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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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靶标的翻译
艺人条目的资讯框里是否应该置入诸如新城劲爆颁奖礼此类奖项资讯?
“沙特阿拉伯哈伊勒省岩画”条目命名
深圳人
描述人物的族裔及职业
请求回退“render”一词台湾正体译名的争议编辑
【请求协助】曾淑贞条目草稿审查与发表建议
您好,我是台湾作家曾淑贞,已将个人条目草稿撰写完成,放置于我的沙盒页面中,诚恳希望资深编辑者协助检阅与建议,若合规亦恳请协助进行条目建立。 条目主题:曾淑贞(苗栗县籍作家,笔名红袖)
作品涵蓋小說、新詩、近體詩、詞曲創作,曾獲教育部著作獎、全國文藝獎章等。 沙盒草稿頁面連結如下:
👉 User:您的用户名称/Sandbox(请记得改成您沙盒的实际网址) 感谢协助!若有需补充资料来源,我也会依建议尽力补齐,感恩!--~2025-34617-1(留言) 2025年8月7日 (四) 13:21 (UTC)
- 您如果真的是,请参照WP:AUTO改善--Allervous花冷列车 2025年8月8日 (五) 03:02 (UTC)
关于五四学制条目命名
提请关注典范条目评选
正式内容前首先申报利益相关:有2条本人主编的条目目前正在参与评选。
近一个月的典范条目评选中除了阿美士德使团与洋务运动以外,表态率(无论支持或反对)几乎均低于8人/15天,且有较多诸如论无理性的暴力威胁以及西园寺家等无人反对但因表态人数不足而落选的例子。个人认为近期社群对典范条目评选的参与程度低于使评选正常有效率运转的限度,故在此呼吁诸位关注典范条目评选。--射命丸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5年8月6日 (三) 06:34 (UTC)
- 我觉得有点像拉票行为,不建议在这里提出,您可以去活跃于FAC的使用者的讨论页,使用{{please see}}善意、中立地提醒他们。--Allervous花冷列车 2025年8月7日 (四) 01:11 (UTC)
- 感觉这很为难,按照WP:APPNOTE里定义的“相关编辑的使用者对话页”,向活跃于FAC的使用者讨论页发送邀请也会涉及拉票。加之之前出现过相当多关于在讨论页邀请关注评选的争议,个人感觉去讨论页发送通知不如在WP:APPNOTE中所说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讨论集中位置”发送通知来得安全。--射命丸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5年8月7日 (四) 06:07 (UTC)
- 可能有其他两种情况:
- 正好赶上不想反对,但也不支持的人比较多
- 规则太复杂,打消了很多人参与的积极性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8月7日 (四) 06:35 (UTC)
- 只能说审阅典范条目的程序太多了点,有点累,可能降低参与度。--August 2025年8月11日 (一) 15:12 (UTC)
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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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X要求在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之前翻出来解释一下,是哪个地方翻译拙劣速删? 我译了十多个条目,第一次被人这样玩。你XX大量修改大量删除我还感谢你,挂个人身攻击式的Rough translation(不提条目却去猜译者熟不熟悉什么,非人身攻击而何?)我忍。在英译的条目挂个笑话式的Expand language|1=en,笑过也就算了。现在是怎样?我十几天一日一条目的译,本条目因错估难度及长度从早到晚译了一整天,睡一觉起来说翻译拙劣速删?先不用去找是哪些条目。我虽喜欢这个临时账号的设置,但因不想火烧连营,所以一条目一换。
我XX要求检讨挂模板的政策:
- 滥指翻译拙劣不说哪里拙劣,反要别人解释自己不拙劣,这是举证责任倒置。是权力的傲慢。
- 滥挂模板有没有回头看一下?完整英译的条目挂个Expand language|1=en是打算让人怎么办?请解释一下,打算让人怎么办?还是借此展现挂模板不用拿下来取巧式权力?
- 滥挂模板有没有打算过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改善?我是看过挂Rough translation没得说的条目,从头到尾大修一番之后……再来就没动静。喂喂喂,挂完模板没事了吗?好歹说一下改了等于没改甚至越改越糟好吗?要改的人自己改一改自己拿掉Rough translation实在尴尬,也不合适。既然觉得自已有那程度指责别人Rough translation,有事没事回头看看改了没有,改得怎样好吗?好,吗?
- 更别说Rough translation模板内文根本人身攻击。到底是哪个傲慢的家伙弄出来的?有权力去改的人全都视若无睹又是怎样?
归结起来就一句话:有权力挂模板的人,其相应的责任是什么?有权无责,那就滥权了。 那么,有权力速删的人,其相应的责任又是什么?删了再等人来复核讲理由,再高高在上的去驳?好大的官威啊。
我不是译个一段就完事,我是从头到尾几乎一字不落的译,译完从条目中的红链绿链去找可以补的条目,再完整译出来。反正都是一条条目,这有什么好处?纯粹是对知识的爱而已。我实在不想把这一次在维基的个人活动结束在这种地方。更别提无端指责我在条目中打广告。已经都只找非常边缘的条目了,还要这样玩人。拙劣就拙劣吧,这就是维基百科的看法了:翻译拙劣。谢谢了。
--~2025-23635-2(留言) 2025年7月21日 (一) 15:18 (UTC)
- 拙劣是就条目文本是否通顺以及文本是否确实贴合来源叙述而言的。您有没有自己读一次条目?如果阁下希望继续改进条目,可以在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申请将页面恢复至草稿页面。--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 2025年7月21日 (一) 16:01 (UTC)
- 我倒是想自己读一次条目,上面不是说了?睡一觉起来说翻译拙劣速删?他不留让人再读一次的余地,要我怎么再读一次?
- 所以,敬请以同样的语气问问他,有没有打算让人自己读一次条目?我等著。--~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18 (UTC)
- 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 - 已删百科 en:Post-presidency_of_George_Washington @Psycho CSL、Tigerzeng:能否阐明删除理由。个别遣词可能不太百科语调。
- 关于“要求检讨挂模板的政策”:之二,Expand language不清楚是否误挂或误用(比如表达{{校对翻译}}),得看案例、问当事人。关于1,一般{{粗劣翻译}}用于不言自明的案例,有疑问者再具体询问探讨,当然如果悬挂时用编辑摘要或对话等方式指明会更佳。关于3,挂维护模板只是一个指示器,目前来说不会承担更多责任,也无法保证谁会来监看发展。关于4,恐怕是从英文维基百科延续而来,且任何编辑者都有权力挂模板或修订条目内容。速删是否妥当,则等待当事人回应。--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1日 (一) 16:12 (UTC)
- 个别遣词可能不太百科语调,我改。但有人根本不留余地,赶尽杀绝。--~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20 (UTC)
- @~2025-23635-2
- 我是挂G13的人,后面谁又挂了什么我不知道。
- 我不知道该解释什么,这个翻译品质让我很怀疑您的母语是不是中文,您说您翻译了很久,那您要是花了这么多时间还是没法有好的翻译品质,或者至少能称得上通顺的翻译,您不如去别的地方多练练中文。
- 有问题的地方太多了,我随便贴几句前两段的内容。
- 自1789年至1797年报效两届
- 终得令山庄宅邸恢复旧观,难的是挽救其农场
- 到1798年春,这已加剧为准战争
- 深受反联邦主义者政治攻击之下,华盛顿仍小心维护自身之政治遗产
- 请问一下您认为这种翻译品质不该删吗?您要是有能力修改的话为什么不建个草稿慢慢修改,偏要直接发布呢?
