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自彰
外观
| 沈自彰 | |
|---|---|
| 大明太常寺少卿管光禄寺丞事 | |
| 籍貫 | 順天府大興縣 |
| 出生 | 己卯(1579年、官年)正月初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王氏,繼娶劉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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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自彰(?—?),字躍如,號芳杨,应天府上元县軍籍,順天府大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联捷辛丑科进士[1],礼部政,三十二年授江津知縣,三十七年调昌樂知縣,三十八年補户部廣西司主事,管象房草场,三十九年宁武管粮,四十年升本司员外,四十一年升江西司郎中,四十二年歴仕至陕西鳳翔府知府,四十七年三月升陕西关西道副使,天啓元年(1621年)升布政司左參政,仍分巡关内道。天啓二年(1622年)二月举卓异,赐宴于礼部,五月升本省按察使,三年致仕。四年起为太常寺少卿,丁憂歸。天啓七年起補太常寺少卿管光禄寺寺丞事。崇禎元年(1628年)八月,以秋分夕月省牲失誤,回奏托疾,責令致仕[2]。十七年甲申明亡降順,被夹二夹留用。
家族
[编辑]曾祖沈瑀;祖沈文顯,儒官;父沈汝晋。前母汪氏,母劉氏,繼母顧氏。具慶下。[3]
参考文献
[编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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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张柟 山西安邑人 萬曆丙子举人 |
明朝鳳翔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吴從誠 湖广潜江人 萬曆戊子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