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爾木
外觀
| 張爾木 | |
|---|---|
| 大明河南安陽縣知縣 | |
| 籍貫 | 山東兗州府鄆城縣軍籍 |
| 出生 | 辛未(1571年、官年)正月二十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苑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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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木(?—?),字毓華,號玉華,山東兗州府任城衛人,寄籍於鄆城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少負氣節,每以天下事為己任。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聯登辛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名,三甲二十一名進士[2],都察院觀政,初授河南安陽縣知縣,政尚嚴明,執法循理,不為權貴所擾。治盜不敢入境,甫考滿,以疾卒於官,百姓哀慕之,如喪考妣。著有《曆數萬年燈》行於世[3]。
家族
[編輯]曾祖張鵾。祖父張本儒。父張翅。母杜氏。具慶下。弟爾賓、爾材、爾輔、爾康、爾奇。[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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