- 我挂完模板当然就不会回去看了,因为您要是在管理员看到之前改好了那管理员会帮您拿掉模板,但显然您并没有在大猫看到之前处理好。
- 如果您翻译的这篇只有些许内容翻译不良的话我不会挂G13,我会手动帮您更正或挂其他模板让有空的人或者您去修正,但您这篇翻译品质真的非常差。
- 以上。—PC 2025年7月21日 (一) 16:38 (UTC)
- 我说到Rough translation措词人身攻击,您就跟着这条文脉上来,这种文字敏感度不用怀疑,绝对是母语程度。所以您挂完模板当然就不会回去看了,却要我在猫什么管理员看到之前改好,那就不是无心的了。我明明说了是睡一觉起来说翻译拙劣速删,请问你们一人一猫动作是多快?我还要睡觉睡到一半按半个地球外的作息和看法改好?原来是涉及管理员啊,难怪一下子半保护一周。好好好,半保护一周要嘛不知道该解释什么,要嘛就上面这种自己不会回去看却要别人睡一半回去改的决断。情理之外,意料之中。我没用草稿,是因为之前十几个条目都这样一气呵成,感觉不错,也没出这种事。请原谅我竟不知有这样一人一猫之搭档存在,还自以为见过些管理员的作风呢,果然眼界太浅。所以管理员会帮您拿掉模板这种行为,虽然我没看到,但您说是就是吧。我以为睡一觉起来他事不做先来改条目已经够快了,孰料一人一猫竟是要人睡觉睡一半来改。很抱歉我做不到,就算被逼着熬夜改条目也只会有反效果,就算我有办法梦中改条目也得醒了才能上维基百科不是?还是要逼我梦游?您请问我不该删吗,那我请问您该逼人睡觉中改条目吗?该逼人梦游吗?该逼人为您就不会回去看的东西逼人要嘛半夜醒来要嘛梦游吗?
- 如果您不是这样宽以纵已严以责人的话我看到被半保护就懒得来回应了,我会闪开您的目光去找更边缘的条目,但您这篇的回应真的证明您的母语就是中文,用不着怀疑。--~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1 (UTC)
- 抛开翻译品质不论,在下真心不认为非得为此创建独立条目。直接把内容加入到《乔治·华盛顿#退休和去世》不行吗?📕📙📒📗📘赌博机构最坚定的反对者强烈要求马上删除一切含有赌博网站的编辑摘要! 2025年7月21日 (一) 16:56 (UTC)
- 把内容加入到《乔治·华盛顿#退休和去世》应该是可行的。但全篇放进去一定太长。阁下对于哪些该删哪些改留有何高见吗?--~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9 (UTC)
- 基本如Pyscho CSL的陈述,此类例子数不胜数,我不认为有全部从头写以外的方式可以让它变成一篇正常的条目,绝非“个别遣词可能不太百科语调”这么简单。--Tiger(留言) 2025年7月22日 (二) 02:34 (UTC)
- 那就放回来,我从头再写。放回来啊。不然我要怀疑是引人从头再写好让他再展现其杀伐之力了。
- 如果说要放到《乔治·华盛顿#退休和去世》也很好。这条目虽然字多,但既然放到乔治·华盛顿,有很多重复之处应该可以删。再加上华盛顿在英文圈与中文圈的重要性也不一样,再删点篇幅也不足为奇。因此您评估看看,可以的话就这么做吧。因为要是由我来的话,会是全篇再弄完,再被一人一猫趁睡觉时间动手术。然后这里再半保护一周,以上流程重复一遍。--~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29 (UTC)
- 该条目已被还原&移动至Draft: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竹林下小径,月光映一叶 2025年7月29日 (二) 03:34 (UTC)
- 谢谢。但我会先等等看主张直接把内容加入到《乔治·华盛顿#退休和去世》的编者有什么进一步意见。如果直接塞进去是一定太长的,但至于哪些该留哪些该删,先看看众人的看法。不讲理的人并不是我。--~2025-2842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3:56 (UTC)
- 该条目已被还原&移动至Draft: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竹林下小径,月光映一叶 2025年7月29日 (二) 03:34 (UTC)
AMD Steamroller/Excavator
当前的AMD Excavator架构的内容是和AMD Steamroller架构的文章合在一起的,虽然他们同为推土机架构的一部分,但还是有技术差异的,在英维页面本身也是把这两个架构分别以不同文章去作介绍(哪怕AMD Excavator架构的内容比较少),我希望哪位编辑能帮忙把AMD Excavator架构的内容,从AMD Steamroller架构的文章独立出来成一个新页面--~2025-38094-2(留言) 2025年8月12日 (二) 14:12 (UTC)
- 若有哪位编辑者比较了解AMD GCN架构的部分的话,或能帮忙翻译英维GCN架构的页面话我也希望能够为AMD的GCN架构新增单独的页面(当前GCN架构是重新导向至AMD Radeon HD 7000页面的架构部分),至少是类似于AMD RDNA架构页面的小文章。--~2025-38094-2(留言) 2025年8月12日 (二) 14:21 (UTC)
关于维基学院的v:中国大陆网络用语列表的近30天的访问量与本站多
布里斯托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香港繁体应为 布里斯托 而非 碧仙桃
根据之前的修改,引用了香港的一条街道 碧仙桃路Bristol Avenue 作为支持修改的参考 但这只是一条香港的街道名的中英文称呼,与Bristol的正式译名并无关系,不足以支持此修改
的确有部分人会使用碧仙桃称呼,言而这并非主流说法,只可以用“或称“形容 而布里斯托才是官方中文译名 (大陆称为布里斯托尔)
就等同University of Bristol内部译名为布里斯托大学,并不是碧仙桃大学 (参考https://bnomentalhealthstudy.blogs.bristol.ac.uk/) 同样地不会因为香港的 域多利皇后街Queen Victoria Street 或 域多利道Victoria Road 就会称 Queen Victoria 为 域多利皇后 一样 (官方名称为 维多利亚女王)--Holunduck 2025年8月12日 (二) 20:44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模板文字不反白
提请关注:关于“台湾跨性别权益”条目中林佑树相关内容的隐私争议
各位好, 我在此提请社群关注一个关于在世人物隐私的议题。我在条目 台湾跨性别权益 的讨论页上发起了讨论(连结:Talk:台湾跨性别权益),但五天过去了,尚未有其他编辑者参与讨论。 相关内容涉及当事人林佑树的跨性别身份,当事人基于个人隐私与未来生活考量,希望能够移除相关内容。这也符合维基百科的生者传记方针(Biographies of living persons)。 此外,我也在讨论页中指出,该条目存在不一致的状况,即其他提及的人物皆使用化名,唯独当事人使用本名,这对其极度不公平。 恳请各位关注此议题,并在讨论页上提供您的意见。感谢! --此条留言由~2025-38466-5(讨论|贡献)于2025年8月13日 (三) 15:24 (UTC)加入。
- 考虑到未见广泛媒体报导当事人之姓名,有违 WP:BLPNAME,且该段内容缺乏可靠来源支持,故已移除之。个人认为可基于可靠来源(媒体报导)补充相关案例的描述。谢谢。--SCP-0000(留言) 2025年8月14日 (四) 01:38 (UTC)
关于地标的涵盖范围
如题,近日本人正参考隔壁建立一批次地标相关分类,却收到管理员通知需快速删除。
延续2023年的讨论,个人认为有关分类应予以保留,并参考隔壁现时分类情况及其子分类进行调整。
如:某些公园可算作地标,但不可算作旅游景点。并非所有地理位置都可以加入到地标分类。望周知。--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19 (UTC)
- 漏了,ping一下当时参与存废讨论的@AT、YFdyh000、Ghren、Yumeto、SunAfterRain。--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26 (UTC)
