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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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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上任投票開始(集中選舉提名開始)或解任投票開啟聯署之時,同時滿足以下所有要求者,均有權投票:

  • 註冊滿180天
  • 總編輯次數不少於500次
  • 180天內至少10次編輯(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對話頁)。

以上所稱「編輯」,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且不含明顯的破壞和測試

投票前管理

合資格使用者會登記至Wikipedia: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名單以減少驗票難度,這一頁面會由機器人自動更新[1]

聯署管理

聯署者必須依規範格式提解任案,並附有原因、理由及證據,否則申請無效。解任案,聯署理由參考維基百科歷史記錄但為歪曲實情或偽造者,應視為無效而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

投票期管理

選舉或投票後,管理人員須逐票查驗,以確保合符資格。不合資格當告作廢。資格受爭議者,抽出而交社群討論,並由行政員決定是否符合資格。不當取得投票資格者,如重複編輯或回退、屢刪屢加完整內容以增編輯數、大量無意義操作、多次提刪無著作權問題頁面、編寫侵權或廣告等,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適當處理。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在投票過程中當事人不得投票給自己,且務須避嫌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將確切證據提交投票專案討論頁展示並討論。

注釋

  1. ^ 現時有可自動檢查投票者資格的指令碼(需對特定頁面使用),唯此指令碼僅適用於非安全投票;對於安全投票,仍需要預先登記的名單來部署投票。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