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良樞
外觀
| 樊良樞 | |
|---|---|
| 大明廣西按察使 |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進賢縣民籍 |
| 出生 | 丙子(1576年、官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萬氏 |
| 出身 | |
| |
樊良樞(?—?),字尚默,一字致虛[1],號密庵,江西南昌府進賢縣籍南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2],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禮部觀政,初授麗水縣知縣,三十六年改令仁和縣,與人推誠無隱,徵比不事鞭撲,水災議蠲賑,悉心籌畫,全活無算。四十年入為刑部主事,四十一年漕運理刑,陳船政六款[3],四十三年晉刑部雲南司郎中,四十七年充會試同考官,尋升雲南提學副使。天啓五年,試御史李燦然疏薦,調浙江提學副使[4],以不作魏璫祠碑文,天啓七年九月稱病,解印綬歸[5]。
崇禎時起復湖廣副使,四年改廣東副使[6],升湖廣參政,晉廣西按察使[7]。著有《易解》[8]。
軼事
[編輯]家族
[編輯]曾祖樊溱。祖父樊𤊕。父樊儼。母魏氏,繼母萬氏。重慶。娶萬氏。[10]
參考
[編輯]-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樊良樞,致虛,丙子十一月二十六日,丁酉,禮部政,乙巳授麗水知縣,戊申調仁和縣,壬子升刑部主事,癸丑漕運理刑,乙卯升員外,升郎中,己未房考,本年升雲南提學副使,丁卯致仕。戊辰考察,起湖廣副使,辛未升廣東右參政,改福建海道,改湖北道。
- ^ 《江西通志》
- ^ 《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帶管工部分司刑部主事樊良樞陳船政六款。
- ^ 《明熹宗實錄》:天啟五年十一月,調雲南提學副使樊良樞為浙江提學副使。
- ^ 《明熹宗實錄》:天啟七年九月,浙江提學副使樊良樞以病致仕。
- ^ 崇禎四年七月甲午,調山西按察使杜喬林為浙江按察使,湖廣副使樊良樞為廣東副使。
- ^ 崇禎五年八月,以湖廣參政樊良樞為廣西按察使。
- ^ 《浙江名宦志》
- ^ 《棗林雜俎》:天啟丁卯四月,浙江學使南昌樊良樞自口口還杭州,登江岸失印,三日或得之司前石獅口中。尋出試衢州,投劾去。
- ^ 《萬曆三十二年進士登科錄》:樊良樞,貫江西南昌府進賢縣民籍,府學增廣生。治易經,字致虛,行六,年二十九,十一月二十六日生。
- 《明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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