- “某些公园可算作地标,但不可算作旅游景点”例如?“并非所有地理位置都可以加入到地标分类。”请给出客观定义。另外,在未经DRV的情况下,请停止持续创建相关分类。--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8:28 (UTC)
- @AT:已补交DRV。至于涵盖范围,下方给了一点例子,可再进一步讨论。--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1 (UTC)
- 所以,客观标准到底是什么?跟旅游景点的差异又是什么?--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4 (UTC)
- @AT:已补交DRV。至于涵盖范围,下方给了一点例子,可再进一步讨论。--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41 (UTC)
- 英文维基的分类情况是何种标准,如何推翻之前的存废意见?“anything that is easily recognisable”似乎很宽泛,哪怕是一个公交站牌?--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1 (UTC)
- 站牌不应被视作地标,反而广场、地画(geoglyphs)等则可以。建议参照隔壁分类下的子分类再说。--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6 (UTC)
- 您没解释标准问题。处在动态的英文维基分类并不是一个可靠参考标准,且WP:ENWIKISAID。--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0:42 (UTC)
- 隔壁早于2018年已经大规模提议将一批地标类分类作purge and merge,当时提出人称作这种分类纯属从主观出发,无疑也换来一群编者反对。
- 在美国英语中,landmark一词无疑将范围弄得太广,甚至某程度上与旅游景点(tourist attraction)相若。隔壁编者Gnangarra有一点说得蛮不错的:
- 站牌不应被视作地标,反而广场、地画(geoglyphs)等则可以。建议参照隔壁分类下的子分类再说。--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36 (UTC)
| “ | 不是所有旅游景点能称得上是“地标”,反之亦然。地标纯粹用以辅助人们导航。 | ” |
- 如果要说重构,
- --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1 (UTC)
- 帮诸位问了一下AI,地标(landmark)的具体标准大致如下:
- 核心目的和功能:不追求吸引和体验,重视空间导航和地方认同。
- 主要使用者:核心使用者以本地居民为主,如广场、法院建筑等服务本地日常生活空间的需求。
- 存在必要性:其存在是独立于旅游,不定义其本质。
- 空间尺度与范围:点状/小范围的显著物体/地点,如塔式建筑、广场、天然拱等。
- 本质:更多的是“生成”而非被“制造”。其价值基础在于空间实用价值(导航)和符号价值(地方身份象征、集体记忆载体),而非对外人的吸引力和体验价值。
- 如上。--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08:58 (UTC)
- 所以,地标仍然是标志性事物,例如塔,这跟我在AFD的意见没差。不过,您的方向似乎不是这样,从您建立的分类来看,您更倾向于事物本身多于性质,这一点我是不认同的,因为几乎所有旅游景点均符合此要求,这也是我之前提删整个分类的原因。--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9:36 (UTC)
- 隔壁有人说过,不是所有旅游景点能称得上是地标。目前这个树状结构更应当重新修剪而非直接删除,毕竟从现代层面而言,地标更应从小这个字出发—一座塔、一个广场、一座桥…只要是显著的小范围事物,即应被视作地标。某些地标之所以同为旅游景点也纯粹只是因为知名度而“天然地”成为后者而已。--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8 (UTC)
- 隔壁有人说不是所有旅游景点能称得上是地标,那又如何?我也可以说地标都是旅游景点。您认为两者不对等的话,那就请您说说到底哪些旅游景点不是地标?哪些地标不是旅游景点?差异是什么?我想听听您的见解。而且,删除分类就是避免继续误用,您却无视共识强行创建相关分类,重新修剪树状结构前请先取得共识。然后,您说要从小的角度出发,但是您建立的分类却是从大出发,而且如果把每一个所谓的小范围事物均视为地标,分类必然过于庞大,发挥不了分类本来的应有作用。还有,您上方提出的芝加哥地标是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性质上与标志性事物显然不同,更多是一个名称,情况跟名胜差不多。--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1 (UTC)
- 所以小弟才会说A国那些受官方认可的“地标”(如前文所述的“芝加哥地标”〔Chicago Landmark〕)为特殊例子,纵然它可能只是一个名称。“我也可以说地标都是旅游景点”,但如前文引述隔壁编者那句话那样,“反之亦然”—地标不一定就是旅游景点,“都是”二字甚至有着以偏概全之嫌。
- 具体点,举个非人为的例子,树木个体。全球树木数以百万计,但并非每一棵树都值得视为地标而存在,更多的在于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征意义的。
- 再举点例子:
- 不能称得上是地标的旅游景点:主题乐园(符号意识薄弱,仅代表娱乐消费,单纯作为旅游消费产品而存在)、季节性景点(临时性设施,非永久性地标)、梯田等依赖自然/文化生产的景点(旅游价值依附于原生功能,不能被视为“定位坐标”)
- 不能称得上是旅游景点的地标:法庭大楼、广场(存在目的在服务本地生活,未被系统开发为景点);63大厦等摩天大厦的主要功能也仅是办公用途(多间当地主要金融机构总部所在地),仅有少数楼层开放作画廊、餐厅、商场等用途,欠缺实质旅游服务。
- 说到这里又想引一句话:
- 隔壁有人说不是所有旅游景点能称得上是地标,那又如何?我也可以说地标都是旅游景点。您认为两者不对等的话,那就请您说说到底哪些旅游景点不是地标?哪些地标不是旅游景点?差异是什么?我想听听您的见解。而且,删除分类就是避免继续误用,您却无视共识强行创建相关分类,重新修剪树状结构前请先取得共识。然后,您说要从小的角度出发,但是您建立的分类却是从大出发,而且如果把每一个所谓的小范围事物均视为地标,分类必然过于庞大,发挥不了分类本来的应有作用。还有,您上方提出的芝加哥地标是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性质上与标志性事物显然不同,更多是一个名称,情况跟名胜差不多。--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1 (UTC)
- 隔壁有人说过,不是所有旅游景点能称得上是地标。目前这个树状结构更应当重新修剪而非直接删除,毕竟从现代层面而言,地标更应从小这个字出发—一座塔、一个广场、一座桥…只要是显著的小范围事物,即应被视作地标。某些地标之所以同为旅游景点也纯粹只是因为知名度而“天然地”成为后者而已。--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2:28 (UTC)
- 所以,地标仍然是标志性事物,例如塔,这跟我在AFD的意见没差。不过,您的方向似乎不是这样,从您建立的分类来看,您更倾向于事物本身多于性质,这一点我是不认同的,因为几乎所有旅游景点均符合此要求,这也是我之前提删整个分类的原因。--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09:36 (UTC)
| “ | Categories are meant to help people find content dropping the term landmark across 1000's of article doesnt help people find anything. | ” |
