部链接)。典型症状为检查码不正确的ISBN号码、无效的DOI码、不存在的网页等。注意,人类编写时亦可能发生上述失误,单一案例或不足以证明LLM的使用,在提请删除前编者有义务尽责确认引用文章是否存在。
  • 完全无意义的参考文献:包括时空背景不合理的文献(如使用2020年的文章介绍2024年某抗议行动的过程时间线)、DOI解析后与文章主题完全无关的文献(如使用探讨世界遗产名录对旅游的影响的论文引证一个新的理论物理学模型)、文章标题作者出版商与条目内记载完全不符的参考文献等。

上述列出的征象应为非常明确且强烈的信号,此外还有一些较为主观、依赖自由心证、且难以排除可能是不熟悉规则的编者的无心之失的征象。这些主观特征可以用来强化提请快速删除的证据,但是不应作为提请快速删除的唯一证据。

  • 使用模板{{d|G21}}、{{d|ai}}或{{d|llm}}。

条目

以下标准适用于主命名空间中的所有条目

A1. 内容空泛。

条目缺乏足够的背景信息,使读者无法清楚识别条目的主题。例如:
“他是拥有红色汽车且风趣幽默的人。他使人大笑。”
孙中山,中国男性政治人物。”
此项条款一般仅适用于非常短的条目。
  • 完全没有正文内容的条目应由A2处理。
  • 翻译不佳的内容与非中文内容应分别由G13G14处理。
  • 如果标题或条目上包括但不限于链接等任何信息允许用户借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搜索等途径找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有效信息,以尝试有效扩展或改写该条目,依据此项条款提请快速删除可能并不合适。
  • 如果条目在最近几分钟创建,请勿依据此项条款提请快速删除。
  • 使用模板{{d|A1}}或{{d|context}}。

A2. 内容只包括外部链接、参见、图书参考、分类、模板、跨语言链接的条目(消歧义页重定向软重定向除外)。

  • 请注意:有些维基人创建条目时会分开多次保存,请避免删除有人正在编辑的页面。
  • 带有{{inuse}}模板的不适用。
  • 使用模板{{d|A2}}或{{d|text}}。

A3. 复制自其他中文维基项目,或是与其他中文维基项目内容相同的文章。

其他“维基项目”指的是: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维基物种维基新闻维基孵育场维基学院等,但并不包括与中文维基百科其他条目内容重复之状况。
  • 此处不一定要完全相同,包括非常相似。
  • 使用模板{{d|A3}}。

A5. 与既有页面或其历史版本重复的条目。

条目符合下列所有情形:
  1. 其首个版本的内容与当时其他现存页面或其历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
  2. 其当前版本的内容与其首个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
  3. 其名称不适合改为重定向。
  • “页面”在此条指位于用户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之外的所有页面。
  • 如果条目的名称可以作为重定向,就应直接改为重定向,而不要请求快速删除。
  • 如果条目是:
    1. 多个页面合并产生的条目;或
    2. 从另外一个或多个页面拆分产生的条目,
此条不适用。如有疑虑,应提交存废讨论处理。
  • 除非存在不适合合并的内容,管理员在处理以此条为理由的快速删除时,应将条目的编辑历史完整地合并至与其重复的既有页面中。
  • 使用模板{{d|A5}}。

A6. 复制自其他维基百科语言版本,且完全没有翻译。

  • 如果并不是复制于任何其他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请换用{{notmandarin}}。
  • 带有{{inuse}}模板的不适用。
  • 使用模板{{d|A6}}或{{d|foreign}}。

A7. 因收录标准问题被删除而又被重建的条目。

  • 该条目之前必须是经页面存废讨论删除,且删除理由包括未满足收录标准的要求,而重新创建后的版本:
    1. 明显同样未满足收录标准的要求;且
    2. 并未列出任何旧版本中未曾出现的可靠来源。
  • 提请者须在快速删除模板标注原存废讨论页面的位置。
  • 如该条目重新创建后的版本:
    1. 并非明显与被删除的版本同样未满足收录标准的要求;或
    2. 列出了至少一个旧版本中未曾出现的可靠来源,
而提请者认为需要删除,请交到页面存废讨论或存废复核请求。如果提请者对此不肯定,请先联络上次执行删除的管理人员。
  • 不适用于根据存废复核结果被恢复或允许重建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创建的条目有机会发展,那么不应提交快速删除,而应该提交存废复核请求或页面存废讨论重新评核。
  • 使用模板{{d|A7}}。

