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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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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尔木
大明河南安阳县知县
籍贯山东兖州府郓城县军籍
出生辛未(1571年、官年)正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苑氏
出身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张尔木(?—?),字毓华,号玉华,山东兖州府任城卫人,寄籍于郓城县。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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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负气节,每以天下事为己任。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山东乡试第三十三名举人[1],二十九年(1601年)联登辛丑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名,三甲二十一名进士[2],都察院观政,初授河南安阳县知县,政尚严明,执法循理,不为权贵所扰。治盗不敢入境,甫考满,以疾卒于官,百姓哀慕之,如丧考妣。著有《历数万年灯》行于世[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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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鹍。祖父张本儒。父张翅。母杜氏。具庆下。弟尔宾、尔材、尔辅、尔康、尔奇。[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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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东通志》
  2.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履历》:张尔木,玉华,诗二房,辛未正月二十六日生。郓城人,庚子三十三名,会二百五十三名,三甲二十一名。都察院政,授安阳知县。
  3. ^ 《郓城县志》
  4. ^ 《万历二十九年进士登科录》