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用
外观
| 徐大用 | |
|---|---|
| 大明吏部主事 | |
| 籍貫 | 直隸鎮江府丹徒縣民籍 |
| 出生 | 甲子(1564年、官年)六月初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孫氏,繼娶張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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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用(1564年7月14日—?),字行甫,號振東,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徐大用以《易經》中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應天鄉試舉人第一百十一名,任池州府青陽縣學教諭,二十九年(1601年)會試中式第一百五十名,成二甲第七名進士,兵部觀政,六月授南京工部主事,三十年管龍江抽分,三十二年調吏部主事[1][2]。
家族
[编辑]曾祖徐旻,祖父徐琪,父親徐浹,前母楊氏,母親宗氏,繼母王氏。慈侍下。兄大范、大成。弟徐讓。娶孫氏,繼娶張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