重定向页

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除用户页与用户讨论页以外的重定向页面(含软重定向)。

R2. 跨命名空间的重定向。

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和草稿命名空间。
  • 社群同意设立的伪命名空间不适用。
  • 快速删除草稿重定向前,请确保草稿已经完成其作用,且其历史已移动到相应的正式页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简混用消歧义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错误、间隔号使用错误、标题中使用非常见的错别字。
  • 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写错误和翻译或标题用字的争议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将常见的拼写错误名称重定向至正确名称页面,可使百科用户纵使在查找文章时拼写错误,也能够找到寻求的文章。可参阅WP:重定向#何时用重定向?
    • 如重定向名称与导向目标名称(或其相关名称)仅存在合理的大小写差异及/或重定向名称为导向目标名称(或其相关名称)的ASCII字母表述的形式(例如Kurt Godel重定向至Kurt Gödel),不视为存在任何拼写错误。如有对相关大小写差异是否合理的争议,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因类推简化字未收录至《通用规范汉字表》导致的繁简混杂情形,专名合并字相关的繁简混杂情形,或系统无法自动进行繁简处理的情形,不适用。例如:“叠氮化𨥙→叠氮化”。
  • 使用模板{{d|R3}}或{{d|wr}}。

R5. 指向本身或循环的重定向。

如A→B→C→……→A或A→A。
  • 繁简重定向不适用此项,请用{{d|R3}}。
  • 使用模板{{d|R5}}或{{d|br}}。

R6. 移动文件而产生的重定向,且页面标题不符合文件名指引

  • 使用模板{{d|R6}}。

R8. 带有“(消歧义)”字样的重定向。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无内部链入的重定向。
    • 若重定向页与导向目标页同样带有“(消歧义)”字样,且两者的标题仅存在繁简/地区词差异,则不适用。
  2. 并非指向消歧义页面的重定向。
  • 在提请快速删除前,请务必先检查并清理(如适用)相关重定向的链入。
  • 如有用户对应否使用消歧义及消歧义的方式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使用模板{{d|R8}}。

R9. 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的重定向。

导向目标完全未提及重定向名称或其别名,或虽提及但仍不含有对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的有价值描述。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
  • 如果重定向标题或其别名是一个列表的项目之一,而该重定向的导向目标是该列表,则不适用。
  • 挂有{{错字重定向}}模板的页面是否适用此条应根据其对应正字判断。如有用户对标题用字存在未解决的争议,则应交由存废讨论处理。
  • 挂有{{收录标准重定向}}或{{合并重定向}}模板的页面不适用,请改为提出存废讨论
  • 使用模板{{d|R9}}。

R10. 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重定向名称所指事物并非导向目标本主题或其子主题,且与导向目标主题并无密不可分的联系。适用于主命名空间(条目空间)。
  • 使用模板{{d|R10}}。

图片及多媒体文件

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文件。如不符合,则应移交WP:文件存废讨论

F1. 重复的文件(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条目使用。

  • 使用模板{{d|F1}}、{{d|i1}}或{{d|reppic}}。

F3. 所有在提报后超过5天仍来源不明的文件

F4. 著作权不明的非自由著作权文件会在提报5日后删除。

“著作权不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著作权未知;
  2. 著作权无法被查证;及
  3. 文件宣称依据某自由著作权协议发布,但不见该自由协议的声明。
  • 如果上传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因故无法在原始发表来源处彰显授权状态,可将其授权证明依照相关流程寄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繁体)或permissions-zh-hans@wikimedia.org(简体),并将其文件描述页面挂上{{VRT pending}}等待审核。如VRT志工确认已收到授权证明但仍须进一步处理,应改挂{{VRT received}}。挂上{{VRT pending}}或{{VRT received}}满25日的文件将被自动归类于此条。

F5. 被高清晰度或SVG文件取代的图片。

  • 使用模板{{d|F5|新文件名}}、{{d|betterpic}}。

F6. 没有被条目使用的非自由著作权文件会在提交5日后删除。

F7. 与维基共享资源文件重复的文件。

  • 此项条款仅适用于维基共享资源文件与本地复本具体内容完全相同之情况;
    • 惟若本地文件系依据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中“最小限度使用”原则而限制大小,则此项条款仍应适用。
    • 此项条款不适用于单纯只有文件名相同,或维基共享资源文件著作权尚有争议(例如遭提交删除请求)之情况。
  • 使用模板{{d|新文件名}}或直接用{{d}}或{{NowCommons}}。

