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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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靶标的翻譯
藝人條目的資訊框裡是否應該置入諸如新城勁爆頒獎禮此類獎項資訊?
「沙烏地阿拉伯哈伊勒省岩畫」條目命名
深圳人
描述人物的族裔及職業
請求回退「render」一詞台灣正體譯名的爭議編輯
【請求協助】曾淑貞條目草稿審查與發表建議
您好,我是台灣作家曾淑貞,已將個人條目草稿撰寫完成,放置於我的沙盒頁面中,誠懇希望資深編輯者協助檢閱與建議,若合規亦懇請協助進行條目建立。 條目主題:曾淑貞(苗栗縣籍作家,筆名紅袖)
作品涵蓋小說、新詩、近體詩、詞曲創作,曾獲教育部著作獎、全國文藝獎章等。 沙盒草稿頁面連結如下:
👉 User:您的用戶名稱/Sandbox(請記得改成您沙盒的實際網址) 感謝協助!若有需補充資料來源,我也會依建議盡力補齊,感恩!--~2025-34617-1(留言) 2025年8月7日 (四) 13:21 (UTC)
- 您如果真的是,请参照WP:AUTO改善--Allervous花冷列車 2025年8月8日 (五) 03:02 (UTC)
关于五四学制条目命名
提请关注典范条目评选
正式内容前首先申报利益相关:有2条本人主编的条目目前正在参与评选。
近一个月的典范条目评选中除了阿美士德使团与洋务运动以外,表态率(无论支持或反对)几乎均低于8人/15天,且有较多诸如論無理性的暴力威脅以及西园寺家等无人反对但因表态人数不足而落选的例子。个人认为近期社群对典范条目评选的参与程度低于使评选正常有效率运转的限度,故在此呼吁诸位关注典范条目评选。--射命丸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5年8月6日 (三) 06:34 (UTC)
- 我觉得有点像拉票行为,不建议在这里提出,您可以去活跃于FAC的使用者的讨论页,使用{{please see}}善意、中立地提醒他们。--Allervous花冷列車 2025年8月7日 (四) 01:11 (UTC)
- 感觉这很为难,按照WP:APPNOTE里定义的“相关编辑的使用者对话页”,向活跃于FAC的使用者讨论页发送邀请也会涉及拉票。加之之前出现过相当多关于在讨论页邀请关注评选的争议,个人感觉去讨论页发送通知不如在WP:APPNOTE中所说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讨论集中位置”发送通知来得安全。--射命丸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5年8月7日 (四) 06:07 (UTC)
- 可能有其他两种情况:
- 正好赶上不想反对,但也不支持的人比较多
- 规则太复杂,打消了很多人参与的积极性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8月7日 (四) 06:35 (UTC)
- 只能說審閱典範條目的程序太多了點,有點累,可能降低參與度。--August 2025年8月11日 (一) 15:12 (UTC)
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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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X要求在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消失得無影無蹤之前翻出來解釋一下,是哪個地方翻譯拙劣速刪? 我譯了十多個條目,第一次被人這樣玩。你XX大量修改大量刪除我還感謝你,掛個人身攻擊式的Rough translation(不提條目卻去猜譯者熟不熟悉什麼,非人身攻擊而何?)我忍。在英譯的條目掛個笑話式的Expand language|1=en,笑過也就算了。現在是怎樣?我十幾天一日一條目的譯,本條目因錯估難度及長度從早到晚譯了一整天,睡一覺起來說翻譯拙劣速刪?先不用去找是哪些條目。我雖喜歡這個臨時帳號的設置,但因不想火燒連營,所以一條目一換。
我XX要求檢討掛模板的政策:
- 濫指翻譯拙劣不說哪裡拙劣,反要別人解釋自己不拙劣,這是舉證責任倒置。是權力的傲慢。
- 濫掛模板有沒有回頭看一下?完整英譯的條目掛個Expand language|1=en是打算讓人怎麼辦?請解釋一下,打算讓人怎麼辦?還是藉此展現掛模板不用拿下來取巧式權力?
- 濫掛模板有沒有打算過一段時間看看有沒有改善?我是看過掛Rough translation沒得說的條目,從頭到尾大修一番之後……再來就沒動靜。喂喂喂,掛完模板沒事了嗎?好歹說一下改了等於沒改甚至越改越糟好嗎?要改的人自己改一改自己拿掉Rough translation實在尷尬,也不合適。既然覺得自已有那程度指責別人Rough translation,有事沒事回頭看看改了沒有,改得怎樣好嗎?好,嗎?
- 更別說Rough translation模板內文根本人身攻擊。到底是哪個傲慢的傢伙弄出來的?有權力去改的人全都視若無睹又是怎樣?
歸結起來就一句話:有權力掛模板的人,其相應的責任是什麼?有權無責,那就濫權了。 那麼,有權力速刪的人,其相應的責任又是什麼?刪了再等人來覆核講理由,再高高在上的去駁?好大的官威啊。
我不是譯個一段就完事,我是從頭到尾幾乎一字不落的譯,譯完從條目中的紅鏈綠鏈去找可以補的條目,再完整譯出來。反正都是一條條目,這有什麼好處?純粹是對知識的愛而已。我實在不想把這一次在維基的個人活動結束在這種地方。更別提無端指責我在條目中打廣告。已經都只找非常邊緣的條目了,還要這樣玩人。拙劣就拙劣吧,這就是維基百科的看法了:翻譯拙劣。謝謝了。
--~2025-23635-2(留言) 2025年7月21日 (一) 15:18 (UTC)
- 拙劣是就條目文本是否通順以及文本是否確實貼合來源敘述而言的。您有沒有自己讀一次條目?如果閣下希望繼續改進條目,可以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申請將頁面恢復至草稿頁面。--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 2025年7月21日 (一) 16:01 (UTC)
- 我倒是想自己讀一次條目,上面不是說了?睡一覺起來說翻譯拙劣速刪?他不留讓人再讀一次的餘地,要我怎麼再讀一次?
- 所以,敬請以同樣的語氣問問他,有沒有打算讓人自己讀一次條目?我等著。--~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18 (UTC)
- 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 - 已删百科 en:Post-presidency_of_George_Washington @Psycho CSL、Tigerzeng:能否阐明删除理由。个别遣词可能不太百科语调。
- 关于“要求检讨挂模板的政策”:之二,Expand language不清楚是否误挂或误用(比如表达{{校对翻译}}),得看案例、问当事人。关于1,一般{{粗劣翻译}}用于不言自明的案例,有疑问者再具体询问探讨,当然如果悬挂时用编辑摘要或对话等方式指明会更佳。关于3,挂维护模板只是一个指示器,目前来说不会承担更多责任,也无法保证谁会来监看发展。关于4,恐怕是从英文维基百科延续而来,且任何编辑者都有权力挂模板或修订条目内容。速删是否妥当,则等待当事人回应。--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1日 (一) 16:12 (UTC)
- 個別遣詞可能不太百科語調,我改。但有人根本不留餘地,趕盡殺絕。--~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20 (UTC)
- @~2025-23635-2
- 我是掛G13的人,後面誰又掛了什麼我不知道。
- 我不知道該解釋什麼,這個翻譯品質讓我很懷疑您的母語是不是中文,您說您翻譯了很久,那您要是花了這麼多時間還是沒法有好的翻譯品質,或者至少能稱得上通順的翻譯,您不如去別的地方多練練中文。
- 有問題的地方太多了,我隨便貼幾句前兩段的內容。
- 自1789年至1797年報效兩屆
- 終得令山莊宅邸恢復舊觀,難的是挽救其農場
- 到1798年春,這已加劇為準戰爭
- 深受反聯邦主義者政治攻擊之下,華盛頓仍小心維護自身之政治遺產
- 請問一下您認為這種翻譯品質不該刪嗎?您要是有能力修改的話為什麼不建個草稿慢慢修改,偏要直接發佈呢?
