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琪枝
外观
| 何琪枝 | |
|---|---|
| 大明刑部主事 |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崐山縣民籍 |
| 出生 | 辛未(1571年、官年)七月初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周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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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琪枝(?—?),字伯玉,號璞菴,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第二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1],吏部觀政,三十一年由应天府教授升國子監助教,三十四年升刑部主事,卒于官。当提牢日,必亲视疾苦,狱卒黄龙素虐囚而取其财,有以直言下狱者,龙酷取如故,闻琪枝将治之,箧金珠营求免。琪枝白尚书以闻,磔于市,都人称快。将调吏部,病卒。琪枝性孝友,事伯父如父,弟夭,善成其妇之节。与叶向高、顾宪成、刘宗周、諸壽賢为师友,以名节相砥砺,立朝风义卓然。妾戴氏,死于清初乙酉战乱[2]。
家族
[编辑]曾祖何鳳。祖父何一元,監生。父何道光,監生。母王氏。慈侍下。弟瑜枝、琨枝、瑛枝、璿枝、瑋枝、璆枝。娶周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