| ——英维编者Gnangarra | ||
- 光是塔式建筑也不一定称得上是旅游景点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4:41 (UTC)
- “全球树木数以百万计,但并非每一棵树都值得视为地标而存在,更多的在于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征意义的。”著名树木个体本身就是旅游景点。看您举的例子就能看出分歧,主题乐园怎么就不能是地标?纯粹消费为什么就不能是地标?迪士尼乐园和香港海洋公园不是地标吗?符号意识也完全不薄弱。季节性景点怎么又不是地标?富田农场呢?梯田形状如此奇特还不是地标?梯田的农业价值也不见得与其旅游价值相差甚远。法庭大楼、广场和摩天大厦为什么就不能是旅游景点?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呢?时报广场呢?台北101呢?--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8 (UTC)
- 容小弟回应一下,
- 树木个体值不得归入地标有待相榷,暂不添加。
- “主题乐园怎么就不能是地标?纯粹消费为什么就不能是地标?”这是旅游景点作为地标的双重身份的存在,反之亦然。但具体属“地标”与否,仍得靠官方正式文件承认为先。
- 季节性景点因其时效性(临时性)而不能成为永久性地标。
- 至于分类上,有些具有“双重身份”的旅游景点或地标,该同时置于对应的地标子分类和旅游景点分类。以东京铁塔为例:
- 塔的存在:日本地标 > 日本塔式建筑;
- 旅游景点的转化:日本旅游景点。
- 暂时先拿A国为起点再慢慢谈如何扩充,也是一个可取之策。--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8日 (一) 16:37 (UTC)
- 您最初完全否定主题乐园是地标,现在又说是双重身份,还说官方正式档案承认才算,那其他东西就不用?季性景点有时效性,无法成为永久性地标,那怎么就不能是个具备时效性的地标?您如何确保一些人工建筑具备永久性?自然事物也可能因为天气而失去地标作用,这就不算时效性?正如,我之前所说地标绝大部分均是旅游景点,因此在缺乏客观明确定义的情况下不应再增设地标分类,美国的情况是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以旅游景点作为母分类已经足够,不必多此一举。--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31 (UTC)
- “官方正式文件”亦是以A国的特殊“例外”而得出,纽约市地标已经是一个可以拿作分类的例子。
- 个人最初否定主题乐园是地标也是因为乐园的商业定位未必能满足“地标”的特质,但不一定所有主题乐园也是地标。
- “你如何确保一些人工建筑具备永久性?”建筑物也有可能被拆除,但成得起地标的,一来要高,二来在建成年期上也要长—至少10年?这一点需要大家找出共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2日 (六) 15:11 (UTC)
- 纽约市地标要建分类也没有问题,但不应当成是地标来建,而是以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来建立,道理跟下面提到的老字号一样。另外,您这个不一定就等同于承认没有客观标准,连您自己到说不准,那就更不要说建立地标分类了。地标要高,要多高?柏林墙也不算高啊,就不能是地标?天安门广场平的呢,不是地标?至少十年,更少就不行?大屋顶环呢?启德体育园呢?共识很明显,就是不要建立地标分类。--AT⊿⁴⁶ 2025年8月3日 (日) 14:50 (UTC)
- 认同可将纽约市、芝加哥等A国地标分类为遗产名录的一个子分类处理,但感觉可以再弹性一点?光是芝加哥已经就此定了一个标准,符合当中至少两个标准的就可被考虑列入地标名单之中。
- 另“地标 > 各国地标 / 各大洲地标”的原意也是在整理各国“地标”,不是说拒建,而是说要如何与旅游景点作出明确区分。感觉芝加哥地标等A国标准可视为一个起点,再慢慢思考该如何定标准—不是说没标准、原创研究。
- btw,要么把隔壁的编者拉过来一起讨论?(误)--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5日 (二) 00:26 (UTC)
- 按您这个逻辑,国宝也要加个宝藏分类了,请您先认清名称与本质的分别。“而是说要如何与旅游景点作出明确区分”明显区分不了,这点已经多次说明。“感觉芝加哥地标等A国标准可视为一个起点,再慢慢思考该如何定标准”一边建分类一边定义?啥玩法?还不如您先搞清楚脉络再来提案,而不是要求大家跟您一起玩泥沙。“要么把隔壁的编者拉过来一起讨论?(误)”少拿英维压人,没用的,英维的好应学,英维的烂就不要掺和了。--AT⊿⁴⁶ 2025年8月5日 (二) 15:44 (UTC)
- 回应一下,
- “国宝也要加个宝藏分类了”,首先容我翻一下字典的释义—
- 国宝:国家极珍贵的事物或极卓越的人才。
- 宝藏:蕴藏于大自然中珍贵的天然资源;珍藏的贵重物品。
- 感觉要自我打脸一次了,纵使二者之间确实有着“珍贵”的概念,但本质上未必有共同特点。放在地标这个话题上,重新思考,光是标准已经难以釐定(可靠来源说是就代表某东西/某地就“是”地标?)。
- “一边建分类一边定义”,先抛下易受争议的部分(主题乐园等),感觉若重建分类,更应回归本质(用来寻找返回或穿越某个区域的陆面地理特征)?下面有人说“灯塔、界碑是地标”,这个已经是一个可以支撑的类别了。
- 最后一句请勿当真。
囧rz……
- “国宝也要加个宝藏分类了”,首先容我翻一下字典的释义—
- 暂时如上。--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7日 (四) 15:35 (UTC)
- “放在地标这个话题上,重新思考,光是标准已经难以釐定”您知道就好。“感觉若重建分类,更应回归本质(用来寻找返回或穿越某个区域的陆面地理特征)?下面有人说“灯塔、界碑是地标”,这个已经是一个可以支撑的类别了。”完全没有问题,这是我一贯的主张。--AT⊿⁴⁶ 2025年8月8日 (五) 07:45 (UTC)
- 回应一下,
- 按您这个逻辑,国宝也要加个宝藏分类了,请您先认清名称与本质的分别。“而是说要如何与旅游景点作出明确区分”明显区分不了,这点已经多次说明。“感觉芝加哥地标等A国标准可视为一个起点,再慢慢思考该如何定标准”一边建分类一边定义?啥玩法?还不如您先搞清楚脉络再来提案,而不是要求大家跟您一起玩泥沙。“要么把隔壁的编者拉过来一起讨论?(误)”少拿英维压人,没用的,英维的好应学,英维的烂就不要掺和了。--AT⊿⁴⁶ 2025年8月5日 (二) 15:44 (UTC)
- 纽约市地标要建分类也没有问题,但不应当成是地标来建,而是以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来建立,道理跟下面提到的老字号一样。另外,您这个不一定就等同于承认没有客观标准,连您自己到说不准,那就更不要说建立地标分类了。地标要高,要多高?柏林墙也不算高啊,就不能是地标?天安门广场平的呢,不是地标?至少十年,更少就不行?大屋顶环呢?启德体育园呢?共识很明显,就是不要建立地标分类。--AT⊿⁴⁶ 2025年8月3日 (日) 14:50 (UTC)
- 您最初完全否定主题乐园是地标,现在又说是双重身份,还说官方正式档案承认才算,那其他东西就不用?季性景点有时效性,无法成为永久性地标,那怎么就不能是个具备时效性的地标?您如何确保一些人工建筑具备永久性?自然事物也可能因为天气而失去地标作用,这就不算时效性?正如,我之前所说地标绝大部分均是旅游景点,因此在缺乏客观明确定义的情况下不应再增设地标分类,美国的情况是美国遗产名录的一环,以旅游景点作为母分类已经足够,不必多此一举。--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31 (UTC)
- 容小弟回应一下,