- 我掛完模板當然就不會回去看了,因為您要是在管理員看到之前改好了那管理員會幫您拿掉模板,但顯然您並沒有在大貓看到之前處理好。
- 如果您翻譯的這篇只有些許內容翻譯不良的話我不會掛G13,我會手動幫您更正或掛其他模板讓有空的人或者您去修正,但您這篇翻譯品質真的非常差。
- 以上。—PC 2025年7月21日 (一) 16:38 (UTC)
- 我說到Rough translation措詞人身攻擊,您就跟著這條文脈上來,這種文字敏感度不用懷疑,絕對是母語程度。所以您掛完模板當然就不會回去看了,卻要我在貓什麼管理員看到之前改好,那就不是無心的了。我明明說了是睡一覺起來說翻譯拙劣速刪,請問你們一人一貓動作是多快?我還要睡覺睡到一半按半個地球外的作息和看法改好?原來是涉及管理員啊,難怪一下子半保護一週。好好好,半保護一週要嘛不知道該解釋什麼,要嘛就上面這種自己不會回去看卻要別人睡一半回去改的決斷。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我沒用草稿,是因為之前十幾個條目都這樣一氣呵成,感覺不錯,也沒出這種事。請原諒我竟不知有這樣一人一貓之搭檔存在,還自以為見過些管理員的作風呢,果然眼界太淺。所以管理員會幫您拿掉模板這種行為,雖然我沒看到,但您說是就是吧。我以為睡一覺起來他事不做先來改條目已經夠快了,孰料一人一貓竟是要人睡覺睡一半來改。很抱歉我做不到,就算被逼著熬夜改條目也只會有反效果,就算我有辦法夢中改條目也得醒了才能上維基百科不是?還是要逼我夢遊?您請問我不該刪嗎,那我請問您該逼人睡覺中改條目嗎?該逼人夢遊嗎?該逼人為您就不會回去看的東西逼人要嘛半夜醒來要嘛夢遊嗎?
- 如果您不是這樣寬以縱已嚴以責人的話我看到被半保護就懶得來回應了,我會閃開您的目光去找更邊緣的條目,但您這篇的回應真的證明您的母語就是中文,用不著懷疑。--~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1 (UTC)
- 拋開翻譯品質不論,在下真心不認為非得為此創建獨立條目。直接把內容加入到《喬治·華盛頓#退休和去世》不行嗎?📕📙📒📗📘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強烈要求馬上刪除一切含有賭博網站的編輯摘要! 2025年7月21日 (一) 16:56 (UTC)
- 把內容加入到《喬治·華盛頓#退休和去世》應該是可行的。但全篇放進去一定太長。閣下對於哪些該刪哪些改留有何高見嗎?--~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9 (UTC)
- 基本如Pyscho CSL的陈述,此类例子数不胜数,我不认为有全部从头写以外的方式可以让它变成一篇正常的条目,绝非“个别遣词可能不太百科语调”这么简单。--Tiger(留言) 2025年7月22日 (二) 02:34 (UTC)
- 那就放回來,我從頭再寫。放回來啊。不然我要懷疑是引人從頭再寫好讓他再展現其殺伐之力了。
- 如果說要放到《喬治·華盛頓#退休和去世》也很好。這條目雖然字多,但既然放到喬治·華盛頓,有很多重覆之處應該可以刪。再加上華盛頓在英文圈與中文圈的重要性也不一樣,再刪點篇幅也不足為奇。因此您評估看看,可以的話就這麼做吧。因為要是由我來的話,會是全篇再弄完,再被一人一貓趁睡覺時間動手術。然後這裡再半保護一週,以上流程重覆一遍。--~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29 (UTC)
- 該條目已被還原&移動至Draft: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5年7月29日 (二) 03:34 (UTC)
- 謝謝。但我會先等等看主張直接把內容加入到《喬治·華盛頓#退休和去世》的編者有什麼進一步意見。如果直接塞進去是一定太長的,但至於哪些該留哪些該刪,先看看眾人的看法。不講理的人並不是我。--~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6 (UTC)
- 該條目已被還原&移動至Draft: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5年7月29日 (二) 03:34 (UTC)
AMD Steamroller/Excavator
當前的AMD Excavator架構的內容是和AMD Steamroller架構的文章合在一起的,雖然他們同為推土機架構的一部份,但還是有技術差異的,在英維頁面本身也是把這兩個架構分別以不同文章去作介紹(哪怕AMD Excavator架構的內容比較少),我希望哪位編輯能幫忙把AMD Excavator架構的內容,從AMD Steamroller架構的文章獨立出來成一個新頁面--~2025-38094-2(留言) 2025年8月12日 (二) 14:12 (UTC)
- 若有哪位編輯者比較了解AMD GCN架構的部份的話,或能幫忙翻譯英維GCN架構的頁面話我也希望能夠為AMD的GCN架構新增單獨的頁面(當前GCN架構是重新導向至AMD Radeon HD 7000頁面的架構部份),至少是類似於AMD RDNA架構頁面的小文章。--~2025-38094-2(留言) 2025年8月12日 (二) 14:21 (UTC)
关于维基学院的v:中国大陆网络用语列表的近30天的访问量与本站多
布里斯托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香港繁體應為 布里斯托 而非 碧仙桃
根據之前的修改,引用了香港的一條街道 碧仙桃路Bristol Avenue 作為支持修改的參考 但這只是一條香港的街道名的中英文稱呼,與Bristol的正式譯名並無關係,不足以支持此修改
的確有部分人會使用碧仙桃稱呼,言而這並非主流說法,只可以用“或稱“形容 而布里斯托才是官方中文譯名 (大陸稱為布里斯托尔)
就等同University of Bristol內部譯名為布里斯托大學,並不是碧仙桃大學 (參考https://bnomentalhealthstudy.blogs.bristol.ac.uk/) 同樣地不會因為香港的 域多利皇后街Queen Victoria Street 或 域多利道Victoria Road 就會稱 Queen Victoria 為 域多利皇后 一樣 (官方名稱為 維多利亞女王)--Holunduck 2025年8月12日 (二) 20:4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模板文字不反白
提請關注:關於「臺灣跨性別權益」條目中林佑樹相關內容的隱私爭議
各位好, 我在此提請社群關注一個關於在世人物隱私的議題。我在條目 臺灣跨性別權益 的討論頁上發起了討論(連結:Talk:臺灣跨性別權益),但五天過去了,尚未有其他編輯者參與討論。 相關內容涉及當事人林佑樹的跨性別身份,當事人基於個人隱私與未來生活考量,希望能夠移除相關內容。這也符合維基百科的生者傳記方針(Biographies of living persons)。 此外,我也在討論頁中指出,該條目存在不一致的狀況,即其他提及的人物皆使用化名,唯獨當事人使用本名,這對其極度不公平。 懇請各位關注此議題,並在討論頁上提供您的意見。感謝! --此條留言由~2025-38466-5(討論|貢獻)於2025年8月13日 (三) 15:24 (UTC)加入。
- 考慮到未見廣泛媒體報導當事人之姓名,有違 WP:BLPNAME,且該段內容缺乏可靠來源支持,故已移除之。個人認為可基於可靠來源(媒體報導)補充相關案例的描述。謝謝。--SCP-0000(留言) 2025年8月14日 (四) 01:38 (UTC)
關於地標的涵蓋範圍
如題,近日本人正參考隔壁建立一批次地標相關分類,卻收到管理員通知需快速刪除。
延續2023年的討論,個人認為有關分類應予以保留,並參考隔壁現時分類情況及其子分類進行調整。
如:某些公園可算作地標,但不可算作旅遊景點。並非所有地理位置都可以加入到地標分類。望周知。--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19 (UTC)
- 漏了,ping一下當時參與存廢討論的@AT、YFdyh000、Ghren、Yumeto、SunAfterRain。--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26 (UTC)
