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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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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策
大明南京光禄寺卿
籍貫南直隸廬州府無為州
出生隆慶己巳(官年)三月初一日
逝世崇禎十五年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賜進士出身

錢策(1569年—1642年),字國猷,一字靖甫,號霜松、晴符,南直隶庐州府无为州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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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都察院觀政,三十一年授南京刑部主事,东宁侯焦文耀子殴杀奕客李秋,诬以盗,諸司畏势不敢问,策按其狱,论如法,以此得名。三十四年改兵部主事,本年升员外郎,三十六年告病归。三十七年補南京兵部员外郎,升郎中,調北京兵部職方司郎中,三十八年以部民力攻漕撫,與諸贤论不协,出为贵阳府知府,万历四十年被贵州巡抚胡桂芳參劾屑越职守,肆意妄行,遂听调回籍。四十六年十月,以荐起升光禄寺少卿。天啓初,薰蕕杂沓,二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三年以京察被令致仕。五年起復原職,六年升南京光禄寺卿,後推操江通政少司寇,不果用[2]。崇禎八年乙亥寇乱,有孤城善後之疏。崇禎十五年壬午(1645年)张献忠庐州,城陷被执,不屈死之,赠大理寺卿,蔭一孫入監读书[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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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钱珊。祖父钱镇。父钱文质。母丁氏。永感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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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钱策,晴符,詩三房,己巳三月初一日生。无为州人,戊子五十一,会八十三,二甲四十五名。都察院政,癸卯授南刑部主事,丙午調兵部主事,本年升员外,丁未告病,己酉補南兵部员外,升郎中,己酉調本部職方司郎中,庚戌建言,本年升貴陽知府,庚申升光禄寺少卿,壬戌升南太仆寺少卿,癸亥致仕,乙丑除原職,丙寅升南光禄寺卿,升正卿。
  2. ^ 天启七年五月,起升原任巡抚湖廣右佥都御史张延登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其陪推南京光禄寺卿钱策、江西左布政使杜诗、廣東左布政使汪起凤俱以岐杂不正,著冠带閑住。
  3. ^ 《庐州府志》
  4. ^ 《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