F8. 上传者宣称拥有而在其他来源找到的文件会在提报5日后删除。

F9. 未填写任何合理使用依据的非自由著作权文件会在提报5日后删除。

  • 空白的合理使用依据模板(如{{Non-free use rationale}})不视为有效的合理使用依据。
  • 具备有争议但完整的合理使用依据的文件不适用。
  • 存在任何条目的合理使用依据的文件不适用;应将文件自使用文件但未提供合理使用依据的页面中移除。

F10. 可被替代的非自由著作权文件会在提交5日后删除。

文件仅用于描述、识别或评论文件中展示的事物,或仅用作插图(没有和文件内容相关的评论),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 有其他自由著作权文件展示相同的事物。
  2. 文件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筑、室外雕塑或仍然在售的商品,且预计自行拍摄的照片不受他人著作权保护。
  3. 文件为可自行绘制的地图或图表。
  4. 文件来自商业图片机构(如Getty)。
如果给出了其他合理使用依据(如用于评论文件本身),不适用本条。如对文件的可替代性存在争议,应交文件存废讨论处理。本条也不适用于正在或曾经由文件存废讨论处理过的文件。

其他页面

以下标准适用于特定的命名空间。(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动执行)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用户子页面。

如果页面曾位于该用户的用户命名空间(User)外,提请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O3. 已超过一个月未有编辑动作的IP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且已完成存档。

避免给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户带来混淆。
不适用于用户讨论页的存档页面。
  • 使用模板{{d|O3}}或{{d|ip}}。

O4. 空分类。

该分类无收录任何页面或子分类。
  • 不适用于Category:不要删除的分类中的空分类。
  • 管理员应检查近期分类更改操作及分类页面日志(如页面删除、分类移动等),排除蓄意等非预期净空情况。
  • 如对分类去留存在争议,应移交页面存废讨论处理。此准则亦不适用已移交页面存废讨论且正在讨论中的分类。
  • 使用模板{{d|O4}}或{{d|uc}}。

O7. 废弃草稿。

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的草稿命名空间页面。
  • 若相关编辑为机器人编辑或属维护性操作,相关编辑应视同不存在。
如果编者有意重新继续编写,可向管理员请求恢复相关草稿
  • 使用模板{{d|O7}}。

管理员操作注意事项

  • O1:删除O1的时候,请注意用户是不是把页面从别的地方移动过来的。
  • F6:删除F6的时候,请前往文件合理使用页面(在合理使用模版中会注明)查看为什么不再使用。有的时候图片会被误删或者因破坏被删除,此时不应使用F6。

放置快速删除模板时的注意事项

部分页面放置提删模板时需要符合相应内容模型,因此在放置快速删除模板时需要遵从特定方式,同时,下面枚举的模板放置方式,亦适用于其他模板,如WP:AFD等。

  • JSON页面:请根据页面的格式加入语法:
    • 最外层的格式为花括弧{...}的JSON页面(示例),将以下语法放置在最外层的{...}之内:(参考示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最外层的格式为中括弧[...]的JSON页面(示例),将以下语法放置在最外层的[...]之内:(参考示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如JSON页面无最外层格式(示例),请将原有的JSON原始码置入中括弧[...]中,并以最外层的格式为中括弧的JSON页面放置删除模板。(参考示例
注:如要加入JSON的行位于最外层之花括弧{...}中括弧[...]内部的最后一行,请移除行尾的逗号(,)。
  • 位于模块命名空间的页面(文档页面除外):请在需要删除的页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require('Module:Module wikitext').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CSS页面:请在需要删除的页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_addText{
    	conten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 JavaScript页面:请在需要删除的页面中加入以下语法:
    var _addTex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纯文字CSS(包括“已过滤的CSS”)和JavaScript(不包括JSON)也能通过在需要删除之页面的注释中加入以下语法来放置模板。
    /* _addText: "{{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 对于部分有特殊编辑界面的特殊页面,请直接将提删模板放置于对应页面的描述或摘要字段即可。例如提删大量讯息发送列表时,请将提删模板放置在“描述”字段中。
注:由于技术限制,在JSON纯文字放置模板后暂时不会自动被加入分类,因此在提删此类页面时可能还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员来执行删除。