- 「某些公園可算作地標,但不可算作旅遊景點」例如?「並非所有地理位置都可以加入到地標分類。」請給出客觀定義。另外,在未經DRV的情況下,請停止持續創建相關分類。--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8:28 (UTC)
- @AT:已補交DRV。至於涵蓋範圍,下方給了一點例子,可再進一步討論。--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1 (UTC)
- 所以,客觀標準到底是什麼?跟旅遊景點的差異又是什麼?--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4 (UTC)
- @AT:已補交DRV。至於涵蓋範圍,下方給了一點例子,可再進一步討論。--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1 (UTC)
- 英文维基的分类情况是何种标准,如何推翻之前的存废意见?“anything that is easily recognisable”似乎很宽泛,哪怕是一个公交站牌?--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1 (UTC)
- 站牌不應被視作地標,反而廣場、地畫(geoglyphs)等則可以。建議參照隔壁分類下的子分類再說。--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6 (UTC)
- 您没解释标准问题。处在动态的英文维基分类并不是一个可靠参考标准,且WP:ENWIKISAID。--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0:42 (UTC)
- 隔壁早於2018年已經大規模提議將一批地標類分類作purge and merge,當時提出人稱作這種分類純屬從主觀出發,無疑也換來一群編者反對。
- 在美國英語中,landmark一詞無疑將範圍弄得太廣,甚至某程度上與旅遊景點(tourist attraction)相若。隔壁編者Gnangarra有一點說得蠻不錯的:
- 站牌不應被視作地標,反而廣場、地畫(geoglyphs)等則可以。建議參照隔壁分類下的子分類再說。--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6 (UTC)
| “ | 不是所有旅遊景點能稱得上是「地標」,反之亦然。地標純粹用以輔助人們導航。 | ” |
- 如果要說重構,
- --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1 (UTC)
- 幫諸位問了一下AI,地標(landmark)的具體標準大致如下:
- 核心目的和功能:不追求吸引和體驗,重視空間導航和地方認同。
- 主要使用者:核心使用者以本地居民為主,如廣場、法院建築等服務本地日常生活空間的需求。
- 存在必要性:其存在是獨立於旅遊,不定義其本質。
- 空間尺度與範圍:點狀/小範圍的顯著物體/地點,如塔式建築、廣場、天然拱等。
- 本質:更多的是「生成」而非被「製造」。其價值基礎在於空間實用價值(導航)和符號價值(地方身份象徵、集體記憶載體),而非對外人的吸引力和體驗價值。
- 如上。--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08:58 (UTC)
- 所以,地標仍然是標誌性事物,例如塔,這跟我在AFD的意見沒差。不過,您的方向似乎不是這樣,從您建立的分類來看,您更傾向於事物本身多於性質,這一點我是不認同的,因為幾乎所有旅遊景點均符合此要求,這也是我之前提刪整個分類的原因。--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9:36 (UTC)
- 隔壁有人說過,不是所有旅遊景點能稱得上是地標。目前這個樹狀結構更應當重新修剪而非直接刪除,畢竟從現代層面而言,地標更應從小這個字出發—一座塔、一個廣場、一座橋…只要是顯著的小範圍事物,即應被視作地標。某些地標之所以同為旅遊景點也純粹只是因為知名度而「天然地」成為後者而已。--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8 (UTC)
- 隔壁有人說不是所有旅遊景點能稱得上是地標,那又如何?我也可以說地標都是旅遊景點。您認為兩者不對等的話,那就請您說說到底哪些旅遊景點不是地標?哪些地標不是旅遊景點?差異是什麼?我想聽聽您的見解。而且,刪除分類就是避免繼續誤用,您卻無視共識強行創建相關分類,重新修剪樹狀結構前請先取得共識。然後,您說要從小的角度出發,但是您建立的分類卻是從大出發,而且如果把每一個所謂的小範圍事物均視為地標,分類必然過於龐大,發揮不了分類本來的應有作用。還有,您上方提出的芝加哥地標是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性質上與標誌性事物顯然不同,更多是一個名稱,情況跟名勝差不多。--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1 (UTC)
- 所以小弟才會說A國那些受官方認可的「地標」(如前文所述的「芝加哥地標」〔Chicago Landmark〕)為特殊例子,縱然它可能只是一個名稱。「我也可以說地標都是旅遊景點」,但如前文引述隔壁編者那句話那樣,「反之亦然」—地標不一定就是旅遊景點,「都是」二字甚至有著以偏概全之嫌。
- 具體點,舉個非人為的例子,樹木個體。全球樹木數以百萬計,但並非每一棵樹都值得視為地標而存在,更多的在於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徵意義的。
- 再舉點例子:
- 不能稱得上是地標的旅遊景點:主題樂園(符號意識薄弱,僅代表娛樂消費,單純作為旅遊消費產品而存在)、季節性景點(臨時性設施,非永久性地標)、梯田等依賴自然/文化生產的景點(旅遊價值依附於原生功能,不能被視為「定位座標」)
- 不能稱得上是旅遊景點的地標:法庭大樓、廣場(存在目的在服務本地生活,未被系統開發為景點);63大廈等摩天大廈的主要功能也僅是辦公用途(多間當地主要金融機構總部所在地),僅有少數樓層開放作畫廊、餐廳、商場等用途,欠缺實質旅遊服務。
- 說到這裡又想引一句話:
- 隔壁有人說不是所有旅遊景點能稱得上是地標,那又如何?我也可以說地標都是旅遊景點。您認為兩者不對等的話,那就請您說說到底哪些旅遊景點不是地標?哪些地標不是旅遊景點?差異是什麼?我想聽聽您的見解。而且,刪除分類就是避免繼續誤用,您卻無視共識強行創建相關分類,重新修剪樹狀結構前請先取得共識。然後,您說要從小的角度出發,但是您建立的分類卻是從大出發,而且如果把每一個所謂的小範圍事物均視為地標,分類必然過於龐大,發揮不了分類本來的應有作用。還有,您上方提出的芝加哥地標是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性質上與標誌性事物顯然不同,更多是一個名稱,情況跟名勝差不多。--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1 (UTC)
- 隔壁有人說過,不是所有旅遊景點能稱得上是地標。目前這個樹狀結構更應當重新修剪而非直接刪除,畢竟從現代層面而言,地標更應從小這個字出發—一座塔、一個廣場、一座橋…只要是顯著的小範圍事物,即應被視作地標。某些地標之所以同為旅遊景點也純粹只是因為知名度而「天然地」成為後者而已。--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8 (UTC)
- 所以,地標仍然是標誌性事物,例如塔,這跟我在AFD的意見沒差。不過,您的方向似乎不是這樣,從您建立的分類來看,您更傾向於事物本身多於性質,這一點我是不認同的,因為幾乎所有旅遊景點均符合此要求,這也是我之前提刪整個分類的原因。--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9:36 (UTC)