- “全球树木数以百万计,但并非每一棵树都值得视为地标而存在,更多的在于那些著名的(famous tree),又或是有象征意义的。”著名树木个体本身就是旅游景点。看您举的例子就能看出分歧,主题乐园怎么就不能是地标?纯粹消费为什么就不能是地标?迪士尼乐园和香港海洋公园不是地标吗?符号意识也完全不薄弱。季节性景点怎么又不是地标?富田农场呢?梯田形状如此奇特还不是地标?梯田的农业价值也不见得与其旅游价值相差甚远。法庭大楼、广场和摩天大厦为什么就不能是旅游景点?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呢?时报广场呢?台北101呢?--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8 (UTC)
- 光是塔式建筑也不一定称得上是旅游景点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4:41 (UTC)
- AI回答不是一个可靠来源,甚至部分文献的定义也未必广为接受。在上述标准下,kimi AI认为en:List_of_Beijing_landmarks中的故宫、国家博物馆等不符合空间导航、本地居民、无关旅游、小范围等标准。如果以日常语境,北京火车站是“首都的地标建筑之一”[1]。kimi也认为公交车站不符合这些“具体标准”,但我不太认同,因为许多车站有空间导航、地方认同(地名、聚集区)、本地居民、无关旅游、点状(可能无建筑,或者为标准化建设)、历史变革下形成的特点,客运站等同上。以及,很多地标是人为设计制造的,没有历史性。--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0:57 (UTC)
- @YFdyh000:正如在cat:纽约市地标引言所述,事物需广受认同(widely recognized)方可为之“地标”。否则与一般事物无异,普通公交车站即为此例,纵然具空间导航用途也是如此。--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2 (UTC)
- 问题在于广受认同缺乏客观标准。--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4:13 (UTC)
- 其中一个客观标准:法律上已获政府方认同。拿前述的纽约市地标为例,当地有一个机关(LPC)专门负责管理市内的地标,但当年隔壁亦曾拿有关分类作个例,说明剪枝的必要性:法律上的(designated legally)地标和自然地标应当纳入至地标分类,其余的则应分流到普通的建筑物分类。--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2 (UTC)
- 哪些认同仍含糊,文保单位是吗,有标志性的文化价值。北京中轴线是吗,某些水电站、风电站、港口是吗[2]。如果只考量城市管理及坐标价值(无论大小),很多城市设施及建筑物有被政府赋码,包括路灯杆。--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0 (UTC)
- “地标还要是旅游景点的子分类呢”,这说明了部分地标兼具旅游景点的双重身份(如下文所述的东京铁塔)。
- 初步认同的只有几类:
- 各类塔式建筑、纪念性建筑物
- 文保单位、文化财(含古迹)
- 公路原点等,应放置于对应国家/地区“地标”母分类下
- 至于路灯杆?抱歉,明显99.9%也不是地标。它只能作为点位标示而存在,但纵使有了编码,也缺乏直觉性,在绝大多数场合下亦不具文化象征。--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5:42 (UTC)
- 塔式建筑群中的某一个塔式建筑是否称得上是地标,我觉得值得商榷。地标在我看来要醒目,和周围环境不同,可以很远就能看到,或者在卫星图上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5年7月29日 (二) 02:59 (UTC)
- 纽约市有,那代表只可以建立“纽约市地标”的分类。中国大陆有“中华老字号”,也不代表什么“老字号”可以收啊。--Ghren🐦🕒 2025年7月29日 (二) 07:51 (UTC)
- 分类树:地标 > 北美洲地标 > 美国地标 > 美国各州地标 > 纽约州地标 > 纽约市地标。
囧rz…… - 这样建下去,感觉还会有什么“大洋洲地标”、“欧洲地标”之类的,而这些恐怕要先寻出一个共识的标准才能处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2日 (六) 15:03 (UTC)
- 不需要上级的分类啊。我看英维也就是将“CAT:纽约市地标”放在“纽约市历史遗迹”下边啊。--Ghren🐦🕚 2025年8月2日 (六) 15:49 (UTC)
- 分类树:地标 > 北美洲地标 > 美国地标 > 美国各州地标 > 纽约州地标 > 纽约市地标。
- 哪些认同仍含糊,文保单位是吗,有标志性的文化价值。北京中轴线是吗,某些水电站、风电站、港口是吗[2]。如果只考量城市管理及坐标价值(无论大小),很多城市设施及建筑物有被政府赋码,包括路灯杆。--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0 (UTC)
- 其中一个客观标准:法律上已获政府方认同。拿前述的纽约市地标为例,当地有一个机关(LPC)专门负责管理市内的地标,但当年隔壁亦曾拿有关分类作个例,说明剪枝的必要性:法律上的(designated legally)地标和自然地标应当纳入至地标分类,其余的则应分流到普通的建筑物分类。--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2 (UTC)
- 认同哪处,人们不认同一个公交站的位置与作用吗。如果说认同文化价值,您说的地画未必好找(具有导航价值)、广受认同(比如争议性或者单纯新鲜事),很多纪念碑也是不好找或者有争议。“辅助人们导航”就是地标的标准很难懂,如果知名店铺的位置是某某大厦2层或者某某店铺楼上,这个某某是地标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4:51 (UTC)
- 不是所有大厦就能称得上是地标。翻过隔壁的各国地标子分类,小弟只能说一句:塔式建筑可以留,但东京铁塔呢?AT君说不能,但小弟会说“能”—大家认为它更应视为旅游景点而存在,小弟会说:它作为地标而存在,同时又因塔子及其附近的观景台、购物商场等消费观光元素而令其兼具双重身份。如果把观景台等设施拆掉,它仍作为电波塔的身份运作(运转中禁入的地标)。地标身份需世代身份认同,正如当代年轻人视晴空塔为新一代地标,老一辈仍坚守东京铁塔一样。--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4 (UTC)
- 首先声明我的某些例子是举例,为了寻求严谨、少争议的标准。那么火了几个月或两三年的网红打卡地呢,旅游消费算一种,拍照背景算一种。--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53 (UTC)
- 网红打卡地建议另辟分类处理,要单纯判定它是“地标”又或“旅游景点”相对上难以有一个明确的分类标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9日 (二) 13:45 (UTC)
- 首先声明我的某些例子是举例,为了寻求严谨、少争议的标准。那么火了几个月或两三年的网红打卡地呢,旅游消费算一种,拍照背景算一种。--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7日 (日) 15:53 (UTC)
- 不是所有大厦就能称得上是地标。翻过隔壁的各国地标子分类,小弟只能说一句:塔式建筑可以留,但东京铁塔呢?AT君说不能,但小弟会说“能”—大家认为它更应视为旅游景点而存在,小弟会说:它作为地标而存在,同时又因塔子及其附近的观景台、购物商场等消费观光元素而令其兼具双重身份。如果把观景台等设施拆掉,它仍作为电波塔的身份运作(运转中禁入的地标)。地标身份需世代身份认同,正如当代年轻人视晴空塔为新一代地标,老一辈仍坚守东京铁塔一样。--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5:14 (UTC)
