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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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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爾木
大明河南安陽縣知縣
籍貫山東兗州府鄆城縣軍籍
出生辛未(1571年、官年)正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苑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爾木(?—?),字毓華,號玉華,山東兗州府任城衛人,寄籍於鄆城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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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負氣節,每以天下事為己任。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聯登辛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名,三甲二十一名進士[2],都察院觀政,初授河南安陽縣知縣,政尚嚴明,執法循理,不為權貴所擾。治盜不敢入境,甫考滿,以疾卒於官,百姓哀慕之,如喪考妣。著有《曆數萬年燈》行於世[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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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鵾。祖父張本儒。父張翅。母杜氏。具慶下。弟爾賓、爾材、爾輔、爾康、爾奇。[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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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東通志》
  2.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履歷》:張爾木,玉華,詩二房,辛未正月二十六日生。鄆城人,庚子三十三名,會二百五十三名,三甲二十一名。都察院政,授安陽知縣。
  3. ^ 《鄆城縣誌》
  4. ^ 《萬曆二十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