| “ | Categories are meant to help people find content dropping the term landmark across 1000's of article doesnt help people find anything. | ” |
| ——英維編者Gnangarra | ||
- 光是塔式建築也不一定稱得上是旅遊景點了。--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4:41 (UTC)
- 「全球樹木數以百萬計,但並非每一棵樹都值得視為地標而存在,更多的在於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徵意義的。」著名樹木個體本身就是旅遊景點。看您舉的例子就能看出分歧,主題樂園怎麼就不能是地標?純粹消費為什麼就不能是地標?迪士尼樂園和香港海洋公園不是地標嗎?符號意識也完全不薄弱。季節性景點怎麼又不是地標?富田農場呢?梯田形狀如此奇特還不是地標?梯田的農業價值也不見得與其旅遊價值相差甚遠。法庭大樓、廣場和摩天大廈為什麼就不能是旅遊景點?美國最高法院大樓呢?時報廣場呢?台北101呢?--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8 (UTC)
- 容小弟回應一下,
- 樹木個體值不得歸入地標有待相榷,暫不添加。
- 「主題樂園怎麼就不能是地標?純粹消費為甚麼就不能是地標?」這是旅遊景點作為地標的雙重身份的存在,反之亦然。但具體屬「地標」與否,仍得靠官方正式文件承認為先。
- 季節性景點因其時效性(臨時性)而不能成為永久性地標。
- 至於分類上,有些具有「雙重身份」的旅遊景點或地標,該同時置於對應的地標子分類和旅遊景點分類。以東京鐵塔為例:
- 塔的存在:日本地標 > 日本塔式建築;
- 旅遊景點的轉化:日本旅遊景點。
- 暫時先拿A國為起點再慢慢談如何擴充,也是一個可取之策。--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8日 (一) 16:37 (UTC)
- 您最初完全否定主題樂園是地標,現在又說是雙重身份,還說官方正式檔案承認才算,那其他東西就不用?季性景點有時效性,無法成為永久性地標,那怎麼就不能是個具備時效性的地標?您如何確保一些人工建築具備永久性?自然事物也可能因為天氣而失去地標作用,這就不算時效性?正如,我之前所說地標絕大部分均是旅遊景點,因此在缺乏客觀明確定義的情況下不應再增設地標分類,美國的情況是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以旅遊景點作為母分類已經足夠,不必多此一舉。--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31 (UTC)
- 「官方正式文件」亦是以A國的特殊「例外」而得出,紐約市地標已經是一個可以拿作分類的例子。
- 個人最初否定主題樂園是地標也是因為樂園的商業定位未必能滿足「地標」的特質,但不一定所有主題樂園也是地標。
- 「你如何確保一些人工建築具備永久性?」建築物也有可能被拆除,但成得起地標的,一來要高,二來在建成年期上也要長—至少10年?這一點需要大家找出共識。--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2日 (六) 15:11 (UTC)
- 紐約市地標要建分類也沒有問題,但不應當成是地標來建,而是以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來建立,道理跟下面提到的老字號一樣。另外,您這個不一定就等同於承認沒有客觀標準,連您自己到說不準,那就更不要說建立地標分類了。地標要高,要多高?柏林圍牆也不算高啊,就不能是地標?天安門廣場平的呢,不是地標?至少十年,更少就不行?大屋頂環呢?啟德體育園呢?共識很明顯,就是不要建立地標分類。--AT⊿⁴⁶ 2025年8月3日 (日) 14:50 (UTC)
- 認同可將紐約市、芝加哥等A國地標分類為遺產名錄的一個子分類處理,但感覺可以再彈性一點?光是芝加哥已經就此定了一個標準,符合當中至少兩個標準的就可被考慮列入地標名單之中。
- 另「地標 > 各國地標 / 各大洲地標」的原意也是在整理各國「地標」,不是說拒建,而是說要如何與旅遊景點作出明確區分。感覺芝加哥地標等A國標準可視為一個起點,再慢慢思考該如何定標準—不是說沒標準、原創研究。
- btw,要麼把隔壁的編者拉過來一起討論?(誤)--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5日 (二) 00:26 (UTC)
- 按您這個邏輯,國寶也要加個寶藏分類了,請您先認清名稱與本質的分別。「而是說要如何與旅遊景點作出明確區分」明顯區分不了,這點已經多次說明。「感覺芝加哥地標等A國標準可視為一個起點,再慢慢思考該如何定標準」一邊建分類一邊定義?啥玩法?還不如您先搞清楚脈絡再來提案,而不是要求大家跟您一起玩泥沙。「要麼把隔壁的編者拉過來一起討論?(誤)」少拿英維壓人,沒用的,英維的好應學,英維的爛就不要摻和了。--AT⊿⁴⁶ 2025年8月5日 (二) 15:44 (UTC)
- 回應一下,
- 「國寶也要加個寶藏分類了」,首先容我翻一下字典的釋義—
- 國寶:國家極珍貴的事物或極卓越的人才。
- 寶藏:蘊藏於大自然中珍貴的天然資源;珍藏的貴重物品。
- 感覺要自我打臉一次了,縱使二者之間確實有著「珍貴」的概念,但本質上未必有共同特點。放在地標這個話題上,重新思考,光是標準已經難以釐定(可靠來源說是就代表某東西/某地就「是」地標?)。
- 「一邊建分類一邊定義」,先拋下易受爭議的部份(主題樂園等),感覺若重建分類,更應回歸本質(用来寻找返回或穿越某个区域的陆面地理特征)?下面有人說「燈塔、界碑是地標」,這個已經是一個可以支撐的類別了。
- 最後一句請勿當真。
囧rz……
- 「國寶也要加個寶藏分類了」,首先容我翻一下字典的釋義—
- 暫時如上。--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7日 (四) 15:35 (UTC)
- 「放在地標這個話題上,重新思考,光是標準已經難以釐定」您知道就好。「感覺若重建分類,更應回歸本質(用來尋找返回或穿越某個區域的陸面地理特徵)?下面有人說「燈塔、界碑是地標」,這個已經是一個可以支撐的類別了。」完全沒有問題,這是我一貫的主張。--AT⊿⁴⁶ 2025年8月8日 (五) 07:45 (UTC)
- 回應一下,
- 按您這個邏輯,國寶也要加個寶藏分類了,請您先認清名稱與本質的分別。「而是說要如何與旅遊景點作出明確區分」明顯區分不了,這點已經多次說明。「感覺芝加哥地標等A國標準可視為一個起點,再慢慢思考該如何定標準」一邊建分類一邊定義?啥玩法?還不如您先搞清楚脈絡再來提案,而不是要求大家跟您一起玩泥沙。「要麼把隔壁的編者拉過來一起討論?(誤)」少拿英維壓人,沒用的,英維的好應學,英維的爛就不要摻和了。--AT⊿⁴⁶ 2025年8月5日 (二) 15:44 (UTC)
- 紐約市地標要建分類也沒有問題,但不應當成是地標來建,而是以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來建立,道理跟下面提到的老字號一樣。另外,您這個不一定就等同於承認沒有客觀標準,連您自己到說不準,那就更不要說建立地標分類了。地標要高,要多高?柏林圍牆也不算高啊,就不能是地標?天安門廣場平的呢,不是地標?至少十年,更少就不行?大屋頂環呢?啟德體育園呢?共識很明顯,就是不要建立地標分類。--AT⊿⁴⁶ 2025年8月3日 (日) 14:50 (UTC)
- 您最初完全否定主題樂園是地標,現在又說是雙重身份,還說官方正式檔案承認才算,那其他東西就不用?季性景點有時效性,無法成為永久性地標,那怎麼就不能是個具備時效性的地標?您如何確保一些人工建築具備永久性?自然事物也可能因為天氣而失去地標作用,這就不算時效性?正如,我之前所說地標絕大部分均是旅遊景點,因此在缺乏客觀明確定義的情況下不應再增設地標分類,美國的情況是美國遺產名錄的一環,以旅遊景點作為母分類已經足夠,不必多此一舉。--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31 (UTC)
- 容小弟回應一下,