- 问题在于广受认同缺乏客观标准。--AT⊿⁴⁶ 2025年7月27日 (日) 14:13 (UTC)
- @YFdyh000:正如在cat:纽约市地标引言所述,事物需广受认同(widely recognized)方可为之“地标”。否则与一般事物无异,普通公交车站即为此例,纵然具空间导航用途也是如此。--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7日 (日) 13:52 (UTC)
- 可靠来源说是地标,就可以是地标。不知道当初为何争执许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9日 (二) 02:19 (UTC) 1
- 另外上方讨论,是否可能涉及原创研究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7月29日 (二) 02:20 (UTC)
- 问题在于目前小文人在尝试建立一个与旅游景点分类几乎功用完全相同的地标分类,而且还有争议。他也不是在说地标与否是基于可靠来源,而是自行定义,缺乏清晰标准。--AT⊿⁴⁶ 2025年7月29日 (二) 04:42 (UTC)
- 来源有冲突和宣传性问题,地标没有严谨归类标准。媒体来源称的标准太低,记者可能说新设施是城市亮点、新地标。--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09:11 (UTC)
- 不建议利用媒体作为判定来源,毕竟里头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付费宣传(feed)内容,而这些内容基本上等同甲方的推销内容,光是这点已经不符合百科收录的原则了。加上网络那群自媒体,将某地某物自行称作“地标”的,也一样纯属自行定义,不能参考。
- 光是何谓合理的可靠来源已经难以判定了。
囧rz……--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16日 (六) 16:53 (UTC)
- 关于地标的标准,小弟在上面也抛了一点“定义上”的标准,亦举了一点例子(含双重身份的特殊例子)。但具体可以如何细化,感觉可以在这里作进一步讨论。个人倾向以A国为试点,然后慢慢拓展,毕竟单是在A国,用上“地标”的官方文献也有迹可寻(包括但不限于早前提过的那份芝加哥地标名录)。--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7月29日 (二) 14:58 (UTC)
- 按特定标准设立的“芝加哥地标”像是一个专有名词。为其他地方原创一个标准是欠缺意义的,比如假设中国地标分类包含受过保护或获奖的建筑等,而知名景区景点很难不考虑为地标,英文分类还包含地貌、人造物、纪念物等诸多类别,又不含许多中国建筑。如此还是会太杂乱。--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15:37 (UTC)
- 所以才会说A国是重构地标分类的第一步,至于其他地方则需各编者共同考虑一个可行、有共识的标准。
- “为其他地方原创一个标准是欠缺意义的”,个人觉得,地标母分类下,感觉可以先从字面意思做起,灯塔等地理特征可以是首批可考虑的概念。
- 个人感觉分类重构,步伐不能够太急,尤其是那些仍有争议的部分,更该找个方法,与“旅游景点”更好的作出区分。--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2日 (六) 15:00 (UTC)
- 某地的标准只能视作某地的基础,其他地方套用未必合适,可能会原创研究。芝加哥的地标条例,更像不可移动老建筑的保护?字面意思很难达成共识。灯塔、界碑是地标,那么路牌、河流(区划分界线)是地标吗,主要地图上会标注的重要或大型建筑(含景点)都是地标吗。WP:分类“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例如张国荣一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6:12 (UTC)
- 隔壁好的应学,其实那边有一些项目可考虑移植并进行本地化,适量补回合符条件的中国建筑。建议就算能重建分类,还是去芜存菁为妙。--飘流书生(见山 · 客栈) 2025年8月7日 (四) 15:45 (UTC)
- 按特定标准设立的“芝加哥地标”像是一个专有名词。为其他地方原创一个标准是欠缺意义的,比如假设中国地标分类包含受过保护或获奖的建筑等,而知名景区景点很难不考虑为地标,英文分类还包含地貌、人造物、纪念物等诸多类别,又不含许多中国建筑。如此还是会太杂乱。--YFdyh000(留言) 2025年7月29日 (二) 15:37 (UTC)
请回退到“~2025-99848”的最后一次编辑,并做个比较,也删除“英语:People's State of Vietnam,Peopledom of Vietnam”的争议内容,之前的编辑有保留越南国民党成立后继承潘佩珠意志要成立“越南民国”之外部链接来源。--~2025-40801-3(留言) 2025年8月16日 (六) 20:31 (UTC)
单元角色收录问题
近期有用户于条目《兽拳战队激气连者》认为单元角色如有相应来源的话即可收录更深入的介绍文字([3]),然而本人经评估后认为有关角色为对主线剧情推动不大的单元角色,故一直不认同加入相关文字,然而有关用户却坚持认为该资讯有收录价值,还请大家给予意见该资讯应否值得收录。--黑色恶鬼 2025年8月13日 (三) 05:12 (UTC)
- @Ericliu1912、@YFdyh000、@1F616EMO、@魔琴、@SCP-2000。--黑色恶鬼 2025年8月15日 (五) 16:13 (UTC)
- 先说一说背景资讯,超级战队系列是一个缺乏来源的重灾区,很多旧作条目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来源都没有。近年的新作就算来源多了些,都是以官方网站为主。此讨论发起人DarkWizardCody长期监察着这一系列条目,虽然内容很多都不是他加上去的,但他一直按自己的看法修剪着那些通常没有来源的内容,近年新作的官方来源不少是他加的,但鲜有添加第三方来源。
- 近来另一用户@Mr tiger Shun Kit积极编辑兽拳战队,现在兽拳战队所见到的几个书籍来源,都是Mr从7月起加上去的。日维主条目[4]及登场人物列表[5]挺多地方附有来源的,我相信Mr主要是从日维里挑选添加到中维。添加来源这一点可说是从以往一连串冲突的结果中逼出来的。这些难得附上来源的新编辑,似乎有些被dark接受,有些仍不被接受,引发新一轮冲突,亦即本讨论的主题。另外还有一些争议更像原创研究。
- 以下是大原则上我的见解:
- 对于补充来源的行为,应该多作鼓励。
- 观乎其他超级战队条目,尤其近年较新作品的角色介绍及装备介绍的详细程度,也参考之前动漫角色列表提删潮后现时仍容许的面貌,我认为总体来说,近日打算在兽拳战队添加的内容不算过度深入。
- 非但不算过度深入,该些内容部分更涉及现实中制作人员在人物设定上的灵感,即现实视点,而非单纯的虚构世界视点叙述。众维基人所周知,现实视点是优于虚构视点的。虚构世界视点只容许于角色介绍等个别章节,作品本身就是来源的原则亦如是,有第三方来源的现实视点甚至不必受格式手册中角色介绍章节的字数等限制(专门对虚构视点而设的限制)。
- 有关发起者所指该笔编辑的具体意见:
- 有关孙悟空那一点,首先就不过是几个字而已,相较于前文(拳法来历)也不见得过度深入。而且,如我没误会,那是指设定时的灵感,按上述原则,非常支持收录。
- 至于剧中一人物格言是李小龙名言,日维登场人物列表(ブルーサ・イー)[6]有提及人物设计上采用李小龙元素,附有书籍来源,但没有提到那句格言。换言之,李小龙元素本身不是原创研究,如果那句话真是李小龙名言的话(我不清楚),这个基于李小龙元素衍生出来的发现纵使有原创味道,但个中关系无疑是靠谱及能直接断定的。我意见是先按日维补充有关李小龙的内容及来源,关于那句话,在没有可靠第三方来源提到与此剧关系的情况下,可考虑以附注形式记述,这种做法在百科并不罕见,当然不同维基人对此的容许程度有别。若找到可靠第三方来源,可考虑写在正文,保留在附注亦可。
- --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1:05 (UTC)
是否可以协助提删?