非快速删除理由

  1. 侵权页面;
  2. 页面名含有乱码;
  3. 违反WP:NOT(广告除外);
  4. 含粗口、色情、淫秽内容,但不是纯粹破坏的条目(请参阅维基百科不会审查内容);
  5. 被其他模板代替的模板;
  6. 他人创建用户页;
  7. Wikipedia:沙盒等测试页;
  8. 疑似恶作剧,但无法确认;
  9. 原创研究;
  10. 不合收录标准的页面;
  11. 新词
  12. JPEG格式取代的GIFPNG文件;
  13. WP:小小作品
  14. 存在争议的页面;
  15. 用户创建的页面,他人有实际编辑(不含增删模板、分类、跨语言连接、图片、外部连接、参见、图书参考);
  16. 使用{{CSD Placeholder}}而被分类至Category:占位页面的页面。

管理员删除没有有用内容的页面时,可考虑在作者的讨论页解释删除的原因。如果是测试页的话,把内容保存到沙盒中。如果作者是新手,建议无论是删除还是拒绝都向作者解释一下。要友好一些!因为新手可能会对“删除”感到恐慌,并且每个人都曾经是新手

已废除准则

  • G4.(改为A1)非常短的文章,没有定义或内容(例如:“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他创建了工厂和庄园。并且,顺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G6.(新增并入G3)在被封禁后,只由被禁封用户一个人编辑的文章。当然,这个条件有争论性。
  • G7.(起因新增分拆为G14、A3)已经存在于其他维基媒体计划中的外语文章。这些文章在其他地方被创建以后,被复制并且重新张贴在维基百科上面,或者是通过Transwiki系统而移动的文章。
  • G9.(改为A2)任何其内容只包括外部连接、参见、图书参考、类别标签、模板标签、跨语言连接的条目。
  • G18.(起因自A5改组细化分拆为A5、G19、G20)与现有页面或其历史版本重复的页面。
  • A4.(改为页面存废讨论)未在条目中枚举影响力及于主题自身环境以外之事迹,以述明重要性的真实人物、动物或组织。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人物:无第三方可靠来源,且未枚举影响力及于主角之家庭、亲朋、就读学校及就业机构以外人事物之事迹;
    2. 动物:无第三方可靠来源之单一或少数个体,或且未枚举影响力及于动物之一般日常作息以外人事物之事迹;
    3. 组织(乐队、俱乐部、社团):无第三方可靠来源,且未枚举影响力及于成员之家庭、亲朋、就读学校及就业机构以外人事物之事迹;
    4. 其他情况不适用。
  • R1.(并入G15)重定向页指向不存在的页面。在删除一个重定向页之前,检查该重定向页是否可以指向别的目标,使得其有用。
  • R4.(并入G3)故意破坏的结果。
  • R7.(起因新增细化分拆为R9、R10)导向目标明显未介绍名称所指事物,或名称涵盖的主题明显比导向目标更广泛的重定向。
  • F2.(废除)所有非商业图像和Category:授权在维基百科上使用的图像。在废除时实为I2。
  • O2.(并入G15) 已经删除的条目的对话页,除非该对话页被链接到Wikipedia:删除投票/档案Wikipedia:文件存废讨论)。
  • O5.(并入O4)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清空24小时后。
  • O6.(并入O1)用户提出的用户页或对话页,这些页面没有显著的滥用,也没有管理上维持该页面的需求。一个重定向页(指向该用户的新名字,或者Wikipedia:失踪人口页面)应该被创建以避免红色的连接和混淆。
  • O8.(改为页面存废讨论)在伪命名空间中创建的非重定向页面。

注释

  1. ^ 1.0 1.1 使用Twinkle工具的用户应在“侵权”功能中提交速快速删除请求,以免快速删除模板被工具错误地删除。
  2. ^ 2.0 2.1 比如已被提报侵犯著作权的既有页面的名称、既有页面被删除的日期、相关删除日志、原讨论串的位置等。
  3. ^ “最近”一般指4星期以内,但获较大程度关注的页面的“最近”则较短。如有疑虑,应提交存废讨论处理。
  4. ^ 只要重定向名称的一个含义相对于导向目标而言不符合R10,则该重定向就不适用R10。
  5. ^ 若一个含义相对导向目标不满足R10且其他义项在维基百科有介绍,应视情况进一步处理,如在导向目标进行顶注消歧义、将重定向页改为消歧义页、重定向至另一消歧义页,或改重定向至另一主含义并完善消歧义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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