- 「全球樹木數以百萬計,但並非每一棵樹都值得視為地標而存在,更多的在於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徵意義的。」著名樹木個體本身就是旅遊景點。看您舉的例子就能看出分歧,主題樂園怎麼就不能是地標?純粹消費為什麼就不能是地標?迪士尼樂園和香港海洋公園不是地標嗎?符號意識也完全不薄弱。季節性景點怎麼又不是地標?富田農場呢?梯田形狀如此奇特還不是地標?梯田的農業價值也不見得與其旅遊價值相差甚遠。法庭大樓、廣場和摩天大廈為什麼就不能是旅遊景點?美國最高法院大樓呢?時報廣場呢?台北101呢?--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8 (UTC)
- 光是塔式建築也不一定稱得上是旅遊景點了。--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4:41 (UTC)
- AI回答不是一个可靠来源,甚至部分文献的定义也未必广为接受。在上述标准下,kimi AI认为en:List_of_Beijing_landmarks中的故宫、国家博物馆等不符合空间导航、本地居民、无关旅游、小范围等标准。如果以日常语境,北京火车站是“首都的地标建筑之一”[1]。kimi也认为公交车站不符合这些“具体标准”,但我不太认同,因为许多车站有空间导航、地方认同(地名、聚集区)、本地居民、无关旅游、点状(可能无建筑,或者为标准化建设)、历史变革下形成的特点,客运站等同上。以及,很多地标是人为设计制造的,没有历史性。--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0:57 (UTC)
- @YFdyh000:正如在cat:紐約市地標引言所述,事物需廣受認同(widely recognized)方可為之「地標」。否則與一般事物無異,普通公交車站即為此例,縱然具空間導航用途也是如此。--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2 (UTC)
- 問題在於廣受認同缺乏客觀標準。--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4:13 (UTC)
- 其中一個客觀標準:法律上已獲政府方認同。拿前述的紐約市地標為例,當地有一個機關(LPC)專門負責管理市內的地標,但當年隔壁亦曾拿有關分類作個例,說明剪枝的必要性:法律上的(designated legally)地標和自然地標應當納入至地標分類,其餘的則應分流到普通的建築物分類。--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2 (UTC)
- 哪些认同仍含糊,文保单位是吗,有标志性的文化价值。北京中轴线是吗,某些水电站、风电站、港口是吗[2]。如果只考量城市管理及坐标价值(无论大小),很多城市设施及建筑物有被政府赋码,包括路灯杆。--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0 (UTC)
- 「地標還要是旅遊景點的子分類呢」,這說明了部份地標兼具旅遊景點的雙重身分(如下文所述的东京铁塔)。
- 初步認同的只有幾類:
- 各類塔式建築、紀念性建築物
- 文保單位、文化財(含古蹟)
- 公路原點等,應放置於對應國家/地區「地標」母分類下
- 至於路燈桿?抱歉,明顯99.9%也不是地標。它只能作為點位標示而存在,但縱使有了編碼,也缺乏直覺性,在絕大多數場合下亦不具文化象徵。--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2 (UTC)
- 塔式建築群中的某一个塔式建築是否称得上是地标,我觉得值得商榷。地标在我看来要醒目,和周围环境不同,可以很远就能看到,或者在卫星图上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7月29日 (二) 02:59 (UTC)
- 紐約市有,那代表只可以建立「紐約市地標」的分類。中國大陸有「中華老字號」,也不代表什麼「老字號」可以收啊。--Ghren🐦🕒 2025年7月29日 (二) 07:51 (UTC)
- 分類樹:地標 > 北美洲地標 > 美國地標 > 美國各州地標 > 紐約州地標 > 紐約市地標。
囧rz…… - 這樣建下去,感覺還會有甚麼「大洋洲地標」、「歐洲地標」之類的,而這些恐怕要先尋出一個共識的標準才能處理…--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2日 (六) 15:03 (UTC)
- 不需要上級的分類啊。我看英維也就是將「CAT:紐約市地標」放在「紐約市歷史遺跡」下邊啊。--Ghren🐦🕚 2025年8月2日 (六) 15:49 (UTC)
- 分類樹:地標 > 北美洲地標 > 美國地標 > 美國各州地標 > 紐約州地標 > 紐約市地標。
- 哪些认同仍含糊,文保单位是吗,有标志性的文化价值。北京中轴线是吗,某些水电站、风电站、港口是吗[2]。如果只考量城市管理及坐标价值(无论大小),很多城市设施及建筑物有被政府赋码,包括路灯杆。--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0 (UTC)
- 其中一個客觀標準:法律上已獲政府方認同。拿前述的紐約市地標為例,當地有一個機關(LPC)專門負責管理市內的地標,但當年隔壁亦曾拿有關分類作個例,說明剪枝的必要性:法律上的(designated legally)地標和自然地標應當納入至地標分類,其餘的則應分流到普通的建築物分類。--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2 (UTC)
- 认同哪处,人们不认同一个公交站的位置与作用吗。如果说认同文化价值,您说的地画未必好找(具有导航价值)、广受认同(比如争议性或者单纯新鲜事),很多纪念碑也是不好找或者有争议。“辅助人们导航”就是地标的标准很难懂,如果知名店铺的位置是某某大厦2层或者某某店铺楼上,这个某某是地标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1 (UTC)
- 不是所有大廈就能稱得上是地標。翻過隔壁的各國地標子分類,小弟只能說一句:塔式建築可以留,但東京鐵塔呢?AT君說不能,但小弟會說「能」—大家認為它更應視為旅遊景點而存在,小弟會說:它作為地標而存在,同時又因塔子及其附近的觀景台、購物商場等消費觀光元素而令其兼具雙重身份。如果把觀景台等設施拆掉,它仍作為電波塔的身份運作(運轉中禁入的地標)。地標身份需世代身份認同,正如當代年輕人視晴空塔為新一代地標,老一輩仍堅守東京鐵塔一樣。--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4 (UTC)
- 首先声明我的某些例子是举例,为了寻求严谨、少争议的标准。那么火了几个月或两三年的网红打卡地呢,旅游消费算一种,拍照背景算一种。--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53 (UTC)
- 網紅打卡地建議另闢分類處理,要單純判定它是「地標」又或「旅遊景點」相對上難以有一個明確的分類標準。--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9日 (二) 13:45 (UTC)
- 首先声明我的某些例子是举例,为了寻求严谨、少争议的标准。那么火了几个月或两三年的网红打卡地呢,旅游消费算一种,拍照背景算一种。--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53 (UTC)
- 不是所有大廈就能稱得上是地標。翻過隔壁的各國地標子分類,小弟只能說一句:塔式建築可以留,但東京鐵塔呢?AT君說不能,但小弟會說「能」—大家認為它更應視為旅遊景點而存在,小弟會說:它作為地標而存在,同時又因塔子及其附近的觀景台、購物商場等消費觀光元素而令其兼具雙重身份。如果把觀景台等設施拆掉,它仍作為電波塔的身份運作(運轉中禁入的地標)。地標身份需世代身份認同,正如當代年輕人視晴空塔為新一代地標,老一輩仍堅守東京鐵塔一樣。--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4 (UTC)