使用者:Rastinition 废弃又无法让新账号编辑的草稿,移出USER空间让其他临时账号或权限不足的账号可以自由改写,或可脱离草稿,能协助处理吗? User:Gray09/沙盒-使用者:KEYSTONE2023/沙盒-使用者:YENHAO/沙盒-使用者:Skyviocekid/沙盒 -使用者:Scott88514/沙盒-使用者:Kanashimi/deleted/挑战新闻-使用者:Tiansingu/沙盒-使用者:Tanewmedia/沙盒-使用者:Chokunin/台湾百味-使用者:Hoyalang/Sandbox/四重奏 (电视剧)-使用者:T Gordon Cheng/已被删除条目内容/科学侦探团--~2025-41239-1(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5:35 (UTC)
探讨条目“恐光症”的正确性及更名
由于冷门条目关注人数较少,而无法更名。请有兴趣医学条目者,给个意见,或表示支持、反对。
原讨论见:[7] 。
更名理由:
- 词根 -phobia 医学上指的是心理精神的症状,【畏光】明显与 phobia 定义不同!Photophobia 属于医学英语造词时的不精确,畏光是只要用了散瞳剂,或是得了 结膜炎、角膜炎、虹膜炎 等等,或是得了偏头痛、脑膜炎、蛛网膜下腔出血 等等,“大家” 都 “合理” 而非过分的怕光及不适,会将眼睛眯小或使用手或物挡住光线,此与“特定个体” 过分和 “不合理” 惧怕某事物的 “心理精神问题”的【恐惧症】不同,更不会觉得心慌、胸闷、快要死掉了。
支持论点的文献见该讨论页。Yyfroy(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08:55 (UTC)
→ 已处理,请关闭讨论。Yyfroy(留言) 2025年8月19日 (二) 07:40 (UTC)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统计信息网站没法通过站外点击链接直接访问
如题,我发现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8])里的博物馆备案信息无法在参考链接中正常访问,如青海柳湾彩陶博物馆[1]、厦门市博物馆[2],均显示“403 Forbidden”,而这个情况似乎是最近才出现的(之前已有存档的,诸如2025年4月22日存档的三明市博物馆对应网页就能看到存档页面[3],说明至少那时候还没有403的情况),不知道是国家文物局有意而为之还是技术上有什么纰漏,所以想请教社群是否有能处理这个问题的手段。
如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据我观察,博物馆对应的搜索页面似乎可以正常访问([9][10]),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与行政区划代码搜索{{PRC admin/ref}}类似的模板页面,全面使用搜索界面统一替换原网页,这样似乎也可以通过存档的搜索界面点进对应的信息页?--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05:23 (UTC)
- 刚才发现好像也没办法访问搜索页面
囧rz……似乎只能直接在系统的首页访问了该网站之后从搜索界面找到,不知道这是我所处的网络的问题(电脑、手机均有上述问题)还是网站的问题。。—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06:00 (UTC) - referer被ban了?那就很抽象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09:22 (UTC)
- 刚刚访问过,似乎能载入,可能碰巧出错了。--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13日 (三) 09:39 (UTC)
- 我现在访问仍然是403状态😢--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0:27 (UTC)
- 我这里第一个能访问,第二个403,像是限制了访问速率?--深鸣(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03 (UTC)
- 那也太奇怪了。。。这样涉及纯技术的问题我也束手无策😂--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2 (UTC)
- 我这里第一个能访问,第二个403,像是限制了访问速率?--深鸣(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03 (UTC)
- 我现在访问仍然是403状态😢--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3日 (三) 10:27 (UTC)
- 似乎有Referer头就不行。本站能手动给链接加rel="noreferrer"吗(实在不行js……),好像能有用。--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3日 (三) 16:36 (UTC)
- 确实,rel="noreferrer"加上就没有403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3 (UTC)
- 所以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是不是要挪到技术区去讨论了()--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6日 (六) 09:13 (UTC)
- 太神秘了,手动复制链接新开页面粘贴可以--Mahengrui1(留言) 2025年8月22日 (五) 17:07 (UTC)
- 所以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是不是要挪到技术区去讨论了()--FradonStar☯️ · 📣 2025年8月16日 (六) 09:13 (UTC)
- 确实,rel="noreferrer"加上就没有403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13日 (三) 16:43 (UTC)
参考资料
建议“Category:○○大学教授”改为“Category:○○大学教师”
类似这种页面分类可以统一改名,大学教师有“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正教授)的分类,只要有在大学任教的条目人名就可以了。--叫尸(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09:02 (UTC)
- 好像不是一回事。前者能包含名誉教授吧。--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5日 (五) 10:18 (UTC)
- “教授”这种称呼太过武断,建议用“教师”比较有广泛性。--叫尸(留言) 2025年8月16日 (六) 03:47 (UTC)
- @YFdyh000助理教授、副教授应不应收入教授分类,见过有的--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03:11 (UTC)
- 一词多义,模棱两可,看分类的布局和定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0:01 (UTC)
- 没找到写明这方面定义的,一般都是xxxx教师之下,如没教师分类就是人物,像Category:香港大学教授、Category:国立台湾大学教授、Category:清华大学教授、Category:国立清华大学教授、Category:复旦大学教授。应该讨论统一定义。--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5年8月19日 (二) 08:39 (UTC)
- 一词多义,模棱两可,看分类的布局和定义。--YFdyh000(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10:01 (UTC)
可以依照日文维基方面重新定义,像“Category:东京大学教师”的日文就是“ja:Category:东京大学の教员”,包含“教授”、“讲师”的。--叫尸(留言) 2025年8月25日 (一) 10:22 (UTC)
- 此是LTA:KAGE的新账号。--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8月26日 (二) 11:24 (UTC)
“列宁式政党”似乎只是台湾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政党”的另一种说法。而“民主集权制”是国民党对“民主集中制”的另一种诠释。 如果各位觉得有必要的话,“民主集权制”保留亦可,不过我个人还是觉得过于细分。 至于“列宁式政党”,它似乎没有异于“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政党”的意思,故我强烈建议合并为佳。--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8月25日 (一) 07:58 (UTC)
