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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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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旦
大明大理寺左寺丞
籍貫湖廣德安府應城縣軍籍
出生甲戌(1574年、官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吉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周師旦(?—?),字几几,號句嵕湖廣德安府应城县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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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湖廣鄉試第六十三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1],刑部觀政,初任永川县知县,三十一年调繁巴县,同考癸卯、丙午二科四川鄉試,三十五年考最舉卓異,三十六年行取入京,擬授户部主事,三十八年考選,四十年丁憂,四十四年復除浙江道御史,二月巡按宣大[2],上言振纪纲十事,纠代府[3],纾商困,劾贪弁[4],四十六年閏四月转南直隸提學御史[5],奏罢纳资入学,士林称之。天啓元年(1621年)四月升大理寺左寺丞[6],官至太僕寺少卿[7]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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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鏜,廪生。祖父周鳳岐,贈知縣。父周化,歲貢生,任上蔡知縣,贈浙江道御史,崇祀名宦、鄉賢。母張氏。具慶下。弟師宜。娶吉氏[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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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潘师旦,狗㟅(山忽),易四房,甲戌十二月二十九日生。应城人,甲午六十三名,会十三名,三甲一百十三名。刑部政,授永川知縣,癸卯調繁巴縣,癸卯、丙午俱本省同考,丁未舉卓異,戊申行取,擬户部,庚戌考選,壬子丁憂,丙辰伏除浙江道御史,巡按宣大,戊午差南提學,辛酉升大理寺左丞。
  2.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四十二》:万历四十四年二月,命福建道御史杨州鹤巡按四川,浙江道御史周师旦巡按宣大,江西道御史薛贞巡视山海,广西道御史韩浚巡视京营。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五十五》:万历四十五年三月丁亥,礼科给事中余懋孳奏代王以溺爱之私,听细人之谋,舍长子鼎渭,立少子鼎莎,屡经廷臣会议紏驳,渭母裴氏之非滥也,莎母张氏之非嫡也,则伦序当正,而鼎莎不得终立也明矣。前部疏条议,典制中有鼎莎蚤须改正一叚,得旨俱依拟行,是明以改正谕之矣。经今五年,执迷愈甚,按臣周师旦多方劝导,而坚拒如故,岂特蔑视 君命,抑何不自爱若此。乞奋 乾刚,立决数年未决之案,并究群奸,以绝乱本。疏入不省。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十八》:万历四十六年四月,直隶巡按周师旦以假姓冒袭,参宣府前卫镇武张仲奇等充军千户张世举揭黄,不许子孙世袭,从之。
  5.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六十九》: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庚申,以福建道御史梁州彦为北直提学御史,浙江道御史周师旦为南直提学御史。
  6.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九》:天启元年四月,升提学御史周师旦为大理寺左寺丞。
  7. ^ 《湖廣通志》
  8.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