- 問題在於廣受認同缺乏客觀標準。--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4:13 (UTC)
- @YFdyh000:正如在cat:紐約市地標引言所述,事物需廣受認同(widely recognized)方可為之「地標」。否則與一般事物無異,普通公交車站即為此例,縱然具空間導航用途也是如此。--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2 (UTC)
- 可靠來源說是地標,就可以是地標。不知道當初為何爭執許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7月29日 (二) 02:19 (UTC) 1
- 另外上方討論,是否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7月29日 (二) 02:20 (UTC)
- 問題在於目前小文人在嘗試建立一個與旅遊景點分類幾乎功用完全相同的地標分類,而且還有爭議。他也不是在說地標與否是基於可靠來源,而是自行定義,缺乏清晰標準。--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42 (UTC)
- 来源有冲突和宣传性问题,地标没有严谨归类标准。媒体来源称的标准太低,记者可能说新设施是城市亮点、新地标。--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9:11 (UTC)
- 不建議利用媒體作為判定來源,畢竟裡頭或多或少會有一些付費宣傳(feed)內容,而這些內容基本上等同甲方的推銷內容,光是這點已經不符合百科收錄的原則了。加上網路那群自媒體,將某地某物自行稱作「地標」的,也一樣純屬自行定義,不能參考。
- 光是何謂合理的可靠來源已經難以判定了。
囧rz……--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16日 (六) 16:53 (UTC)
- 關於地標的標準,小弟在上面也拋了一點「定義上」的標準,亦舉了一點例子(含雙重身份的特殊例子)。但具體可以如何細化,感覺可以在這裡作進一步討論。個人傾向以A國為試點,然後慢慢拓展,畢竟單是在A國,用上「地標」的官方文獻也有迹可尋(包括但不限於早前提過的那份芝加哥地標名錄)。--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7月29日 (二) 14:58 (UTC)
- 按特定标准设立的“芝加哥地标”像是一个专有名词。为其他地方原创一个标准是欠缺意义的,比如假设中国地标分类包含受过保护或获奖的建筑等,而知名景区景点很难不考虑为地标,英文分类还包含地貌、人造物、纪念物等诸多类别,又不含许多中国建筑。如此还是会太杂乱。--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15:37 (UTC)
- 所以才會說A國是重構地標分類的第一步,至於其他地方則需各編者共同考慮一個可行、有共識的標準。
- 「為其他地方原創一個標準是欠缺意義的」,個人覺得,地標母分類下,感覺可以先從字面意思做起,燈塔等地理特徵可以是首批可考慮的概念。
- 個人感覺分類重構,步伐不能夠太急,尤其是那些仍有爭議的部份,更該找個方法,與「旅遊景點」更好的作出區分。--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2日 (六) 15:00 (UTC)
- 某地的标准只能视作某地的基础,其他地方套用未必合适,可能会原创研究。芝加哥的地标条例,更像不可移动老建筑的保护?字面意思很难达成共识。灯塔、界碑是地标,那么路牌、河流(区划分界线)是地标吗,主要地图上会标注的重要或大型建筑(含景点)都是地标吗。WP:分类“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6:12 (UTC)
- 隔壁好的應學,其實那邊有一些項目可考慮移植並進行本地化,適量補回合符條件的中國建築。建議就算能重建分類,還是去蕪存菁為妙。--飄流書生(見山 · 客棧) 2025年8月7日 (四) 15:45 (UTC)
- 按特定标准设立的“芝加哥地标”像是一个专有名词。为其他地方原创一个标准是欠缺意义的,比如假设中国地标分类包含受过保护或获奖的建筑等,而知名景区景点很难不考虑为地标,英文分类还包含地貌、人造物、纪念物等诸多类别,又不含许多中国建筑。如此还是会太杂乱。--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15:37 (UTC)
請回退到「~2025-99848」的最後一次編輯,並做個比較,也刪除「英語:People's State of Vietnam,Peopledom of Vietnam」的爭議內容,之前的編輯有保留越南國民黨成立後繼承潘佩珠意志要成立「越南民國」之外部連結來源。--~2025-40801-3(留言) 2025年8月16日 (六) 20:31 (UTC)
單元角色收錄問題
近期有用戶於條目《獸拳戰隊激氣連者》認為單元角色如有相應來源的話即可收錄更深入的介紹文字([3]),然而本人經評估後認為有關角色為對主線劇情推動不大的單元角色,故一直不認同加入相關文字,然而有關用戶卻堅持認為該資訊有收錄價值,還請大家給予意見該資訊應否值得收錄。--黑色惡鬼 2025年8月13日 (三) 05:12 (UTC)
- @Ericliu1912、@YFdyh000、@1F616EMO、@魔琴、@SCP-2000。--黑色惡鬼 2025年8月15日 (五) 16:13 (UTC)
- 先說一說背景資訊,超級戰隊系列是一個缺乏來源的重災區,很多舊作條目連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來源都沒有。近年的新作就算來源多了些,都是以官方網站為主。此討論發起人DarkWizardCody長期監察着這一系列條目,雖然內容很多都不是他加上去的,但他一直按自己的看法修剪着那些通常沒有來源的內容,近年新作的官方來源不少是他加的,但鮮有添加第三方來源。
- 近來另一用戶@Mr tiger Shun Kit積極編輯獸拳戰隊,現在獸拳戰隊所見到的幾個書籍來源,都是Mr從7月起加上去的。日維主條目[4]及登場人物列表[5]挺多地方附有來源的,我相信Mr主要是從日維裡挑選添加到中維。添加來源這一點可說是從以往一連串衝突的結果中逼出來的。這些難得附上來源的新編輯,似乎有些被dark接受,有些仍不被接受,引發新一輪衝突,亦即本討論的主題。另外還有一些爭議更像原創研究。
- 以下是大原則上我的見解:
- 對於補充來源的行為,應該多作鼓勵。
- 觀乎其他超級戰隊條目,尤其近年較新作品的角色介紹及裝備介紹的詳細程度,也參考之前動漫角色列表提刪潮後現時仍容許的面貌,我認為總體來說,近日打算在獸拳戰隊添加的內容不算過度深入。
- 非但不算過度深入,該些內容部份更涉及現實中製作人員在人物設定上的靈感,即現實視點,而非單純的虛構世界視點敍述。眾維基人所周知,現實視點是優於虛構視點的。虛構世界視點只容許於角色介紹等個別章節,作品本身就是來源的原則亦如是,有第三方來源的現實視點甚至不必受格式手冊中角色介紹章節的字數等限制(專門對虛構視點而設的限制)。
- 有關發起者所指該筆編輯的具體意見:
- 有關孫悟空那一點,首先就不過是幾個字而已,相較於前文(拳法來歷)也不見得過度深入。而且,如我沒誤會,那是指設定時的靈感,按上述原則,非常支持收錄。
- 至於劇中一人物格言是李小龍名言,日維登場人物列表(ブルーサ・イー)[6]有提及人物設計上採用李小龍元素,附有書籍來源,但沒有提到那句格言。換言之,李小龍元素本身不是原創研究,如果那句話真是李小龍名言的話(我不清楚),這個基於李小龍元素衍生出來的發現縱使有原創味道,但箇中關係無疑是靠譜及能直接斷定的。我意見是先按日維補充有關李小龍的內容及來源,關於那句話,在沒有可靠第三方來源提到與此劇關係的情況下,可考慮以附註形式記述,這種做法在百科並不罕見,當然不同維基人對此的容許程度有別。若找到可靠第三方來源,可考慮寫在正文,保留在附註亦可。
- --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1:05 (UTC)
是否可以協助提刪?