- 从The Distinguishing Features of Leninist Political Practice & What is a Marxist-Leninist Party?看,列宁式政党的目的,是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的阶段,来达到消灭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必须有高度的组织与纪律,不能采取资产阶级的民主方式。在这样的框架下,列宁式政党采用民主集中制。以此而言,列宁式政党与民主集中制不应划上等号。--欢颜展卷(留言) 2025年8月26日 (二) 02:23 (UTC)
- ( ✓ )同意,目前列宁式政党没有看到外语链接,应该作为学术上别名,将内容整合进民主集中制,如有找到其他语言版本我会再重新评估。如没有我继续维护支持意见。--重庆轨交18(留言) 2025年8月27日 (三) 00:10 (UTC)
- @1F616EMO:如果消歧义被删了就不会有讨论页了,这种讨论应该暂时留在客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8月24日 (日) 10:55 (UTC)
- 难道所有可能被删除的页面的对应讨论都要留在客栈?上次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的不移动是因为条目在讨论发起时已经被删除,故无法在讨论页发起讨论,其内容也不是主要就条目内容发起讨论,不符合WP:CON/RULES#PAGE规管范围;这次页面依然存在,且确实是就条目内容发起讨论(虽然“消歧义页不是条目”,但CON/RULES提述“条目”的初衷应是规范所有条目空间页面),故讨论发起位置确实错误。不过讨论发起者在后面提到“该消歧义页的主编创建了很多只包括一个条目的庙号谥号消歧义页和分类页”,确实存在讨论拓展到“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可能性,但(1)怎么说也是移动至WPJT:传记等专题页面而非留在客栈,且(2)开案留言确实只涉及“单一条目”,又“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讨论也可以在某一条目内发起,故留在客栈依然完全错误;若敬祖 (消歧义)确实被删除,而又有继续讨论之必要,再行移动至WPJT:传记也不迟。(不宜现在移动,在条目被删除前,不存在违反CON/RULES#PAGE第六点中“不应”的正当合理理由,但需要通过存废讨论留言提醒进行删除的管理员在删除前先行移动讨论。)请停止非基于广泛社群共识的判断,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的行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14:28 (UTC)
- 消歧义特别容易被删,甚至还有快速删除准则。而且,这一讨论主旨即是页面的去留。实际上,这一话题视情况还可以移动至传记专题、中国专题等地,消歧义讨论页并非唯一选择。希望阁下谨慎思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8月28日 (四) 08:28 (UTC)
- 此部分同意Eric君所言,不过我是对于将讨论页一刀切跟从条目一同删除比较有意见。保存讨论更为重要,攸关页面删除的讨论不是每下都适合直接在该页面的讨论页开展的。--路西法人 2025年8月28日 (四) 10:28 (UTC)
- @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同意“保存讨论”是重要的,但这只说明G15的条文或执行方式需要修改,另上方已经论述CON/RULES已经有为抢救性移动保留操作空间(或可通过将“主页面将被删除而讨论仍在继续”写入CON/RULES作为允许移动的例子之一做厘清,或写入G15操作守则以规范),不即时再次更改讨论位置/将之保留在客栈不会构成即时及长远的妨碍,故目前仍不宜凌驾广泛共识而开例外。--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8日 (四) 12:54 (UTC)
- 笔误:“即时及长远”应为“即时或长远”。--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9日 (五) 00:15 (UTC)
- 我记得社群以前讨论过,或许可以当成特例,但最后没写进规则。这部分理当结合常识判断,指出有关讨论可能(一)本身涉及页面删除;(二)于别处发起而应移动时,有关页面有较大删除疑虑等,灵活决定是否提前存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8月28日 (四) 20:03 (UTC)
- @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同意“保存讨论”是重要的,但这只说明G15的条文或执行方式需要修改,另上方已经论述CON/RULES已经有为抢救性移动保留操作空间(或可通过将“主页面将被删除而讨论仍在继续”写入CON/RULES作为允许移动的例子之一做厘清,或写入G15操作守则以规范),不即时再次更改讨论位置/将之保留在客栈不会构成即时及长远的妨碍,故目前仍不宜凌驾广泛共识而开例外。--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8日 (四) 12:54 (UTC)
- 此部分同意Eric君所言,不过我是对于将讨论页一刀切跟从条目一同删除比较有意见。保存讨论更为重要,攸关页面删除的讨论不是每下都适合直接在该页面的讨论页开展的。--路西法人 2025年8月28日 (四) 10:28 (UTC)
- 消歧义特别容易被删,甚至还有快速删除准则。而且,这一讨论主旨即是页面的去留。实际上,这一话题视情况还可以移动至传记专题、中国专题等地,消歧义讨论页并非唯一选择。希望阁下谨慎思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8月28日 (四) 08:28 (UTC)
- 难道所有可能被删除的页面的对应讨论都要留在客栈?上次乔治·华盛顿辞卸总统后的不移动是因为条目在讨论发起时已经被删除,故无法在讨论页发起讨论,其内容也不是主要就条目内容发起讨论,不符合WP:CON/RULES#PAGE规管范围;这次页面依然存在,且确实是就条目内容发起讨论(虽然“消歧义页不是条目”,但CON/RULES提述“条目”的初衷应是规范所有条目空间页面),故讨论发起位置确实错误。不过讨论发起者在后面提到“该消歧义页的主编创建了很多只包括一个条目的庙号谥号消歧义页和分类页”,确实存在讨论拓展到“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可能性,但(1)怎么说也是移动至WPJT:传记等专题页面而非留在客栈,且(2)开案留言确实只涉及“单一条目”,又“影响多个属相同主题的条目”的讨论也可以在某一条目内发起,故留在客栈依然完全错误;若敬祖 (消歧义)确实被删除,而又有继续讨论之必要,再行移动至WPJT:传记也不迟。(不宜现在移动,在条目被删除前,不存在违反CON/RULES#PAGE第六点中“不应”的正当合理理由,但需要通过存废讨论留言提醒进行删除的管理员在删除前先行移动讨论。)请停止非基于广泛社群共识的判断,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的行为。--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14:28 (UTC)
田纳西军团
请问除了消歧义之外,还没有没办法在中文条目中区分出Army of the Tennessee和Army of Tennessee(差了一个The)及其他类似的例子?可以一个叫田纳西军团,一个叫田纳西的军团吗?还是一个叫田纳西河军团,一个叫田纳西州军团?
这里考虑的是这两个条目(或其他名字这么像的条目)会同时出现在同一条目中还可能不止一次的情况(例如两支名字这么像的军团的辖下单位打起来了,想像一下要加多少括号)。如果真没办法,只好在中文条目中标英文,然后解释一堆了。--~2025-44585-6(留言) 2025年8月24日 (日) 05:03 (UTC)
- 看可靠来源怎么翻译,如果可靠来源提述的方式相同,应用消歧义。另就消歧义的使用方法邀请@自由雨日、魔琴。--1F616EMO(喵留言~回复请ping~求助?) 2025年8月24日 (日) 07:58 (UTC)
- 得具体看可靠来源如何提及,才能考虑消歧义方式…… ——自由雨日🌧️❄️ 2025年8月30日 (六) 08:13 (UTC)
- 是时候废除禁止自译译名了。[开玩笑的]我会建议自行译作“联邦田纳西军团”和“联盟田纳西军团”,行文可以省作“联邦田军”、“联盟田军”。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学 PJ:两岸] 2025年8月24日 (日) 08:09 (UTC)
- 消歧义就是区分的一种。没有中文可靠来源明确给予命名区分,再来考虑怎么消歧义。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要消歧义,既然是军事单位,我会建议用“联邦军”、“邦联军”后缀(而不是南北国号)消歧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5年8月24日 (日) 10: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