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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廷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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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廷薦
大明刑部主事
籍貫浙江嘉興府秀水縣民籍
出生壬申(1572年、官年)六月二十四日
逝世萬曆三十三年乙巳
配偶娶錢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二甲進士

張廷薦(?—1605年),字伯登,號履台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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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選貢中式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中式第二十七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名,二甲四十一名進士,刑部觀政,三十一年授官刑部主事,三十三年卒[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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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用,號柳溪,以次子張應治貴封南京户科給事中。祖父張應潮,字海涛,邑廪生。父張棐,字心日,廪生。母徐氏。慈侍下。弟廷勳、廷羔、廷杰。娶錢氏。[3]從弟張晉徵,崇祯甲戌進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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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张廷荐,履台,書一房,壬申六月二十四日生。秀水县人,甲午二十七,会二百四名,二甲四十一名。刑部政,癸卯授刑部主事,乙巳卒。
  2. ^ 《秀水县志》
  3.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