使用者:Rastinition 廢棄又無法讓新帳號編輯的草稿,移出USER空間讓其他臨時帳號或權限不足的帳號可以自由改寫,或可脫離草稿,能協助處理嗎? User:Gray09/沙盒-使用者:KEYSTONE2023/沙盒-使用者:YENHAO/沙盒-使用者:Skyviocekid/沙盒 -使用者:Scott88514/沙盒-使用者:Kanashimi/deleted/挑戰新聞-使用者:Tiansingu/沙盒-使用者:Tanewmedia/沙盒-使用者:Chokunin/台灣百味-使用者:Hoyalang/Sandbox/四重奏 (電視劇)-使用者:T Gordon Cheng/已被刪除條目內容/科學偵探團--~2025-41239-1(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5:35 (UTC)
探討條目“恐光症”的正確性及更名
由於冷門條目關注人數較少,而無法更名。請有興趣醫學條目者,給個意見,或表示支持、反對。
原討論見:[7] 。
更名理由:
- 詞根 -phobia 醫學上指的是心理精神的症狀,【畏光】明顯與 phobia 定義不同!Photophobia 屬於醫學英語造詞時的不精確,畏光是只要用了散瞳劑,或是得了 結膜炎、角膜炎、虹膜炎 等等,或是得了偏頭痛、腦膜炎、蛛網膜下腔出血 等等,「大家」 都 「合理」 而非過分的怕光及不適,會將眼睛瞇小或使用手或物擋住光線,此與「特定個體」 過分和 「不合理」 懼怕某事物的 「心理精神問題」的【恐懼症】不同,更不會覺得心慌、胸悶、快要死掉了。
支持論點的文獻見該討論頁。Yyfroy(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08:55 (UTC)
→ 已處理,請關閉討論。Yyfroy(留言) 2025年8月19日 (二) 07:40 (UTC)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统计信息网站没法通过站外点击链接直接访问
如题,我发现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8])里的博物馆备案信息无法在参考链接中正常访问,如青海柳湾彩陶博物馆[1]、厦门市博物馆[2],均显示“403 Forbidden”,而这个情况似乎是最近才出现的(之前已有存档的,诸如2025年4月22日存档的三明市博物馆对应网页就能看到存档页面[3],说明至少那时候还没有403的情况),不知道是国家文物局有意而为之还是技术上有什么纰漏,所以想请教社群是否有能处理这个问题的手段。
如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据我观察,博物馆对应的搜索页面似乎可以正常访问([9][10]),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与行政区划代码搜索{{PRC admin/ref}}类似的模板页面,全面使用搜索界面统一替换原网页,这样似乎也可以通过存档的搜索界面点进对应的信息页?--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05:23 (UTC)
- 刚才发现好像也没办法访问搜索页面
囧rz……似乎只能直接在系统的首页访问了该网站之后从搜索界面找到,不知道这是我所处的网络的问题(电脑、手机均有上述问题)还是网站的问题。。—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06:00 (UTC) - referer被ban了?那就很抽象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09:22 (UTC)
- 剛剛訪問過,似乎能載入,可能碰巧出錯了。--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13日 (三) 09:39 (UTC)
- 我现在访问仍然是403状态😢--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0:27 (UTC)
- 我这里第一个能访问,第二个403,像是限制了访问速率?--深鸣(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03 (UTC)
- 那也太奇怪了。。。这样涉及纯技术的问题我也束手无策😂--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2 (UTC)
- 我这里第一个能访问,第二个403,像是限制了访问速率?--深鸣(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03 (UTC)
- 我现在访问仍然是403状态😢--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0:27 (UTC)
- 似乎有Referer头就不行。本站能手动给链接加rel="noreferrer"吗(实在不行js……),好像能有用。--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36 (UTC)
- 確实,rel="noreferrer"加上就没有403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3 (UTC)
- 所以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是不是要挪到技术区去讨论了()--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6日 (六) 09:13 (UTC)
- 太神秘了,手动复制链接新开页面粘贴可以--Mahengrui1(留言) 2025年8月22日 (五) 17:07 (UTC)
- 所以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是不是要挪到技术区去讨论了()--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6日 (六) 09:13 (UTC)
- 確实,rel="noreferrer"加上就没有403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3 (UTC)
参考資料
建議「Category:○○大學教授」改為「Category:○○大學教師」
類似這種頁面分類可以統一改名,大學教師有「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正教授)的分類,只要有在大學任教的條目人名就可以了。--叫尸(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09:02 (UTC)
- 好像不是一回事。前者能包含名誉教授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10:18 (UTC)
- 「教授」這種稱呼太過武斷,建議用「教師」比較有廣泛性。--叫尸(留言) 2025年8月16日 (六) 03:47 (UTC)
- @YFdyh000助理教授、副教授應不應收入教授分類,見過有的--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03:11 (UTC)
- 一词多义,模棱两可,看分类的布局和定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0:01 (UTC)
- 沒找到寫明這方面定義的,一般都是xxxx教師之下,如沒教師分類就是人物,像Category:香港大學教授、Category:國立臺灣大學教授、Category:清華大學教授、Category:國立清華大學教授、Category:复旦大学教授。應該討論統一定義。--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5年8月19日 (二) 08:39 (UTC)
- 一词多义,模棱两可,看分类的布局和定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0:01 (UTC)
可以依照日文維基方面重新定義,像「Category:東京大學教師」的日文就是「ja:Category:東京大学の教員」,包含「教授」、「講師」的。--叫尸(留言) 2025年8月25日 (一) 10:22 (UTC)
- 此是LTA:KAGE的新帳號。--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8月26日 (二) 11:24 (UTC)
“列宁式政党”似乎只是台湾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政党”的另一种说法。而“民主集权制”是国民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另一种诠释。 如果各位觉得有必要的话,“民主集权制”保留亦可,不过我个人还是觉得过于细分。 至于“列宁式政党”,它似乎没有异于“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政党”的意思,故我强烈建议合并为佳。--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8月25日 (一) 07:58 (UTC)
- 從The Distinguishing Features of Leninist Political Practice & What is a Marxist-Leninist Party?看,列寧式政黨的目的,是經過無產階級專政的階段,來達到消滅階級的共產主義社會。而共產黨作為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必須有高度的組織與紀律,不能採取資產階級的民主方式。在這樣的框架下,列寧式政黨採用民主集中制。以此而言,列寧式政黨與民主集中制不應劃上等號。--歡顏展卷(留言) 2025年8月26日 (二) 02:23 (UTC)
- ( ✓ )同意,目前列宁式政党没有看到外语链接,应该作为学术上别名,将内容整合进民主集中制,如有找到其他语言版本我会再重新评估。如没有我继续维护支持意见。--重庆轨交18(留言) 2025年8月27日 (三) 00:10 (UTC)
- @1F616EMO:如果消歧義被刪了就不會有討論頁了,這種討論應該暫時留在客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8月24日 (日) 10:55 (UTC)
- 難道所有可能被刪除的頁面的對應討論都要留在客棧?上次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的不移動是因爲條目在討論發起時已經被刪除,故無法在討論頁發起討論,其內容也不是主要就條目內容發起討論,不符合WP:CON/RULES#PAGE規管範圍;這次頁面依然存在,且確實是就條目內容發起討論(雖然「消歧義頁不是條目」,但CON/RULES提述「條目」的初衷應是規範所有條目空間頁面),故討論發起位置確實錯誤。不過討論發起者在後面提到「該消歧義頁的主編創建了很多只包括一個條目的廟號諡號消歧義頁和分類頁」,確實存在討論拓展到「影響多個屬相同主題的條目」的可能性,但(1)怎麼說也是移動至WPJT:傳記等專題頁面而非留在客棧,且(2)開案留言確實只涉及「單一條目」,又「影響多個屬相同主題的條目」的討論也可以在某一條目內發起,故留在客棧依然完全錯誤;若敬祖 (消歧義)確實被刪除,而又有繼續討論之必要,再行移動至WPJT:傳記也不遲。(不宜現在移動,在條目被刪除前,不存在違反CON/RULES#PAGE第六點中「不應」的正當合理理由,但需要通過存廢討論留言提醒進行刪除的管理員在刪除前先行移動討論。)請停止非基於廣泛社羣共識的判斷,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的行爲。--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14:28 (UTC)
- 消歧義特別容易被刪,甚至還有快速刪除準則。而且,這一討論主旨即是頁面的去留。實際上,這一話題視情況還可以移動至傳記專題、中國專題等地,消歧義討論頁並非唯一選擇。希望閣下謹慎思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8月28日 (四) 08:28 (UTC)
- 此部分同意Eric君所言,不過我是對於將討論頁一刀切跟從條目一同刪除比較有意見。保存討論更為重要,攸關頁面刪除的討論不是每下都適合直接在該頁面的討論頁開展的。--路西法人 2025年8月28日 (四) 10:28 (UTC)
- @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同意「保存討論」是重要的,但這只說明G15的條文或執行方式需要修改,另上方已經論述CON/RULES已經有爲搶救性移動保留操作空間(或可通過將「主頁面將被刪除而討論仍在繼續」寫入CON/RULES作爲允許移動的例子之一做釐清,或寫入G15操作守則以規範),不即時再次更改討論位置/將之保留在客棧不會構成即時及長遠的妨礙,故目前仍不宜凌駕廣泛共識而開例外。--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8日 (四) 12:54 (UTC)
- 筆誤:「即時及長遠」應為「即時或長遠」。--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9日 (五) 00:15 (UTC)
- 我記得社群以前討論過,或許可以當成特例,但最後沒寫進規則。這部分理當結合常識判斷,指出有關討論可能(一)本身涉及頁面刪除;(二)於別處發起而應移動時,有關頁面有較大刪除疑慮等,靈活決定是否提前存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8月28日 (四) 20:03 (UTC)
- @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同意「保存討論」是重要的,但這只說明G15的條文或執行方式需要修改,另上方已經論述CON/RULES已經有爲搶救性移動保留操作空間(或可通過將「主頁面將被刪除而討論仍在繼續」寫入CON/RULES作爲允許移動的例子之一做釐清,或寫入G15操作守則以規範),不即時再次更改討論位置/將之保留在客棧不會構成即時及長遠的妨礙,故目前仍不宜凌駕廣泛共識而開例外。--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8日 (四) 12:54 (UTC)
- 此部分同意Eric君所言,不過我是對於將討論頁一刀切跟從條目一同刪除比較有意見。保存討論更為重要,攸關頁面刪除的討論不是每下都適合直接在該頁面的討論頁開展的。--路西法人 2025年8月28日 (四) 10:28 (UTC)
- 消歧義特別容易被刪,甚至還有快速刪除準則。而且,這一討論主旨即是頁面的去留。實際上,這一話題視情況還可以移動至傳記專題、中國專題等地,消歧義討論頁並非唯一選擇。希望閣下謹慎思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8月28日 (四) 08:28 (UTC)
- 難道所有可能被刪除的頁面的對應討論都要留在客棧?上次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的不移動是因爲條目在討論發起時已經被刪除,故無法在討論頁發起討論,其內容也不是主要就條目內容發起討論,不符合WP:CON/RULES#PAGE規管範圍;這次頁面依然存在,且確實是就條目內容發起討論(雖然「消歧義頁不是條目」,但CON/RULES提述「條目」的初衷應是規範所有條目空間頁面),故討論發起位置確實錯誤。不過討論發起者在後面提到「該消歧義頁的主編創建了很多只包括一個條目的廟號諡號消歧義頁和分類頁」,確實存在討論拓展到「影響多個屬相同主題的條目」的可能性,但(1)怎麼說也是移動至WPJT:傳記等專題頁面而非留在客棧,且(2)開案留言確實只涉及「單一條目」,又「影響多個屬相同主題的條目」的討論也可以在某一條目內發起,故留在客棧依然完全錯誤;若敬祖 (消歧義)確實被刪除,而又有繼續討論之必要,再行移動至WPJT:傳記也不遲。(不宜現在移動,在條目被刪除前,不存在違反CON/RULES#PAGE第六點中「不應」的正當合理理由,但需要通過存廢討論留言提醒進行刪除的管理員在刪除前先行移動討論。)請停止非基於廣泛社羣共識的判斷,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的行爲。--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14:28 (UTC)
田納西軍團
請問除了消歧義之外,還沒有沒辦法在中文條目中區分出Army of the Tennessee和Army of Tennessee(差了一個The)及其他類似的例子?可以一個叫田納西軍團,一個叫田納西的軍團嗎?還是一個叫田納西河軍團,一個叫田納西州軍團?
這裡考慮的是這兩個條目(或其他名字這麼像的條目)會同時出現在同一條目中還可能不止一次的情況(例如兩支名字這麼像的軍團的轄下單位打起來了,想像一下要加多少括號)。如果真沒辦法,只好在中文條目中標英文,然後解釋一堆了。--~2025-44585-6(留言) 2025年8月24日 (日) 05:03 (UTC)
- 看可靠來源怎麼翻譯,如果可靠來源提述的方式相同,應用消歧義。另就消歧義的使用方法邀請@自由雨日、魔琴。--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07:58 (UTC)
- 得具体看可靠来源如何提及,纔能考虑消歧义方式…… ——自由雨日🌧️❄️ 2025年8月30日 (六) 08:13 (UTC)
- 是时候废除禁止自译译名了。[開玩笑的]我会建议自行译作「联邦田纳西军团」和「联盟田纳西军团」,行文可以省作「联邦田军」、「联盟田军」。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8月24日 (日) 08:09 (UTC)
- 消歧義就是區分的一種。沒有中文可靠來源明確給予命名區分,再來考慮怎麼消歧義。這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要消歧義,既然是軍事單位,我會建議用「聯邦軍」、「邦聯軍」後綴(而不是南北國號)消歧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8月24日 (日) 10: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